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天津教案

第三十六章 天津教案

就在同治帝君臣為西北戰事的平定和同治朝第一個五年計劃接近尾聲時而彈冠相慶之時,距離北京僅一步之隔的天津發生了震驚中外的天津教案,天津教案是自兩次鴉片戰爭以來,大清國民反對泰西列強的一次規模最大的愛國鬥爭。這一次,列強的侵略披上了宗教的外衣。天津百姓針對天主教堂和不法的外國傳教士,以及首先開槍傷人的法國領事,進行了堅決的鬥爭,惹起了一場軒然大波,打擊了列強的氣餡。也震動了全國朝野上下。

西方列強對中國的侵略,除了軍事外,還有經濟和文化方面。宗教侵略就是文化侵略的一種。來華傳教的西方人士,不乏善良之士;但敗類也不少。列強就利用這些敗類,派到國外作侵略者的先驅。少數披着宗教外衣的傳教士,在中國各地勾結官府,欺壓平民,幹了許多壞事。國內也有一些市井無賴,以入教為名,倚仗外國人的勢力,為非作歹。官府害怕外國人,因而包庇這些壞分子。老百姓平時敢怒而不敢言,積了一肚子怨氣。

同治九年(1870年),天津發生了多起拐騙兒童的事件,還發現幼兒幼女的屍體,城中人心惶惶。因為過去西方侵略分子經常勾結內地流氓、匪徒,誘騙和拐帶中國窮人出洋作工,所謂“當豬仔”;加之經過鴉片戰爭和英法聯軍幾次侵略,中國人對西方侵略者產生了普遍的仇恨和不信任感。正好天津府縣拿獲了兩名迷拐幼童的匪徒;張拴和郭拐,訊明予以正法。民間就紛紛傳說,兩名兇犯和天主堂有聯繫。不久又拿獲王三紀、安三等拐犯,他們供稱與天津教堂有聯繫,因而天津人民對教堂疑懼萬分,且充滿仇恨。六月十八日,天津民團盤查到一名拐犯武蘭珍,武犯供認是受法國教堂王三指示,麻藥也是王三供給的。由於牽涉到外國人,清朝當地官府不敢輕率從事,由道員周家勛、知府張光藻、知縣劉傑三位地方主管,帶領眾人押解武蘭珍到天主堂,找王三對質。

天津市民聽到消息后,紛紛趕來打聽究竟,將教堂圍得水泄不通,但是並沒有出事。對質完畢,王三不肯招認,劉傑等就將武犯押解回署。教堂人員一向是倚仗洋人、欺壓百姓慣了的,這次被縣官審問一番,教堂又被包圍,老大不高興。雖然圍觀人多,他們也全不放在眼下,竟動手毆打群眾。不料這次群眾竟不怕了,也用磚石回擊,雙方打起來。劉傑趕忙率領差役,又回來鎮壓,總算好歹將群眾群勸走。

本來群眾毆打不過是件小事,可是法國駐津領事豐大業卻以官方未認真彈壓為借口,小題大作,竟攜帶兩桿洋槍,和一批隨從手持利刃,直闖進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的衙門。找到崇厚后,就開槍射擊,幸而崇厚躲得快,逃進了內室,才幸免於難。豐大業這個法夷咆哮了一陣,將官署內的什物文件搗毀一空,才悻悻離開衙門。半路上正遇到從天主堂轉回的劉傑,豐大業又向劉傑開槍,打傷了一名家丁。圍觀的群眾怒不可遏,忍無可忍,哪能容許夷人在中國街道上任意開槍殺人?群眾一哄而上,亂拳之下,將豐大業擊斃。

天津百姓和全中國百姓一樣,受夷人壓迫好幾十年,憋了一肚子氣,這時突然發泄出來。一些市民立即鳴鑼,把全城人民聚集起來,焚毀教堂和一些外國人的房屋,打死十餘名法國人、三名俄國人,以及一些中國教民。這樣事情就鬧大了。

事件發生后,京畿和外省都受到震動。首先是法國公使向清政府提出抗議,並以武力威脅,隨之英、俄、意等國也聯合抗議,並出動軍艦在沿海巡遊示威。

朝廷內部有些主和派頓時恐慌起來,他們既怕全國各地群眾效尤,“群起與洋人教民為難”,又怕法國藉此出兵侵略,其它各國配合行動。紛紛向同治請旨令各直省督撫,嚴飭地方官隨時保護外國通商、傳教,彈壓“愚民借端滋事”;一方面又對天津道、府、縣等地方官扣上“辦理拐案操之過急,不能事先預防”的罪名,要分別懲治處分。

同治根據總理衙門的建議,特派欽差大臣出使法國,去交涉。(當然同治知道交涉是會失敗的,他的目的就是藉機搞掉主和派,因為此時法國內國內局勢不穩定,天津教案發生后一個月,普法戰爭開始,法軍迅速戰敗,拿破倫三世在色當之役全軍覆沒。法國並沒有能力在中國採取重大行動,因此法國駐華公使為國內形勢憂心忡忡,對清廷的態度並不堅決。)

現在在清廷掌權的依然是主持總理衙門的恭親王,他深恐得罪外國人,“後患不可勝言”,一切有如同治所預料的那樣,去法交涉以失敗告終,恭親王沒辦法只有委派德高望重的直隸總督曾國藩,立即由保定前往天津,處理教案。不過左宗堂的上書挽救了曾國藩的晚節,就在總理衙門讓曾國藩去處理天津教案的同時,也去函給左宗堂,徵詢對天津教案的意見。他和曾國藩、丁日昌、李鴻章的態度截然不同,回信首先指明不必害怕事態擴大,他認為外國人一般是通過威脅政府官員去壓制老百姓,如群眾起來鬧事,他們會慎重考慮,不至遽爾挑起戰爭。他說:“泰西各國與中國構釁,類皆挾持大吏以鈐束華民,至指輿情,犯眾怒,則亦有所不敢。”他指出事件的起因是豐大業首先向中國官員開槍,咎在法國,老百姓鬧事是事出有因。如果只是索取點賠償,可以允許。但反對以無辜百姓的性命抵償。同時他又給同治皇帝上書:“法國教主,多半匪徒,其安分不妄為者實不多見。”“津郡事變之起,由迷拐激成,百姓群起與之為難。雖受迷無據,而幼孩百許童貞女屍從何而來?王三雖不承招,武蘭珍則生供俱在,不得謂無其人無其事也。百姓之哄起,事出倉卒,非官司授意使然。豐領事且以洋槍擬崇大臣、天津令,從人已受傷矣;其時欲為彈壓,亦烏從彈壓之?愚見法使所稱四層,如志在索賠了結,固無不可通融;若索民命抵償,則不宜輕為允許。一則津郡民風強悍,操之過蹙,必起事端。萬一如該公使所言,激成變亂,中國蕭牆之憂,各國豈獨無池魚之慮?且津民哄然而起,事出有因,義忿所形,非亂民可比。正宜養其鋒銳,修我戈矛,隱示以凜然不可犯之形,徐去其逼。未可以卒不知誰何之人論抵,致失人和。彼如以必欲抵償為言,則倉卒莫得主名,在我本為有詞。倘更濫及無辜,怨毒益深,即彼亦多不利。各國以通商為利,以眾怒為畏,亦必自知設法轉圜,無須別作計較也。”

同治讀後覺得他的意見合乎情理,既保護了百姓利益,又捍衛了國家主權。他分析法國人並不至於輕易起兵這與後來的實際情況不謀而和。但是恭親王和曾國藩等聽不進這些,曾國藩還對左宗棠不應亂抓亂殺人民的意見進行反駁,說:“以為津民義忿,不可查拿;府縣無辜,不應訊究者,皆局外無識之浮議。稍達事宜,無不深悉其謬。”又說:“天津枉殺教士,外國疑天津可殺20,其它口岸就能殺40;今日可殺20,異日即可殺200。洋人在中華幾無可以容身之地。”當然朝廷中也有一些人反對妥協投降,如內閣中書李如松說:“天津人民是為保護官吏而擊斃洋人的”,起因是“教匪迷拐幼孩,繼因豐大業向官長開槍……斯時,民知衛官而不知畏夷,知效忠於國家而不知自恤罪戾。”李如松是屬於極端守舊派的人物,他還以為可以“乘此機會,盡毀在京夷館,盡戮在京夷酋。”這就有點出軌了。但是在同治看來他替天津老百姓說的幾句話,還是對的。醇親王奕譞也是反對向外國人妥協投降的。一時之間同治陷入兩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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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帝國之一朝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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