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現代語境下的宗教研究(3)
基要主義宗教對神聖文本保持嚴格的字面上的理解,甚至當這種理解與普遍流行的科學共識相抵觸時也堅持他們的看法。比如堪薩斯教育委員會對待進化論的態度等。當神聖文本與社會運動所持觀點相違背的時候更是如此,比如為同性婚姻爭取權利的運動。但是基要主義不只是簡單地直接照搬神聖文本。在美國,基要主義同樣意味着拒絕宗教多元主義,拒絕那些接受現代價值觀與理念的宗教群體,拒絕那些並不強調超自然力量的人文主義群體。另外,基要主義者一直都支持保守主義政黨與政治人物(參閱Jacobs,2006)。基要主義促使人們關注教會與國家的分離以及宗教在民主社會中的角色。當基要主義宗教理念與政治實踐融合在一起的時候,其自然結果就是一場趨向神授政府的運動。一個神權政體就是政府被神聖權威控制,其領袖和公民都將神聖文本視為法律和行為規則得以建立的基礎。在神權政體中,“教會與國家是不分的”,因為教會就是國家。神權政體式的現代民族國家的典型代表是伊朗。這類國家都依賴於神聖的宗教文本與傳統,並以此來引導他們的政治事務以及法律的起草,後者都要嚴格遵從其宗教信仰。神權政體下的政府試圖控制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們完全與宗教多元主義、個人主義以及一些民主原則相對立。
基要主義是對現代性的重要反擊。基要主義者並未尋求改變宗教信仰與實踐以適應社會的變遷,他們反而試圖儘力持守傳統。大多數基要主義者接受現代世界中的大量技術產品(比如電視、電腦、網絡、機器甚至最新的武器),但是他們仍然非常努力地保持傳統的價值、理念以及神聖的信仰規則。基要主義的存在是美國宗教持續昌盛的一個原因。隨着一些教派試圖將宗教與現代生活整合在一起,美國的宗教圖景與西歐呈現出完全不同的特徵。
在現實中對基要主義批判的一個重要的議題是基要主義與民主之間的衝突。重要的問題是:代表着基要主義的神聖理念與實踐、私立宗教學校、過度的社區控制與代表着民主原則的個人行動與思想、傳媒等之間是否可以和諧共存?
組織化宗教與個體靈性
在現代性高度發達的社會中,一個最令人感興趣的趨勢是一種新型的宗教實踐的發展,這種實踐與過去的方式很不一樣,也許我們可以用宗教性與屬靈性的二分來加以描述。當社會學家提到宗教性,他們描述的是這樣一些事實,比如教會成員資格、委身程度、教堂出席率、對神靈或者超自然力量的相信程度等。一個人的宗教性程度越高,他就越可能被視為擁有正式宗教組織的成員資格,每周或每個月定期參加禮拜活動,宣告對上帝或者另外一些超自然力量的信仰。然而,在最近幾年屬靈性一詞越來越多地被學者們用來描述一種脫離組織化宗教信仰與實踐的事實。
許多社會學的研究顯示,屬靈性是關乎個人的信仰與實踐的:它常常強調感覺、情感、意義與個人信仰經歷(參閱HodgeandMcGrew,2006)。屬靈實踐包括許多內容,從新紀元運動中的瑜伽與超覺冥想到各種形式的神聖體驗(通靈、占星術、算命、塔羅牌等)。另外,許多研究認為屬靈性越來越變成一種宗教認同的形式,有時甚至其本身就成為一種超自然力量的表達(參閱GlendinningandBruce,2006;VoasandBruce,2006)。除了向內求諸靈性上的滿足,那些被人們認為是屬靈程度比較高的人一般不承認傳統組織與權威——比如教會——的引導,他們懷疑這些組織並且視之為科層化的、庇護性的道德組織(參閱AupersandHoutman,2006)。
最後,與那些集體性、教會性的傳統宗教習俗相較而言,屬靈性是一種高度個體化的宗教實踐。它強調的是選擇的高度自由(參閱Heelasetal,2004)。在這種視角下,人們只對自己的靈性負責,這是一個過程,有點類似於人們在各種神聖的宗教理念與實踐“超市”中“選購”的過程。這種視角的獨特之處在於它強加一種理性選擇和自由決策的過程,以此來確定哪種屬靈實踐最為“合適”,以及哪種實踐能夠產生最適合個人的感覺。屬靈性與宗教性不一樣,宗教性常常是與對高度組織化的傳統共同體的委身相關聯的。我們並不是據此認為屬靈性的發展最適合現代性高度發達的社會,因為人們常常認為現代性高度發達就意味着高度個人主義與內向化——這在滕尼斯的著作中體現得最為明顯。
那些批評屬靈性缺乏組織化宗教性質的人們認為,鼓勵個體在一個高度宗教化的共同體中追求缺乏方向性的屬靈體驗是個體的一種選擇。但是話又說回來,在一個諸如美國這樣的現代社會中,缺乏具有吸引力的組織化宗教,要維持較高程度的宗教性幾乎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