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毛主席的一封信(2)
張春橋又交代黃濤:“還有一個問題,回去同馬、徐、王談一下,市委要把陳丕顯的那些老對手,像鐵路局的謝鵬飛、港務局的梁飛,還有小潘――潘司令,這些人都是老造反,是陳丕顯的老對手,對這些人的工作要有個安排。不然,陳丕顯出來后又神氣起來了。”
王洪文10月9日、10日也連續打電話給徐景賢、王秀珍,要求趕快把“一月風暴”時期的造反派頭頭名單排出來,給予安排。他惡狠狠地說:“陳丕顯可以解放,可以落實政策,為什麼新幹部不可以落實政策?!”
果然,馬天水、徐景賢等人立即搞了一份181名“老造反頭頭”名單,由市委辦公廳第二天即派人乘飛機直接送給王洪文。這些傢伙的政治“敏感性”還是很強的,他們可能從**對我的批示中嗅出了某些對他們不利的味道,於是在各部門、各單位安插他們的造反派骨幹,以便進一步頑抗。
10月15日,黃濤一回到上海立即向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傳達了張春橋、姚文元的指示:“陳丕顯的解放不要專門開會,只是通知性地講一講就可以了。”於是,在**9月17日批示后的一個多月,即10月24日下午,在上海市委第四屆委員會八次全會上,馬天水傳達**的批示時說:對**的批示怎麼理解?應理解為原來是敵我矛盾才“似可作”人民內部矛盾處理。王秀珍也說:“文化大革命”初期起來造反較早的同志一定要爭氣,為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爭氣。不要讓陳丕顯看到自己解放了,而要打倒陳丕顯的人倒垮台了!
從這裏也可看出,當時在他們心目中,派性第一位,黨性早就不存在了,對**的指示也敢於公開抵制和歪曲。
為了實現這一卑劣的目的,馬天水打電話請教張春橋如何對我的問題做結論。張春橋回電話說:“陳丕顯有一個‘偵控’問題,要在結論上作為一個懸案。作為懸案,又不是定案,就是這個‘偵控’是假案也沒關係!現在又沒有時間繼續查。作為一個懸案,這樣比較機動。”張春橋這一套真比宋朝秦檜的“莫須有”還無恥、陰險!
專案組秉承張春橋等人的旨意,給**、黨中央起草了一份報告,提出對我的審查情況和處理意見。這個報告在重要關鍵問題上都留下了可以“帶尾巴”的活扣兒,或是做既肯定又否定的結論,或是使用模稜兩可的話語,如“無法查清”、“無法繼續查證”等等。
1974年11月1日。這是江南初冬很普通的一日,天氣顯得陰冷,既有深秋的涼意,又有初冬的寒意,在迷霧朦朧的天空,太陽顯得格外蒼涼。一切如往常一樣,我又準備開始新的一天的生活。
這天上午,市專案辦負責人翁××帶着鄭××、丁××等人來到關押我的地方――榮毅仁同志的花園洋房找我談話。他們仍舊像往常那樣擺出一副驕橫、不可一世的態度,很不情願地對我說:“組織上對你已經審查了七八年了。為了搞清你的問題,為了對你進行挽救,我們組織了許多人力,也花了許多心血。現在你的問題已基本查清,但還有一些問題無法查證。根據黨的政策,對你的審查先告一段落,你可以回家了。正式結論組織上過一段會當面向你宣佈,你在家裏等着吧。”
聽到這個消息,我起先真有點不大相信,難道這會是真的?我問他們:“這是你們的意見,還是上面的意見?”他們說:“這是組織上的意見。”
啊!我終於可以走出這座像監獄一樣的房子了,終於可以回家了!
在與世隔絕了近八年後,我終於獲釋了。我之所以不用獲得“自由”這一類詞而用“獲釋”,是因為雖然從表面上看我被釋放了,但無論是在人身行動方面,還是精神思想方面,我都遠遠沒有獲得自由。
我這時的心情是十分複雜的。一方面是高興,被關了八年,嘗盡了失去人身自由的痛苦,天天都盼望能重見天日,今天能走出牢籠,能不高興嗎?可另一方面,心情仍很沉重。監禁、審查了八年,這是多麼難熬的八年啊,可是八年之後得到的仍然是一個“帶尾巴”的結論。今後等待自己的將會是什麼呢?我心中一片茫然。
離開家、離開妻兒老小已經八年了,我還不知道這八年來家裏究竟發生了什麼變故。雖然最近兩年來,我的孩子經過三番五次的爭取,爭到了允許子女探監的權利,孩子們每次來探監都說家裏很好,要我放心;但我從他們凄楚的表情中已看出這些都是寬慰我的話,他們在看押人員的監視之下有難言之隱,不敢告訴我家中的真實情況。家裏到底怎麼樣了呢?
我終於走出了監禁了我八年的“囚室”,走出了關禁了我八年的大院。在踏出院門的一剎那,我不禁又回頭望了一眼那關押我的房子,腦海里不由得想起了伏契克《絞刑架下的報告》中所描寫的那僅能走七步的囚室的情景!
我帶着複雜的心情回到了家中。自1967年1月1日之後,造反派就勒令我搬家,和曹荻秋、魏文伯、楊西光合住一幢小樓,我家只有一間房。我終於走上了大街,又看見了那熟悉的街道,熟悉的法國梧桐,熟悉的房屋,熟悉的商店,熟悉的熙熙攘攘的人群,熟悉的城市所特有的喧鬧。看着這一切異常熟悉的場景,既像是昨天,又彷彿是隔世,我不由得眼睛濕潤了。畢竟,我已經與世隔絕地生活了八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