正文 第四十二章 胡人漢化
欣然接收改變,但是不要摒棄你的理念。
——印度斯坦族諺語
大明初期對北方地區的居民進行了歷時14年的大屠殺。無論是朱元璋本人還是燕王朱棣都堅持大規模的殺韃子政策。
首先,殘暴統治和壓迫漢人的蒙古人必殺無疑。
其次,黃淮流域蒙古人相對集中地區的所有人都殺。因為蒙古人對漢人搞了一個長達80年的初夜權,漢人新娘的第一夜必須和蒙古官員睡覺,迫使一些漢人狠心地摔死了頭胎孩子,但是,也有一些孩子保留了下來。為了確保漢人血統的純潔,不得不把疑似的蒙古人也殺光。當時的晉南、魯中、魯北、冀南幾乎成了無人區。
再次,塞北地區的軍民不由分說全部殺死。像集寧的10萬人殺得一個不留,其中真正的蒙古人大約只有一半。
包括回回人在內的色目人一夜之間從大元王朝的統治階級變成了十惡不赦的罪人,屬於前朝遺棄在全國各地的殘餘勢力,成為了蒙古人顧不上而漢人不待見的帝國遺民。
一天,一位大臣向朱元璋稟報說道:“回回人從前是韃子的走狗,現在是大明的遺患。他們居住在我國,卻不遵從我們的風俗習慣,而是死守着自己的風俗習慣,不融入主流社會。他們之間即便是沒有親戚關係卻也非常親密,勝過我們漢人的親戚感情。即便是相互不認識的陌生人,只要見面說個色蘭就會親密無間,勝似故人。他們這樣獨立一派,對國家的治理有百害而無一利啊。”
朱元璋本來就對過去享有特權的色目人深惡痛絕,只是開國初期需要他們衝鋒陷陣才沒有動手。如今國家的局勢已定,確實需要一種大一統的思想來武裝民眾的頭腦,否則國家將會是一盤散沙。
於是,朱元璋頒佈一些與大元相反的政令,目的就是要加快民族同化的速度。例如《大明律》中規定:蒙古人、色目人只能與漢人通婚,不允許本族內部互相結婚,不然罰杖八十,然後發配到官家做奴隸。
朱元璋還下詔命令,擔任公職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必須改成漢姓漢名,子孫相傳,使他們忘記自己的本源,歸化漢人。
緊接着,朝廷又規定全國所有的居民穿衣戴帽一律遵照唐裝樣式,禁止穿胡人的服裝、說胡人的語言、使用胡人的姓名。同時,朝廷還規定色目回回人必須穿豬皮做的鞋子,不許騎馬出行,只能在道路的兩邊走路。如果誰膽敢在大街的中間走路,老百姓可以就地打死。打死人的漢人不算犯罪,也不予立案。
散居各地的絕大多數蒙古人和色目回回人被迫改換了姓名,穿上了漢裝,在公開場合使用漢語。如果僅從姓名來看,已經很難分辨出他們到底是漢人還是蒙古人和色目人了。
只有在地處窮山僻壤、漢人稀少的地方,色目回回人依然使用着自己部落的語言和姓名,穿着自己民族的服裝。
河州城的東部有一大片中間高、四周低的黃土高原。高原上溝壑縱深,崎嶇不平,交通十分閉塞。那裏山高地少,資源貧乏,土地貧瘠,氣候又反覆無常,時而乾旱無雨,時而暴雨磅礴,生存的環境十分惡劣。
山溝里躲藏着許多來自花剌子模人的後裔——撒爾塔人。撒爾塔人除了趕集的日子走出深山來到河州城以外,其餘的時間就居住在高原的半山坡上,在山溝里巴掌大的土地上辛勤耕耘,看着老天爺的臉色吃飯。由於地域的偏僻和封閉,這裏的撒爾塔人保持了本族的特點,依舊說著夾雜着蒙古語的撒爾塔語,穿戴着長長的外衣袷袢和白色的纏頭及五沿的號帽。
哈西姆一家人居住在河州城的東關。
他們在大明軍隊到來之前沒有機會逃跑,只好隱藏了真實的身份,拿出一部分珍藏的金銀,在河州城裏做起了生意,很快成為了一個大戶的商人。
朝廷禁止色目回回人胡姓的命令下來以後,哈西姆召集一家人坐在一起,商量選個什麼樣的漢人姓氏比較好。
長子朵思說道:“我看漢人人都是取父親名字的第一個字為姓。我們乾脆就跟着阿達姓哈吧?”
二兒子納讓說道:“咱們的祖宗在大都的牛街住過。我們路過隴西的時候看到那裏姓牛的漢人很多,而且我們平常又食用牛羊肉。為了讓子孫後代記住這些歷史,我覺得還是姓牛比較好。”
哈西姆覺得納讓說的有道理,於是說道:“我看就姓牛吧。我叫牛西姆。朵思叫牛朵思。納讓就叫牛納讓。如果以後名字也要改成漢名,那麼孩子出生以後就請教士選個聖人的名字給安上。這個名字可以在自己家裏和親戚中間使用。對外就使用漢人的姓名,免得生出許多麻煩來。”
三兒子多羅說道:“阿達,我們撒爾塔人說漢語、姓漢姓、穿漢服,這樣會不會導致我們忘本?以後會不會就自動滅亡了?”
哈西姆說道:“衣服、語言和名字都是外在的東西,自古以來就是變化多端的,不存在亘古不變。關鍵是我們要保持家族的堅強和血性,永遠追求真理、善良和美好。”
生活在拉脊山下、河湟谷底的撒魯爾人也迎來了一次重大的轉折。1370年,積石州的撒魯爾頭人尕勒莽的後裔神寶,面對大明王朝摧枯拉朽之勢,如同他的祖先在蒙古大軍西征尕勒莽王國的時候識時務地歸附大蒙古國一樣,激活了遺傳在大腦里靈活變通的細胞,毅然宣佈脫離從前的宗主大元王朝,全族自願歸附大明王朝,又一次避免了民族滅絕的災禍,保全了數萬名撒魯爾人的性命。
3年後,大明朝廷授予神寶為積石州千戶所的世襲百戶,職銜是昭信校尉管軍百戶,正式坐在這裏確立了土司制度。韓寶是撒魯爾人歷史上的第一任土司。此後,這一官職一直在韓寶的子孫中世襲。
當時,循化等撒魯爾人的聚居地歸屬河州衛的積石千戶所。
神寶遵照朝廷關於改胡姓為漢姓的法令,接受了朝廷賜予的韓姓,自己取名叫韓寶。
哈桑的後裔胡賽因也跟着頭人韓寶改成漢姓,取名為韓胡賽。
積石州山高路遠,交通不便,很少有漢人進入,官府也無暇治理,因此社會形態和生活方式變化不大。
撒魯爾人仍然說著自己民族的語言,穿着自己民族的服裝,只不過由於和臨近的吐蕃人來往密切,語言中增加了一些吐蕃語的詞彙,也採納了一些吐蕃人的生活習性。
朱元璋藉著大明初期的藍玉案、空印案、胡惟庸案等四大案,清洗了許多的色目回回將官和蒙古將官,除去了心頭的一個傷痛和大患。
朱元璋的擔憂並非沒有道理。從他自己的經歷就可以得出結論,沒有哪一個民族能夠心甘情願地接受外族的壓迫和剝削。
當年,徐達率領大明軍隊攻破大都以後,將俘獲的文武官僚等大隊人馬押送應天。
走到通州的時候,隊伍中的維兀兒人想鬧事逃跑。
徐達立即下令斬殺了這5000多維兀兒人,把他們的妻子和兒女分配給了官兵。
這件事給歸降大明的蒙古人和色目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許多人後來都對歸降大明表示出懊悔。
大元開國名臣木華黎的後裔納哈出當初率領10萬軍隊據守遼東,後來歸降了朱元璋,被封為海西侯。他死了以後兒子察罕受封為瀋陽侯。名義上是高官貴族,實際上過着惶恐不可終日的日子。
出於政治上的需要,朱元璋有時不得不起用一些具有特殊技能的色目回回人。1368年,朱元璋設立回回司天監,啟用色目回回人黑的、阿都剌和迭里月實等。第二年,他又啟用大元回回司天台官員鄭阿里等11人。他還封色目回回學者馬沙亦黑和馬哈麻為翰林編修,要他們翻譯從大都得到的數十百冊乾方先聖之書,並且親自執筆書寫敕文,以示隆重。
後來,朱元璋的《御制至聖百字贊》以及大明王朝關於修建禮拜寺和保護宗教職業人員的諭旨,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色目回回人的宗教生活。
隨着大明初期全國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色目回回人的分佈和經濟情況也有一定的發展和變化。
原有軍墾的色目回回兵士已經長期固定在了全國各地,經過開荒種地,繁衍生息,形成了穩定的居住區域。長期經商的色目回回人也開始轉向穩定的聚寺而居。這些穩定的居住區域內形成了以禮拜寺為核心的共同文化,並且同周圍的漢人、蒙古人、吐蕃人等一起繁衍生息,建立了以農業為主的社會生產,同時兼營手工業、牧業,其中最擅長經商。
隨着商業貿易的往來,色目回回軍士的屯田鎮戍,官吏學者的宦遊,使色目回回人的分佈愈來愈分散。他們在農村往往自成村落,在城鎮往往聚居關廂或若干條街巷。
在陝甘地區,色目回回人繼續墾荒種地,而且不斷地還有歸附大明的色目回回人遷徙到這裏居住,人口逐漸增加。當時,陝西的關中、甘肅的河州、寧夏的靈州至平涼、固原各州縣的色目回回人非常多,形成了色目回回人的主要聚居點。
由於大明禁止色目回回人說伊朗語等本民族的語言,禁止穿自己民族的服裝,禁止取異域風格的名字,生活在漢人中間的各種色目回回人開始說漢語,穿漢服,取漢族名字,有名有姓。有些地區除了信仰回教和有別於漢人的長相以外,色目回回人外在的東西幾乎和漢人沒有什麼區別了。
色目回回人信仰的回教不同於漢人早先信奉的道教,也不同於後來從印度傳入的佛教以及從西洋傳進來的基督教,只敬仰唯一的神安拉(阿拉伯語,真主)或者胡大(伊朗語,真主),不崇拜有形的神像和物件,不吃豬肉以及未經誦經屠宰和自死的牲畜家禽。
他們在居民區的中間修建一座穹頂尖塔的禮拜寺,經常聚會誦經。
婚喪喜慶也不同於周圍的民族。他們不過春節、清明、端午和中秋等節日,只過爾德節(開齋節)、古爾邦節(宰牲節)。每年還要有一個月的時間白天不食不飲,只在沒有太陽的黑夜裏吃喝。
色目回回人的這些風俗習慣讓周圍的漢人、蒙古人和吐蕃人感到稀奇古怪,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