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高考試卷出了問題,還是高考出了問題(2)
在中國,關於高考制度的爭論,已經有十多年的歷史了。提起高考,很多人會從不同角度編排它的不是。但事實上,高考制度也許是我國目前為止最為公平的人才選拔制度,考分面前人人平等的操作,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各類**現象。有人說,恢復高考制度,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第一大成績,大批優秀人才通過高考步入大學求知成才,如果沒有高考制度,中國的高等教育就不可能有今天的發展態勢。高考制度本身沒有錯。那麼,問題在哪裏呢?問題之一,是高考的考試體系。考試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怎樣考試?考些什麼?通過考試希望評價什麼?這才是關鍵。二十多年來的高考,基本上把着眼點放在考察記憶能力與運算能力上,於是學生們一遍一遍地背誦,反反覆復地練習,最終成了應試的高手,卻往往因高分低能而在社會競爭中處於劣勢。問題之二,是高考的“等第”錄取原則。我國高考制度中的填報志願一環,是一個信息不對稱的博弈,考生之間難以知悉對方的意願,即便知道了自己的考試分數再填報志願,也很難作出明智的選擇。一所學校的錄取分數線,與填報這所學校的學生人數、這些學生的考分情況有密切的關係,如果考分高者大多流向這所學校,就會導致該校的錄取分數線增高;反過來,即便這所學校是著名學府,如果很多高分考生由於種種原因沒有選報的話,該校的錄取分數線就有可能大大低於名氣遠不及自身的學校。雖然多年來的高校錄取規律顯示,強校恆強,也就是說好學校的錄取分數線一般較高,但是填報志願“失誤”的事情卻也屢屢發生,着實折磨着莘莘學子。從高考志願表上眾多的學校選擇和專業選擇上看,學生們很難想到,自己的選擇空間其實很小很小,有時第一志願填報出了差錯,就會使整個結局面目全非。於是,填報志願成為一場“賭博”,在這場賭博中,學生們完成了人生的一次選擇,不管情願還是不情願。能否變等第志願為平等志願呢?能否變只能被一所學校錄取為可以被多所學校同時錄取?這已經在某些學校範圍內,在某些招生考試中有過嘗試,比如在6月高考錄取中,考生能收到眾多高職高專的錄取通知書,在京滬等地的春季招生中,一個學生也可以收到六七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但學生們對此顯然感覺不過癮,他們渴求的是所有的學校,尤其是名牌重點大學均能如此,那麼,他們將擁有更大的選擇空間,可以拿着北大、清華、復旦、**等眾多高校的錄取通知書,然後作出“去”還是“不去”的自主判斷。我國的高等學校招生體系走到這一步還需要多長時間?這取決於兩點,一是高等教育的資源是否足夠豐富;二是高校的自主錄取是否公平公正。目前高校實行的集中統一錄取方式,實際上完成了高等教育資源在最短時間內的充分配置,每個學校,尤其是重點院校幾乎都能在短短的幾天時間中完成自己的招生錄取“計劃”,這也是高校按等級志願錄取的現實背景。如果改變這種錄取方式,採取學生按照相關條件提出申請,學校綜合考核其各種能力、素質之後發出通知的做法,教育資源便很難在短期內充分配置,甚至會出現閑置的情況。而這,恐怕是很多高等學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門最不願意看到的情形。另一方面,這種平等志願的錄取方式也必須建立在學校充分、完全的辦學自主權基礎上,學校必須有權決定自己的錄取標準,選擇自己需要的人才。但問題在於,一旦失去了剛性的分數作為衡量尺度,人們又會生出更多的擔憂,擔憂公平與公正。2003年,國內一部分名牌大學擁有了5%的自主招生權①(①2003年22所自主招生高校名單: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南京農業大學、浙江大學、重慶大學、中山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華中科學技術大學;2004年新增6所高校: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武漢大學、華中師範大學和華南理工大學。),學校可以用計劃數5%的名額,錄取那些達到一本錄取線但未達到該校錄取線的優秀學生,而獲得資格的學生名單要事先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對國內的名牌重點大學而言,其相當部分的辦學資金來源於國家投資,因此,這些教育資源理所當然是所有民眾的資源,人們不希望這些資源被不合理地支配,希望看到它被正確使用,這是十分正常的要求。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