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com域名(2)
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決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一致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的裁決服從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第二十九條域名爭議在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處理期間,域名持有者不得轉讓有爭議的域名,但域名受讓方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人民法院裁判、仲裁裁決或爭議解決機構裁決約束的除外。
北京中科三方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聲明:
1.原域名註冊人“北京鼎揚科技有限公司”於2001年4月26日被工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至今已經2年零8個月;
2.在北京鼎揚科技有限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並未按照《域名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在信息變更后30日內及時通知我公司,並更新信息。其域名註冊信息一直處於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狀態。
在國外域名
在與騰訊註冊國內域名的同時,正靜靜地等待着遠隔重洋的“小馬哥”的召喚。原域名於1995年5月份首次註冊,1998年起曾被羅伯特·亨茨曼作為個人電影藝術網站使用。而他所擁有的域名很長一段時間一直在國外拍賣網站登記待售,甚至競拍到200萬美元,后因開價太高以致無人問津。
與此同時,所有與QQ相關聯的域名,騰訊是一個都沒有。是放棄,還是強力收購?無論怎麼做,馬化騰都得付出不小的代價。馬化騰沒有太多的選擇,因為騰訊已經陷入了域名“絕境”。
好在騰訊當時還更多以客戶端的方式生存着,並不是一個以Web頁面訪問為主的公司,因此,雖然和QQ有關的三個域名都不在馬化騰手中,但對騰訊的主體業務衝擊不大。但隨着馬化騰開始着手拓展門戶等業務以及意識到的號召力的時候,馬化騰開始琢磨把的域名買回來。
收購域名,馬化騰並沒有通過國外的域名交易公司,而是直接找到了域名原所有人羅伯特·亨茨曼,然後通過一位熟識域名交易的代理人進行遠程操作交易的。
域名的回購,不僅了卻了馬化騰的夙願,讓騰訊這隻“小企鵝”找回了這塊屬於自己的“地盤”,也為騰訊日後進入門戶之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可以想像的是,馬化騰也為此付出了高額的代價。根據國際互聯網上最著名的域名交易商Greatdomains對域名估價模式,Greatdomains採用三個C來估計域名的價值,這三個C分別為Characters(域名長度),Commerce(商業價值),和.Com(所在的頂級域名),每個C都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三個C綜合起來決定了域名的價值,域名達到Greatdomains所評定的最高級別4星等級,根據4星等級標準,估價在10萬-120萬美元(80萬-1000萬人民幣)左右。
事後,騰訊已把法務部作為一個部門獨立出來。幾乎與此同時,騰訊在2003年初的招聘廣告中,歷史性地出現了“知識產權研究員2名,法務高級專員1名,專利律師1名……”等招聘信息。
專家指出,在一個特定的域名系統里,域名具有唯一性,所以知名品牌的域名特別容易因為被搶注而發生糾紛。然而,隨着域名命名標準和系統趨於開放和多樣,隨着國際化域名、中文域名、二級域名等新的標準層出不窮,標準下面還有細分標準,特定對象的域名標誌的唯一性趨於淡化。除非真正財大氣粗、維權意識敏銳的國際品牌公司,否則要把所謂知名品牌的各種域名統統註冊在手,往往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任務。
以qq為例,域名“”註冊人為一家美國公司“Inc”;域名“”的註冊人為一家德國公司“LIPnet”;域名“.cn”的註冊人為“北京智慧東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域名“”的註冊人為一家美國公司“Netico,Inc”;域名“.cn”的註冊人均為北京萬網誌成科技有限公司,註冊時間為2002年11月。這些域名的享有權均不在騰訊手中。
如今,域名的戰爭仍處於特定企業個體孤軍奮戰的階段。也就是企業必須具有超前意識,主動進行保護性註冊。如果事先一些細節沒有顧及到,極有可能為以後埋下危機。
就連如今最知名的搜尋引擎網站Google也遇到過域名尷尬事。2005年4月,全球互聯網搜索巨頭Google以百萬美元巨資買回了幾年前被別人搶注的CN域名和,創下了CN域名史上交易的最高價。這兩個域名幾年前曾被北京國網公司先後搶注,Google為了奪回域名,曾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爭議請求,但被駁回。遇挫之後,Google選擇了贖買,而贖買的成交金額在百萬美元以上。這一天價成交事件,也在域名投資界掀起了不小的波瀾。
在域名的註冊上,阿里巴巴董事長馬雲做得很好。馬雲建立阿里巴巴的時候,就準備將阿里巴巴做到全世界,成為一家全球化的公司。因此,當馬雲確定了網站名稱為阿里巴巴之後,用1萬美元從加拿大人手中買回了阿里巴巴的域名。
如此看來,馬雲當初的花費是值得的,因為他省下的不僅僅是動輒百萬美元的贖買費,還有漫長無果的仲裁所消耗的寶貴時間。不過有趣的是,當買下職阿里巴巴的域名之後,馬雲仍然十分細心地將、域名註冊下來。“阿里爸爸、阿里媽媽、阿里貝貝本來就應該是一家。”馬雲想得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