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各得其所(4)
日本的情況與此大為不同。直到19世紀中葉,只有貴族和武士才有權擁有姓氏。姓氏是中國宗族制度的基礎,沒有姓氏也就無所謂宗族。某些宗族制定的族譜實際上就起到了類似姓氏的功能。但在日本,只有上層階級有族譜,而且這些族譜就像美國革命女兒會一樣,是從現在還活着的人往上推溯,而不是從最早的往後列舉。這是兩種恰恰相反的做法。此外,日本是一個封建國家。效忠的對象是封建領主,而不是宗族大家庭。封建領主是該地的主君,而中國那種短期任命的官員與此不同,他們在當地人眼中永遠是外人。這兩種情況的差異是巨大的。在日本,重要的是一個人是薩摩藩的還是肥前藩的。一個人的身份與他所在的藩緊密聯繫在一起。
另一種使氏族制度化的方式是在神社或聖地祭拜祖先或氏族神。即使是日本那些沒有姓氏和族譜的平民百姓也能參與這類活動,但他們沒有祭拜祖先的傳統。在平民百姓參加祭拜的神社中,村民們聚在一起,無需證明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祖先。他們都是這個神社所供奉的神的“孩子”。這樣稱呼是因為他們住在這個神的封地上。像世界上其他地區的村民一樣,這些祭拜者由於世代定居,彼此之間已經形成了親緣關係,但這種親緣關係並不是來自於他們都是同一氏族這一事實。
和神社不同,日本人對祖先的祭拜是在家裏的佛龕上進行的。佛龕上往往擺着六七位最近逝世的親人的靈位。日本所有階層的人都在這種佛龕前祭奠父母、祖父母以及親屬,為他們供上食品、擺上靈位。他們不會重新刷新刻寫字跡漸漸變得模糊了的曾祖的墓碑,三代以前的墓碑逐漸淡出他們的記憶。日本的家族觀念像西方人一樣淡薄,和法國的家庭最為相似。
總之,日本人的孝道限於現有家庭內部,幾乎只限於父親、祖父、伯父、伯祖父及其後代。這是為了使每個人都明確自己在這個家庭中按照輩分、性別、年齡所處的地位。即使是成員眾多的名門望族,最後也會分成獨立的分支,除了長子外,其他兒子都必須另立門戶,從這個家庭中脫離出去。在這個狹窄的家庭圈子內,明確規定了各得其所的具體要求。在家長正式隱退(隱居)前,必須嚴格貫徹家庭成員對他的服從。即使現在,一個已經有了好幾個成年兒子的父親,如果他的父親還沒有正式隱退,他也必須事事請示他的老父親。父母會一手包辦他們三、四十歲的兒子的婚姻。作為一家之主,父親吃飯時可以最先開動,泡澡時可以最先入浴,他對全家人恭恭敬敬的行禮只須報以輕微的點頭。在日本有這樣一條有名的謎語,用我們的謎語形式來說就是:“兒子向父母提意見就像讓和尚留頭髮一樣,為什麼?”(和尚修行必須剃髮)答案是:這是不可能辦到的事。
各得其所不僅表現在輩分差別上,也表現在年齡差別上。日本人在說混亂無序時常用的表達是“非兄非弟”,就像我們說“非魚非鳥”(neitherfishnorfowl)一樣。在日本人看來,兄長就要有兄長的威嚴。長子能繼承家業。去過日本的人都說:“日本的長子從小就要有一副擔得起責任的樣子。”長子的特權和父親相似。在以前,弟弟總有一天得像依賴父親一樣依賴長兄。而現在,尤其是在農村或小城裏,長子按照家規留下來管理家業,而次子、三子則能去別的地方發展,接受更好的教育,擁有更多的收入。但傳統的等級制依然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