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切內特迷住了我(1)
我流連徘徊的這處花園,有如此多的娛樂消遣抓住我的目光,吸引我的注意,勾起我的回憶——我發現要系統論述它的美景,殊非易事。我這樣迷離散漫地隨處遊盪,前後左右,上下東西,整個一副不負責任的派頭,讓我驚訝的是:讀者諸君卻並沒有把我當作最無理性的瘋子而鄙棄。
但為何不能是別樣的方式呢?在我周圍,目光所及的一切,就是它們把我從移步就道的小路上拽了回來:我就像一隻心不在焉的翩翩蝴蝶,從這兒的甜蜜芬芳,輕輕飛向那兒陽光花束的壯麗狂歡。在這樣的愛情中,自私的成份很少。在這方面,我們又有了另一個理由說為什麼對於書的激情是有益的。你會特別愛某個女人超過其他人,也會把她視為己有,悉心看管。我把這種愛視為一種自私的愛。
但真正愛書的人則會一視同仁地愛所有的書,而不僅僅是這一本;並且,如果沒有人能跟他分享這種高貴的激情,反而會使他黯然神傷。毫無疑問,這才是最無私的愛情。
還是回到書商這個話題吧。我很樂意讓你們對這門手藝的卓越之處留下深刻的印象。我頗為了解他們的美德。我和他們之間的交往,涵蓋了如此長的一段時期,而且關係又是如此的親密,以至於即使在數量龐大的人群中,我也可以毫不費力地分辨出誰是書商,誰不是。
因為,那些老是和書打交道的人,到一定的時候就會變得跟他們所搗鼓的玩意兒頗有幾分神似,不僅僅表現在外觀上,同時也表現在言談中。我的書商跟那些對開、四開及其他古式卷冊一起棲息在他偏僻的一隅,時間實在太長了,以至於他說話都帶有一種黑體字的腔調。那謙遜、迷人的外表,看上去就像一種結結實實的棕褐色老式裝訂。從嗅覺上識別則更其有趣,他呼吸的氣息混合著一種發霉和煙草的氣味。老實講,這種味道對那些真正的藏書家來說,要比所有阿拉伯香水都更受歡迎。
我曾經如此勤勉不懈地研究過這門手藝,以至於對某位書商我只要瞧上一眼,就能確鑿無疑地告訴你:他所賣的書是什麼樣的風格。但你應該知道,理想的書商不會追趕時尚,他必定同等地精通並熱愛所有的領域、專業、學科以及他的藝術興趣範圍。除此之外,他還有一種善良的天性,他拒絕說“沒有”。不過另一方面,他的公正性卻要大打折扣,他總是讓那些貧窮的學者花上幾個微不足道的小錢,買走那些有錢的暴發戶要掏上大把的票子方能買走的好書。他處事總是最合時宜,在該謙恭有禮的地方謙恭有禮,在該體貼周到的地方體貼周到。
塞繆爾·約翰遜曾經連滾帶爬地闖進倫敦一個書商的店鋪里,請求給他一份文學方面的差事。書商仔細打量了他魁梧的體格、碩大的雙手、粗糙的面龐和鄙陋的衣着。
“你會是個不錯的門房。”他說。
對於這位青年詞典編纂家的容忍度來說,這未免太過分了。他抄起一本對開本的書,不能自制地朝書商的腦袋一通濫砸,然後跨過趴伏在地的受害者揚長而去,說:“給我好好趴這兒,你這個頭號傻瓜。”
這位書商就是奧斯本,他在格林旅館的門口有一間店鋪。後來,約翰遜對博斯韋爾解釋道:“先生,他對我太無禮了,我只好揍了他一頓。”
雅各布·湯森【湯森(1656-1736),英國出版家。】是德萊頓【約翰·德萊頓(1631-1700),英國作家和桂冠詩人,復辟王朝時期文學界的代表人物。】的書商。早先,賣書者同時也是出版者。德萊頓並不是一直都和湯森友好相處,推測起來大概是因為德萊頓老是欠湯森的錢的緣故。有一回,德萊頓要求提前預支版稅,湯森拒絕了,理由是詩人的透支早已超出了合理的限度。於是,德萊頓寫下了下面幾行字,叫人送給了湯森,並帶去口信說,寫這幾行字的先生其實還可以寫更多:
色眼迷迷臉似牛,
皮膚斑斑猶大頭,
跳起舞來手腳笨,
毛孔污穢風也臭。
這幾行打油詩產生了理想的效果:湯森給德萊頓送來了他所要求的錢。德萊頓死後,湯森主動跟蒲柏【亞歷山大·蒲柏(1688-1744),英國作家、詩人,其最著名的作品是諷刺性仿英雄體史詩《奪發記》及《群愚史詩》。】接近,但沒過多久,後者就轉到了湯森最強大的競爭對手伯納德·林托特那兒去了。有一回,蒲柏碰巧同時給這兩個出版商寫信,然而卻鬼使神差地裝錯了信封。在本打算給湯森的信中,他說林托特是個無賴;而在本來給林托特的信中,他又說湯森是個老混蛋。這兩位仁兄在收到信的時候恐怕不會很滿意,對此我們不難想像。林托特和湯森也因此把這兩封誤寄的信件讀得滾瓜爛熟。
實際上,負責印行約翰遜詞典的出版商是安德魯·米勒。在詞典出版之前,約翰遜按約定抽取了八千美元(更精確地說,是1575英鎊)的版稅。這倒不足為奇,因為這部作品的準備工作耗去了他八年的時間,而不是他原先預計的三年。當他收到最後一批樣書的時候,約翰遜詢問送信人米勒先生說了些什麼。送信人答道:“他說:‘感謝上帝,我總算忍受完了這傢伙。’”聽罷此言,約翰遜莞爾一笑,平靜地說:“我很高興他無論什麼事都感謝上帝。”
當梅休因法官給我送來一本書的時候,我還沒有結束自己的夸夸其談。不過,這次打斷是令人愉快的。“昨天晚上我太忙了,”法官寫道,“帶給你的這本書是我昨天在拉薩勒大街的一家書攤淘到的。我知道你很喜愛無賴漢維庸【維庸恐怕是西方文學史上最富戲劇性的一個詩人。年輕的時候因為殺死了一位牧師而逃亡,後來加入了一個犯罪組織。維庸生活放蕩,胡作非為,一生中有多年是在監獄裏度過的。1463年勉強逃脫了絞刑架,離開巴黎,從此不知所終。】,因此我敢說你會喜歡下面的詩行。毫無疑問,這是此書先前的擁有者在扉頁上胡塗亂抹的。”我會喜歡?果不其然。如果讀者您和我一樣寵愛這位“無賴漢”的話,我想你也會宣佈:我們這位匿名詩人寫的還真不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