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瑪麗昂的感覺

妓女瑪麗昂的感覺

這樁奇案似乎可以得出結論了,歷史學家出身的思想偵探也就在這裏把卷宗掩上。可是,畢希納在審理這宗思想疑案時發現,案情不僅牽涉到高級革命幹部和人民,還牽涉到一個妓女——瑪麗昂。這使得案情驟然變得複雜起來。高級革命幹部是以人民的名義組成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機器成員,有特定的身份。丹東是高級革命幹部,他與羅伯斯庇爾的思想分歧是高級革命幹部內部發生的思想路線鬥爭。但是,高級革命幹部內部發生的思想路線鬥爭與人民相關:丹東由於親自審批送人上斷頭台太多,發現人民不是一個總體,而是無數的個體。人民的公意很可能是一個虛構,這虛構的符號可能會、而且實際上已經成了無數個體的斷頭台。丹東的這種感覺同一位名叫瑪麗昂的妓女有關。本來,瑪麗昂也是人民中的一員,由於她做了妓女,就引來了這樣的問題:她是否還屬於“人民”?按照人民公意的道德,當然不是,她的行為是道德敗壞的表現,而人民是道德清白的化身。所以,一個市民並不自然地就是“人民”。在人民民主論的界定中,“人民”是一個抽象的道德符號,行為符合這一公意道德符號的市民才是“人民”,否則就是社會渣滓。比如,羅伯斯庇爾自視為人民公意和人民道德的化身,作報告時,他通常這樣來區別誰是人民、誰是人民的敵人:“給我鼓掌的是人民,是不幸者。如果有人指責我的話,那一定是富人、是罪犯。”誰是人民,由是否給人民領袖鼓掌來決定,鼓掌是人民民主的道德意識的體現——自由民主政治的領袖自然也是“鼓掌”鼓出來的,民主政治缺不了“鼓掌”(或者“歡呼”,投票不過是其替代的便於計算人頭的形式);但與自由民主國家不同的是,人民國家中的個人依是否給人民領袖鼓掌、歡呼而被劃分了不平等的政治身份,人民的領袖有依法從政治上消滅“不道德”者的身體的正當權力。妓女瑪麗昂在人民民主的國家中處於什麼位置?她與丹東究竟是什麼關係?這是其他辦案人員一向忽略的重要線索,令畢希納既好奇又頭痛。妓女瑪麗昂的母親、市民西蒙的老婆就不想給人民領袖鼓掌,因為領袖的人民們說妓女賣淫是道德敗壞。妓女瑪麗昂的母親同包括自己的老公在內的人民們在大街上發生過一場關於賣淫的正當性的口角。人民們認為,賣淫是貴族老爺們有錢有勢逼出來的,只有消滅貴族的**,消滅不平等的財富分配製度,才能重建國家的道德秩序:“是飢餓逼着她賣淫,逼着她討飯的。刀子是為那些出錢買我們妻女貞操的人預備的。”只要消滅了不平等的財富分配製度,賣淫的不道德現象就自然消除了。西蒙的老婆對這種說法不以為然,賣淫與不平等的財富分配製度有什麼相干?純粹是一種生理行為,一種自然的生存方式。她為自己的女兒辯護說:要是她這個小泉源不流水,渴也把你渴死了!……我們幹活的時候身體四肢什麼不得用,為什麼就不許用那個?她老娘就是從那裏把她養下來的,還很痛過一陣呢?難道她就不許用那個養活她老娘了,啊?再說,這又痛到她哪裏去了,啊?妓女瑪麗昂好像是有教養的,她用詩一般的語言提出了基於自己的生存感覺偏好的道德訴求。根據自己的感覺偏好去生活,就是道德的行為,這種道德的正當性在於自己感覺偏好的自然權利。賣淫不過是一種個人的感覺偏好、個人的關於美好生活的想像,人民們憑什麼說這是不道德的呢?我是一個永恆不變之體,是永無休止的渴念的擄取,是一團紅火,一股激流。……人們愛從哪尋求快樂就從哪尋找,這又有什麼高低雅俗的分別呢?**也好,聖像也好,玩具也好,感覺都是一樣的。妓女瑪麗昂的善是個體的生存感覺偏好(例如跟什麼人都胡搞享樂)的實現——身體的自然性享樂。瑪麗昂的個體道德直接頂撞人民道德,與丹東對人民民主的自由的懷疑情投意合。案子查到這裏,畢希納感到有些頭痛:究竟什麼是道德?是總體性的或共同體的人民公意,還是非常具體的、與個人的感覺偏好相關的生存感覺?不過,畢希納覺得,他至少已經搞清楚了,丹東與羅伯斯庇爾這兩個高級革命幹部的思想分歧——對自由的不同理解,是由對道德的不同理解引起的。人民的公意道德引導出消滅個體感覺偏好的具有人民正義法權的自由,所以人民們說:“誰衣服上沒有洞,就打死誰!

誰能念書識字,就打死誰!

”難怪丹東的信徒拉克羅阿說:“人民是希臘神話中的那個牛頭人身怪獸,如果十人委員會(即公安委員會)自己不想讓它吃掉,就得每天喂它死屍吃。”丹東及其門徒們與妓女鬼混,與抽象的公意道德符號的“人民”作對,他們的道德立場站到妓女一邊去了。拉克羅阿說:“我們在享樂。人民是道德的,就是說,他們沒有享樂。”用日常的說法,人民公意的倫理律令就是良心,用康德哲學的語言說,道德是對感覺的超越。丹東與門徒喜歡開性玩笑,不想超越自己的身體感覺。人民們則很規矩,有羅伯斯庇爾所謂的道德良心。丹東對羅伯斯庇爾的良心論極盡挖苦,稱“良心是一面鏡子,只有猴子才對着它折磨自己”。羅伯斯庇爾覺得丹東實在不像樣子了,便找他來談話,說一說道德的事情,丹東卻對羅伯斯庇爾說:“沒有任何道德比每天夜間我和我老婆的情誼更牢靠的了。”羅伯斯庇爾聽了這話氣得七竅生煙,覺得這樣一個沒有了道德的戰友對他的自由事業太危險。為什麼丹東要挖苦羅伯斯庇爾的道德良心論?丹東覺得,共同體的公意道德如果可以取代個體的道德(感覺偏好),個體生命就不再屬於自己,而屬於抽象的共同體,屬於民族或國家的利益,這與**沒有什麼分別。如果共同體(國家或民族)的公意道德的自由高於個體感覺偏好的自由,道德**的暴政就不可避免。難道只因為你自己永遠愛把衣服刷得乾乾淨淨,你就有權力拿斷頭台為別人的衣服做洗衣桶,你就有權力砍掉他們的腦袋給他們的衣服做胰子球?不錯,要是有人往你的衣服上吐唾沫,在你的衣服上撕洞,你自然可以起來自衛;但是如果別人不攪擾你,別人的所作所為又與你何干?人家穿的衣服臟,如果自己沒有什麼不好意思,你有什麼權力一定要把他們埋在墳坑裏?難道你是上帝派來的憲兵?丹東已經看清楚,羅伯斯庇爾是個現代的暴君,以人民的道德法庭合法地殺人的現代獨裁者。他有一次當面對羅伯斯庇爾說:“假如你不是個暴君,那麼為什麼你用己所不欲的方式去對待人民呢?如此狂暴的狀況是不會持久的,它與法國人的脾性是格格不入的。”丹東說完這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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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的肉身:現代性倫理的敘事緯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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