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的泛濫(1)(圖)
18世紀60年代以後,英國在印度的殖民勢力得到了很大發展,逐步蠶食了孟加拉、馬德拉斯、孟買等富庶的印度土邦。這裏很適合罌粟的種植與生產,英國殖民統治者強迫當地農民大力種植鴉片,再由東印度公司收購、加工,製成特殊貨物運往中國。這就是東印度公司的鴉片貿易政策。這一政策的實質是三角貿易,即英國本土生產的毛紡織品等工業製成品,銷往印度,從印度購進印度生產的鴉片;然後將鴉片銷往中國,並從中國購買茶葉、生絲、土布等農產品。英國、印度和中國之間,形成了一個貿易的三角關係,英國商人通過這一三角貿易,牟取了巨額利潤。這一三角貿易的關鍵,即聯繫環節,就是臭名昭著、遺害無窮的鴉片。
當時,在印度的鴉片業由兩部分,即孟加拉鴉片(又叫公班土)和馬爾瓦鴉片(又叫白皮土)組成。英屬東印度公司首先控制了孟加拉鴉片。乾隆三十八年(1773),東印度公司取得了英國國會的授權,成為英國在印度的殖民統治機構。東印度公司即宣佈對孟加拉、比哈爾、奧理薩三個地區所生產的鴉片專賣。當地鴉片種植者只能按規定的價格將鴉片賣給東印度公司。之後,東印度公司進一步完善了專賣制度,1799年(嘉慶四年)東印度公司禁止任何人私種罌粟,種植罌粟的煙農必須與東印度公司簽訂合同,在公司指定的地點按規定的數量種植,再按規定的價格出售給東印度公司。同時,簽訂了合同的煙農,可以得到東印度公司提供的貸款;如果煙農違約,不種植罌粟,則要處以三倍於貸款的罰金。東印度公司的專賣制度,把孟加拉地區的鴉片生產、販賣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中,從而形成了壟斷經營,便於牟取暴利。為了維護鴉片的高額售價,東印度公司把鴉片的產量限制在4500箱以內。如乾隆五十一年(1786),東印度公司輸入中國的鴉片首次突破了2000箱,乾隆五十五年(1790)從印度輸入的鴉片多達4054箱。
在孟加拉鴉片之外,馬爾瓦鴉片迅速崛起,並對孟加拉鴉片形成了巨大的競爭壓力。作為非東印度公司的產業,馬爾瓦鴉片價格低廉,大量銷往中國,從而對東印度公司壟斷的孟加拉鴉片形成了巨大威脅。在這一競爭壓力下,東印度公司改變了限制數量牟取暴力的壟斷政策,允許私人購買者在每箱馬爾瓦鴉片交納177盧比的通行稅之後,任意收購、販賣。而東印度公司所控制的孟加拉鴉片,也停止了總量的控制,大力發展鴉片業。因此,每年輸往中國的鴉片也迅速增加了。
嘉慶元年(1796),清廷正式禁止鴉片入口,東印度公司根本不想放棄這一邪惡的買賣,但停止使用本公司的船隻裝運鴉片,表面上表示東印度公司斷絕了鴉片交易。在行動上,東印度公司將鴉片高價賣給散商,即來自英國或英屬印度的私商,又稱港腳商人,再由他們運往中國。
鴉片由印度輸入,在中國廣州附近形成了一個個走私的中心:
第一,黃埔和廣州。廣州及黃埔是當時惟一一個對外通商口岸,西方商人在通商的過程中夾帶了部分鴉片,就地銷售,久而久之,廣州和黃埔就成了鴉片走私的中心。這一走私中心,延續了很長時間,直至嘉慶元年(1796),清廷嚴厲禁止鴉片入口。英國等西方商人才不敢繼續在廣州和黃埔販賣違禁的鴉片,鴉片走私中心於是轉移到澳門。
第二,澳門。澳門靠近廣州,早在明後期即為葡萄牙殖民地賄租,久之成為西方對華貿易的基地。嘉慶元年,清廷正式嚴禁鴉片入口,鴉片貿易被逐出了廣州內河,澳門便代替了廣州和黃埔,成為鴉片走私的大本營,即鴉片走私中心。這裏成了以英國商人為主的奸商大力販銷鴉片的大本營。一艘艘鴉片船隻開往澳門,卸下鴉片,裝入倉庫,然後由中國奸商銷售出去。嘉慶十四年以後,清廷放鬆了對鴉片的嚴禁,鴉片走私的中心,又回到了黃埔和廣州。道光元年(1821),兩廣總督阮元嚴禁鴉片貿易,鴉片走私中心再次移出廣州內河,在廣州附近的伶仃島形成走私中心。
第三,伶仃島。道光元年(1821)至十年(1830),伶仃島成為鴉片走私的中心。這一時期,馬爾瓦鴉片大量輸入。如上所述,馬爾瓦鴉片是非東印度公司經營的鴉片運輸、販賣,在嘉慶二十年(1815)以前,馬爾瓦鴉片輸入的數量較少,且銷路不暢。但相對於孟加拉鴉片而言,馬爾瓦鴉片價格低廉;就是憑着較為低廉的價格,馬爾瓦鴉片逐漸擴大了銷路,打入了廣州市場,並對孟加拉鴉片構成很大的競爭壓力。東印度公司於是對馬爾瓦鴉片抽稅,然後聽任其運輸、銷售。因此,中國市場上鴉片數量迅速增加。在道光元年以前的以澳門為中心的鴉片走私,數量已經有了很大發展,但平均每年進口數還不足4500箱。東印度公司改變其限制數量、壟斷高價的政策以後,聽任了馬爾瓦鴉片的傾銷,鴉片銷售數量成倍增加,由平均每年不足4500箱,增加到18700餘箱,增加了三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