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高盛的歷史:一部欺詐和被起訴史(4)

第三節高盛的歷史:一部欺詐和被起訴史(4)

案例四:2010年“次貸CDO”案件訴訟

2010年4月,美國證監會起訴高盛公司及其員工法布里斯·圖爾(FabriceTourre),指控高盛和法布里斯·圖爾提供虛假信息,在涉及次級抵押貸款業務金融產品問題上涉嫌欺詐投資者,造成投資者損失超過10億美元。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佈的訴訟公告,高盛集團被指控銷售了一種基於次貸業務的抵押債務債權(CDO),但高盛未向投資者披露美國保爾森對沖基金公司對該產品做空的“關鍵性信息”。

遭到起訴的還有高盛的交易員法布里斯·圖爾,美國證監會指控他對這起欺詐案負主要責任。圖爾設計了這一交易,負責營銷材料的準備工作,並負責與投資者進行直接溝通。圖爾知曉保爾森對外隱瞞的賣空頭寸,也知曉該公司在次級抵押債券選擇中扮演的角色。

美國證交會執法部門主管羅伯特·庫扎米當天在一份聲明中說,高盛的錯誤就是一方面允許一客戶做空該金融產品,另一方面卻向其他投資者承諾該產品是由獨立客觀的第三方推出的。

庫扎米還表示,這種產品是全新的,結構非常複雜,但其中的騙術和利益衝突跟以往發生的欺詐在手法上是一樣的。高盛非法地允許一位能深深影響其所銷售的CDO背後的抵押貸款證券選擇的客戶對抵押貸款市場做空,高盛還向其他投資者提供了虛假陳述:該證券的投資標的由一家獨立客觀的第三方機構挑選而出。

美國證監會稱,為這項交易,保爾森對沖基金公司2007年向高盛支付了約1500萬美元的設計和營銷費用,但投資者因此蒙受的損失超過10億美元〖ZW(〗〖JP3〗SEC起訴高盛的全文翻譯:http://businesssohucom/20100426/n271753241shtml。〖ZW)〗。

高盛隨即發佈公告,稱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情,並表示要“強烈抗訴”。

但是,短短几個月後,高盛低頭認錯,和SEC達成和解,支付55000萬美元罰金。這是華爾街歷史上最大的一筆罰金,但對於高盛來說,並不傷筋動骨,同其2009年130億美元的贏利相比,這僅僅是九牛一毛。但是,這次通過支付巨額罰金和解同以往的和解完全不同。

首先,高盛承認犯了錯誤。承認沒有充分披露信息,並承諾改變公司業務開展的流程,防止類似的錯誤再度發生。

其次,美國證監會要求高盛不得在和解之後發佈任何公告,宣稱自己無錯、無罪。以往華爾街在同美國政府支付罰金和解之後,都會發佈一個聲明,聲稱自己無罪,沒有做錯任何事情。之所以支付罰金和解就是希望儘快擺脫麻煩,“破財免災”。通過這樣的公告,華爾街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護自己的聲譽,將訴訟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但是這次不一樣,美國證監會和高盛和解的條件之一就是高盛不得發佈這樣的聲明和公告。

最後,交易員法布里斯·圖爾的訴訟並不在此次和解之內,他將繼續接受調查和審判。

從這個最新的高盛被起訴的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高盛是一個“輸家”,一個承認錯誤、交付罰金、繼續整改的“輸家”。正如美國證監會執法部主任MrKhuzami所說:“這次訴訟和解對華爾街而言,是一個深刻的教訓,不管產品多麼複雜,投資者多麼專業,都不能構成華爾街違反最基本的誠實、公平交易這些商業準則的借口”。(“ThissettlementisastarklessontoWallStreetfirmsthatnoproductistoocomplex,andnoinvestortoosophisticated,toavoidaheavypriceifafirmviolatesthefundamentalprinciplesofhonesttreatmentandfair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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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當直面金融欺詐:起訴高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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