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幣風波”

“Q幣風波”

由於騰訊的最大用戶群是學生,他們只能支付幾元的小錢。用戶不會願意為了這點小錢不停地跑到郵局匯款。因此,如何收費成為了一個難題。

2002年5月,騰訊公司開發了虛擬貨幣系統,代表符號定名為“Q幣”,被定義為1個Q幣代表1元人民幣。

Q幣的付費渠道有電信、網游銷售渠道(虛擬卡和實物卡)、銀行卡。QQ實物充值卡網絡已經遍佈電腦城、郵局、報亭、音像軟件店、書店、商場,甚至便利店。

在騰訊的服務內容里,無論是QQ會員、網絡硬盤、QQ音樂、訂閱雜誌、QQ遊戲、QQ寵物等,都需要支付Q幣。在騰訊的每一個角落Q幣都是“硬通貨”。其實Q幣早已衝出了騰訊的“疆界”,不僅可以用來購買其他網站遊戲的點卡、虛擬物品,甚至一些電影、軟件的下載服務也可以用Q幣來支付。為什麼選擇Q幣?這是因為QQ的普及性和Q幣的小面值使Q幣逐漸成為一種可以在各網絡遊戲之間流通的等價物。另外,一些數碼產品和飲料等以年輕人為目標消費群的產品通過與騰訊公司的合作,用贈送Q幣的方法來促銷。

2006年,有關“騰訊Q幣衝擊人民幣市場”的話題在網絡媒體上炒得沸沸揚揚。2006年的超女總決賽中,粉絲們為了支持自己心愛的歌手,紛紛購買虛擬貨幣——Q幣投票,僅淘寶網一天Q幣的交易額就超過50萬元。還有一種現象是中小型論壇給版主的工資就是Q幣,然後兌換成人民幣。

面對日益普及的Q幣,有學者甚至撰文指出“Q幣等網絡虛擬貨幣一旦與人民幣可以兌換,其後果不堪設想。因為如果Q幣等虛擬貨幣商家無限發行,勢必會衝擊我國的金融秩序。”“虛擬貨幣代替人民幣成為網上交易的一般等價物,涉嫌違反《人民幣管理條例》,並會衝擊我國的金融秩序。”

面對眾多質疑,騰訊公司明確表示Q幣和“虛擬貨幣”有所區別,他們將Q幣定位為“商品”,而非“貨幣”。

2007年,馬化騰在接受《中國企業家》採訪時說道:

隨着騰訊影響的擴大,外部誤解就很多了,其實騰訊真沒有超出到外界的範圍。比如說Q幣,大家都說是虛擬貨幣,其實並不是這樣,Q幣也是點卡,你一定得花掉,只是什麼時候花而已,只是預付費卡的性質,沒有貨幣的性質,就是叫Q幣而已。

正如馬化騰所說,網絡上流行的“Q幣”、“泡幣”等與虛擬貨幣有着本質不同,不會對人民幣市場產生衝擊。虛擬貨幣可以分為磁卡、電子卡和網絡貨幣。它們的共同特點都是以電子數字的形式存在。騰訊公司為了吸引玩家而發行的Q幣等並不是一種交換媒介,也沒有價值儲藏的功能,所以不是虛擬貨幣。

對於媒體甚至將Q幣評價為“虛擬貨幣導致網絡世界和現實生活之間界限被模糊的最極端事例”,言辭溫和的馬化騰表示,他僅僅是想讓人們按照其希望的方式使用網絡而已。

針對鬧得沸沸揚揚的Q幣事件,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李超認為,“Q幣是近來媒體關注的熱點,但說到Q幣已衝擊人民幣,我個人判斷還沒有到這麼嚴重的程度”。他還稱,“如果說有通過虛擬貨幣的渠道進行洗錢犯罪的話,這是人民銀行需要高度關注的問題和打擊的一個方面。”“即便是央行果真出台了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騰訊Q幣、新浪U幣、盛大元寶、網易POPO幣等也不應該在監管範圍內。”對於政府監管的虛擬貨幣之說,並沒有必要,“因為此虛擬貨幣並非彼虛擬貨幣。騰訊Q幣、新浪U幣、盛大元寶、網易POPO幣等並不具備貨幣屬性。這些企業發行的所謂‘貨幣商品’僅涉及公司和消費者之間的關係,通過雙方的合同關係便可以維護和規範,沒有同商業銀行之間形成互通,所以並不屬於銀監會監管的範疇。政府所指的虛擬貨幣監管,應該是對傳統貨幣的電子化、磁卡、網間結算等形式。”

這場沸沸揚揚的Q幣衝擊人民幣風波,對騰訊來說,亦是虛驚一場。事實上騰訊並不提供遊戲幣或遊戲積分變相兌換現金、財物的服務,同時一直以來也堅決反對用戶私下交易遊戲幣的行為。另外,2009年下令禁止虛擬貨幣換取真實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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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界的全民公敵:QQ教父馬化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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