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雪峰遭公開批判(1)
1954年,李希凡和藍翎兩人合作寫出了一篇對俞平伯的《〈紅樓夢〉研究》的批評文章:《關於〈紅樓夢〉研究及其他》。他們都是山東大學中文系畢業後來京工作的。文章完稿后,先託人投到《文藝報》,沒有消息后又寄給了母校的校刊《文史哲》。9月,《文史哲》刊登了。這本來是學術研究上的一場正常的爭論,但是,由於人為的政治化隨即上演成為一場政治上的批判運動。
這年9月,**通過**的推薦讀到了這篇文章,就讓**轉告《人民日報》轉載。“文革”期間“中國作家協會革命造反團”、“新北大公社文藝批判戰鬥團”聯合編輯,在1967年5月出版的《文藝戰線上兩條路線鬥爭大事記(1949——1966)》)有這樣的記載:
九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同志親自到《人民日報》編輯部,找來周揚、鄧拓、林默涵、邵荃麟、馮雪峰、何其芳等人,說明**很重視這篇文章。她提出《人民日報》應該轉載,以期引起爭論,展開對資產階級唯心論的批判。周揚、鄧拓一夥竟然以“小人物的文章”、“黨報不是自由辯論的場所”種種理由,拒絕在《人民日報》轉載,只允許在《文藝報》轉載,竟敢公然抗拒**的指示,保護資產階級“權威”。
雖然這個材料中提到,讓《文藝報》轉載此文而且後來也的確轉載了,但是,這其中還有一個反覆的過程,即先確定在《人民日報》轉載,後來又改為讓《文藝報》轉載的。這一過程,被文學史研究者所忽略,因而有必要在這裏提一下。
首先要說明的一個問題是,這次會議周揚並未參加,參加者是胡喬木。當年在中宣部工作的黎之回憶說:“她(指**——引者)當即在人民日報社召集胡喬木、鄧拓、林默涵、林淡秋等人開會(主管文藝的周揚未參加),建議轉載李、藍的文章。會上胡喬木等人提出黨報不是自由辯論的場所(這是學《真理報》。斯大林時期《真理報》只作結論,不許討論)。會上大家的一致意見交《文藝報》轉載。由林默涵通知馮雪峰,快些轉載。”
我認為黎之的回憶是對的。“文化大革命”中的這個大事記中之所以不點胡喬木而點周揚,大概是當時對胡只是“冷凍”而並沒有要批判的意思。而周揚已成為“死老虎”,多加點“罪狀”也無關係。但是,黎之說在這次會議上,就決定在《文藝報》而不是《人民日報》上轉載李、藍的文章,從現在披露的材料來看,恐怕還不能這麼說。
作為這篇文章的作者之一的藍翎,在回憶錄《龍捲風》一書中說,9月18日夜,《人民日報》的總編輯鄧拓就讓秘書王唯一來找他,商談轉載這篇文章的事情。藍翎來到《人民日報》社見到了鄧拓,簡單的寒暄過後,鄧拓就直奔主題。藍翎回憶說:
鄧拓說:“你們的地址是從山東大學打聽到的。李希凡在人民大學,怕不好找,所以先找你來。有件事想同你們商量。你們在《文史哲》發表的文章很好,《人民日報》準備轉載。你們同意不同意?”他談得很輕鬆,沒有說到**主席。但我意識到事情非同尋常,立即回答說:“完全同意。但還得告訴李希凡,問問他的意見。”
第二天上午,藍翎就向李希凡通報了這一情況。李希凡當即來到藍翎的住處,兩人一起又到《人民日報》社見鄧拓。藍翎回憶說:“我和李希凡商量后提出,文章當時寫得較倉促,因為兩人都正上課,如果要轉載,最好能有一個星期的時間,再進行一次認真的修改。鄧拓說,時間太長了,不必大改,星期四交稿吧。”李、藍在星期四將稿子修改完,星期五報社即排出修改稿小樣。這已是9月24日了。但是,《人民日報》排出小樣后,直到27日,李、藍還沒有得到刊出的消息。後來得到的消息是,“鄧拓通知我們,此文將由《文藝報》轉載,中國作家協會會直接和我們聯繫”。接着,李、藍二人收到了作協古典文學部的陳翔鶴的信,才到那裏見到了馮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