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媒介即認識論(3)

第二章 媒介即認識論(3)

在我要說的這個例子中,到底什麼樣的方式才算是講述事實的合法方式,被提上了一個很難實現的高度。一個考生在他的論文中寫了一個腳註,想用來證明援引的出處,他寫道:“此系1981年1月18日在盧斯威爾特賓館本調查者親耳聽見,當時有阿瑟·林傑曼和傑羅德·格諾斯在場。”這個援引引起了五個口試老師中四個老師的注意,他們一致認為,這樣的證明方式不妥,應該用著作或文章中的引文來代替。“你不是記者,”有一個教授說,“你要成為學者。”也許是因為該考生不知道有什麼出版物可以證明他在盧斯威爾特賓館中得到的信息,所以他極力為自己辯護,說當時有人在場,他們可以證明他引用部分的準確性;並且他還辯解道,表達思想的方式同思想的真實性無關。滔滔不絕之中,這個考生有些忘乎所以,他說他的論文中至少有300處從出版物中摘錄的引文,考官們不可能一一對它們進行考證。他這樣說,是想提出一個問題:你們為什麼可以相信印刷文字的引用,卻不能相信口頭引用的內容呢?

他得到的回答是:你認為表達思想的方式同思想的真實性無關,這是錯誤的。在學術界裏,出版的文字被賦予的權威性和真實性遠遠超過口頭語言。人們說的話比他們寫下來的話要隨意。書面文字是作者深思熟慮、反覆修改的結果,甚至還經過了專家和編輯的檢查。這樣的文字更加便於核對或辯駁,並且具有客觀的特徵,這就是為什麼你在論文中稱自己為“本調查者”而不是自己的名字。書面文字的對象從本質上來說是客觀世界,而不是某個個體。書面文字可以長久存在,而口頭語言卻即刻消失,這就是為什麼書面文字比口頭語言更接近真理。而且,我們相信你一定更希望考試委員會提供一份書面說明證明你通過了考試(如果你通過的話),而不是僅僅告訴你你通過了。我們的書面說明代表的是“事實”,而我們的口頭通知卻只是一個傳言。

除了表明將按照委員會的意見做出修改之外,該考生很明智地沒有再說什麼。他真誠地希望如果自己能通過“口試”,委員會將提供一份書面文件予以證明。他確實通過了,並且適時地寫上了合適的文字。

第三個關於媒介對於認識論影響的例子來自對偉大的蘇格拉底的審判。在他開始為自己辯護之前,蘇格拉底向500人的陪審團道歉,說自己沒有很好地準備發言。他告訴他的雅典兄弟他可能會結巴,希望他們不要因此打斷他,他請求他們把他當作一個陌生的外鄉人,並且承諾一定會不加任何修飾和技巧地告訴他們事實。這樣的開場白當然是蘇格拉底的特點,但這不是他所生活的那個時代的特點。蘇格拉底應該清楚地認識到,他的雅典兄弟從來不認為修辭原則同表達事實的方式是互不相干的。像我們這樣的人在蘇格拉底的請求中可以找到很多意趣,因為我們習慣於把修辭當作語言的一種裝飾品——往往表現得矯飾、膚淺和多餘。但對於發明修辭的人,對於那些公元前五世紀希臘的詭辯家及他們的後裔,修辭不僅僅是戲劇表現的一個機會,而且是組織證據的不可或缺的方式,因而也是交流事實的方式。1

修辭不僅僅是雅典教育中的關鍵部分(遠比哲學重要),而且是一種重要的藝術方式。對於希臘人來說,修辭是口頭寫作的一種形式,雖然它往往有口頭表演的性質,它揭示真理的力量最終存在於書面文字有序展開論點的力量之中。儘管蘇格拉底本人駁斥這種觀點(我們可以從他的請求中猜測出來),但他的同時代人相信,修辭是“正確的觀點”得以被發現和闡明的正確途徑。忽視修辭原則,雜亂無章地表達自己的思想,缺乏正確的重點或得體的激情,都會被認為是有辱聽眾智力或者暗示說話人自己的錯誤。所以,我們可以假定,280個陪審員之所以投票宣判蘇格拉底有罪,是因為他的態度同所陳述的事實不相吻合,而他們認為這兩者是緊密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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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文化經典讀本合集再版:娛樂至死・童年的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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