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館(4)
此外,崑山的旅社,如花園飯店、正泰旅館也兼設煙燈;妓院如勾玉弄、九步三灣、后等處,也兼設煙燈。
日本帝國主義佔領下的南通,遍設售吸所。售吸所,其實也是大煙館,有些取個雅名,如安樂宮、新新、爵祿之類。
浙江。溫州城在清朝末葉即有很多煙館,即使是冷街僻巷,煙館也到處都是,不可勝數。溫州的煙館分二等,一是大土館,這類煙館都以房間雅潔,煙具考究,服侍周到招徠煙客。大土館房內明窗粉壁,几榻潔凈,並懸有名人字畫,陳設古雅。金漆炕床上,冬天加蓋皮套或棉墊、棉靠背,並添置火爐;夏天則換上蘆花墊或龍鬚席。煙客進來,香茶、水煙、熱毛巾源源送至;並雇有傭人代客燒煙、裝煙;有錢的人甚至躺在煙榻上,一張口,就有象牙煙嘴送上嘴來,就可以吸食。煙具也很考究,煙盤有紅木的、白銅的;煙槍以紫竹製成,更考究的則以甘蔗、象牙製成,配以白玉或象牙的煙嘴。煙斗也有炒斗、平斗之分,而以廣東梁有軒硃砂斗最有名,斗角邊配以銀質馬鞍橋。還有綿羊角煙盞、廣東煙插、白銅灰扒、吳興小茶壺。煙燈則以路橋燈,配以白銅花腳盤,雖一燈熒熒,黯如鬼火,但卻被癮君子稱為“美人燈”、“迷人燈”。
二是“煎煙館”,俗稱“鴉煙館”,通稱大煙館。專門開燈供窮煙客吸煙,其房屋狹小,設備簡陋,一個房間設有數張煙榻,大多是一副床板,兩條木凳,床上草席一張,枕頭兩個,此外別無長物。板條桌上,放一缸粗茶,任客自喝。
福建。福建地處東南沿海,煙毒十分嚴重。清末民初,漳州城區開設煙館20餘家,其招牌字號有:雙合盛、合盛、協成、興隆、德興、珍香、惠馨、順和等。煙館的特徵是,門前掛一竹簾,寫上本館字號,屋檐前掛一盞方形玻璃燈,寫上紅字為標識。各家煙館,大體上屋子裏有廳、有房,擺設無帳煙榻數張,大榻可供五六人,小榻可供二三人橫躺吸食,各置有煙盤,其中配有煙槍、煙燈、煙扦、茶具等。煙槍一般用甘蔗套上竹筒,配上煙斗、煙嘴製成。當地人喜歡這種煙槍,有“甘蔗入竹筒,吸了才會爽”的說法。國民黨實施“寓禁於徵”后,煙館一夜之間變成了“戒煙所”,仍舊賣煙,侍候癮君子,所謂“虧本生意無人做,殺頭生意爭着干”,莫此為甚了。
湖北。1933~1938年,漢口各個地區都設有售吸所,是供人吸食鴉片煙的場所,亦即煙館。分甲乙兩級,甲級的房間都是雅座,鋪設講究,並雇有專人侍候燒煙,如后花樓的三太、統一街的福生等。乙級則為普通房間。當時漢口有22家售吸所,只有2家為甲級,其餘皆為乙級。每個售吸所都備有百兩至幾百兩的煙膏,10至20支煙槍。煙槍以老膏煙槍為最好,其價格高達100銀元,普通煙槍則30銀元。床位也頗講究,冷有毛皮墊褥,熱有廣東涼席,還備有泥金茶壺、上好香茶。
售吸所還設門市,零售煙土、煙膏、煙泡。每家都雇有工人,少則10人,多則二三十人。工人每月工資8至10元,每天工作10至16小時。售吸所每月營業額最少四五千元,可凈賺一千元,但必須按時交納營業執照費、戒煙執照費等稅捐。(參見田梅村《舊社會鴉片煙業在漢口》)武漢淪陷后,售吸所有了很大發展,共分甲乙丙丁四等,甲等每次配給煙土十兩五錢,依次遞減為7兩5錢、4兩5錢和3兩。當時武漢共有100餘家大小不等的售吸所。
湖南。1920年左右,辰溪縣城劉運寬開了一個大煙館,設有專門煙床兩鋪,煙具齊全,館舍整潔,招待“殷勤”。他的兒媳張氏頗為婀娜多姿,又曉風情。凡是有體面的煙客上門,都由她招待:陪抽煙,伴閑談,調笑嬉戲,毫無禁忌。由此,招徠了不少人前往。1930年左右,劉黑也開了煙館,其房舍狹小,煙具低劣,沒有專門煙床,只好在自己的睡床上營業。不過,他經營有方:對老客求現不賒,對新客稍微通融,對“發矇者”免費供應。
廣西。梧州是雲貴兩省煙土集散地,煙毒泛濫成災,吹煙館(即大煙館)遍及全市各個角落,其中四方井附近較為集中,多達10至20家。吹煙館是公開吸食鴉片的地方,規模都很小,必須向官方領取牌照,交納煙燈捐。一些大的商店,也開設煙燈,讓顧客邊吸煙,邊談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