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
早在1944年,重慶政府就暗示,汪偽政權中“案情較輕者”可能會受到赦免。其中最突出的大赦例子是蔣介石於1947年3月26日將周佛海從死刑判決改為終身監禁。這之後不到一年,周佛海死在南京老虎橋監獄裏,但由於他在戰爭中努力幫助戴笠,並在日本人投降后在長江下游地區維持了秩序,便多活了11個月。在處理戰時債務的初期,戴笠親自赦免了一些著名的漢奸,其中有幾個是為傀儡政府情報部門工作過的臭名昭著的秘密特工。在有些情況下,如被監禁的“滿洲國”電影明星李香蘭,戴笠對他們“溫柔”相待,給予他們各種特殊的待遇。而在另一些情況下,他則通過中美合作所把他們送到美國僑居。他最臭名昭著的干涉跟那些與汪精衛的寡婦陳璧君有聯繫的廣東漢奸們有關。這些人全都是地方參議,在另一些將其叛國行為揭露出來的議員們的要求下,他們被何應欽關進了監獄。但戴笠聲稱他們是“地下英雄”,在秘密抗戰中立過“豐功偉績”,把這些“漢奸”轉移到了軍統的招待所,讓他們過着奢侈的“獄中”生活,享受各種優惠,而且既未受審,也未受罰。最後,約有2720名汪精衛政權的軍政要人被處死,2300人左右被判無期徒刑。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