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評(2)
在面臨的競爭壓力比較小的時候,對自己現有的產業部門或者生產線不加區分是有可能繼續下去的。但是伴隨着全球化和數碼化時代的來臨,就請忘記這種可能吧。任何級別的經理人都必須對自己的業務做出艱難的選擇,才能保持遊戲的資格。
對人員的區別考評
現在讓我們轉到更有爭議的話題—對人員的區別考評。它是這樣一個過程,要求經理們根據業績表現把自己的員工劃分為以下三個類別:最好的20%、中間的70%以及最差的10%。接下來—關鍵的問題是—經理們需要採取相應的行動。我強調“行動”這個詞,是因為所有的經理人都會很自然地對手下做區分—只不過是封閉在自己的頭腦中,而很少落實到行動上。
如果把員工的區別考評政策落到實處,那麼最拔尖的20%就應該得到大量的褒獎,這其中包括獎金、期權、表揚、青睞、培訓機會以及其他各種各樣的物質和精神財富。在公司的區別考評中,絕對不能把明星員工給怠慢了。他們是最優秀的人,應該得到相應的待遇。
對中間的70%,應該採取不同的管理方法。
這群人對任何公司都有巨大的價值,如果離開他們的技能、活力和責任心,經理人恐怕難以履行自己的職責。畢竟,他們是整個員工隊伍中佔多數的群體,在20-70-10的比例劃分中,他們構成了對經理人的主要挑戰和風險—保持中間70%的能動性和工作激情。
因此,對這70%的人適用的管理方法更多是培訓教育、積極的反饋和有周全考慮的目標設定。如果發現這個群體當中的某些個人具有特別的潛力,那麼可以把他們調動到不同的產業或職位上,以增進他們的經驗和知識,並檢驗其蘊藏的領導才能。
要明確的一點是,管理這70%的員工不只是把他們與最差的10%區別開來,也不是要庇護那些表現差的員工,那將是錯誤的投資決策。其實,區別考評制度要求經理人認真考察這70%的中間人士,分辨出哪些有提升的潛力,並進行栽培。當然,在這70%的人中,人人都需要被激勵,需要有真正被接納的感覺。你並不希望失去作為中間70%的大多數人—而是願意提高他們。
對考評結果最差的10%,那將沒有任何甜言蜜語的粉飾,他們不得不離開。說要比做容易多了,解僱員工其實是非常可怕的—我甚至憎恨“解僱”這個詞。但是,“如果”你有一支坦誠的員工隊伍,有明確的工作期望和科學的工作評價程序—在這裏,“如果”是個重要的前提條件,但顯然這也應該是每一個人所追求的目標—那麼表現最差的10%的員工通常都會有自知之明。當你找到他們的時候,往往不需要開口,他們就會主動要求離開,因為沒有人希望待在一個不被別人認可的組織里。考評政策有一個最好的優點,那就是團隊中最差的10%的員工在離開之後,常常能找到自己真正歸屬、真正擅長的公司或者事業,從而獲得職業生涯的新生。
簡而言之,這就是區別考評制度發揮作用的基本原理。人們有時會問,我是怎麼想出這個主意的?我的答案是,區別考評制度並非我自己的發明。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就從操場上學到了這一切。那時,我們要組織一個棒球隊,最好的選手往往會被放到顯眼的位置上,比如第二壘或者右外場,而運動天賦最差的孩子只能在場外做觀眾。大家都知道自己的位置在哪兒。那些最好的運動員總是渴望保持自己的主力位置,以享受觀眾的尊敬和勝利的歡樂。水平中等的孩子則要改進自己的弱項,前進一步,有時候他們做到了,並且提高了整個球隊的水平。而那些不能入選的孩子通常會轉移到其他的運動、嗜好之中,尋找自己喜愛和擅長的別的項目。不是人人都能夠成為偉大的棒球手,也不是每個偉大的棒球手都能夠成為著名的醫生、電腦程式員、木匠、音樂家或者詩人。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自己所擅長的方面,而我也堅信,當我們找到自己最適合做的事情時,將是最快樂、最滿足的。
在體育競技場中是這樣,在商業競技場上也同樣如此。
憎恨以及不憎恨該制度的原因
我可以在下面幾頁中詳細解釋很多人喜愛區別考評制度的各種原因,可是恰恰相反,我將要列出對這個制度提出的最常見的批評。在這裏,我會把對“硬件”因素的區別考評放到一邊,因為人們最主要的攻擊對象是人員考評方面的“20-70-10”原則。
下面有許多對員工區別考評制度的批評,其中有一些是有道理的,但更多的情況則是無理取鬧。請看後面的解釋。
區別考評制度是不公平的,因為它總是被公司政治所腐蝕:“20-70-10”原則的結果,就是把那些拍老闆馬屁的人與不會阿諛奉承的人區別開來。
毫無疑問,的確有這種情況。在一些公司里,區別考評制度被任人唯親和偏袒照顧的風氣所腐蝕了。最好的20%是老闆的密友和對他點頭哈腰的人,最差的10%是那些直言不諱、提出尖刻問題、挑戰現狀的人,中間的70%則躲躲閃閃、得過且過。這種情況是有的,而且臭名遠揚,它證明領導層缺少智慧,或者缺乏正直,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對於這種絲毫不重視基本價值的體制,我惟一能夠說的好消息就是,它往往會走上自行毀滅的道路。它會因為不堪重負而崩潰,或者被變革所清洗。只不過說,緩慢的自殺對於企業來說並不是什麼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