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自有真情在(2)

人間自有真情在(2)

一位醫院職工明確表示:“院領導會議上的意思就是別給你(沈淑萍)打高分。”另一位醫院職工承認:“有院方領導曾暗示我給沈淑萍打低分。”還有一位職工說:“某位院領導在一次會議上說,給缺心眼的、收紅包的打低分,給醫院帶來不好影響的或者打官司的打低分。某人當時就說:那沒別人,就是沈淑萍。”2004年1月7日,北戴河醫院發佈了“關於四名末位人員競爭上崗情況的通報”,通報稱:“醫院2003年人事制度改革過程中,通過全院測評,有楊某、孫恆俊、劉某、沈淑萍四名同志測評為末位,按照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規定,由醫院人事制度領導小組負責,對四名末位人員自2003年12月10日至30日進行了20天的培訓,目前培訓工作已結束。“通過培訓,楊某、孫某、劉某分別對自己的差距有了深刻的認識,經過自己的努力,在競爭上崗時被科室聘用。沈淑萍同志對自己為什麼評為末位沒有認識,她在給醫院領導的信中說:我沒有任何錯誤,我也不可能做出不符合事實和違心的檢討”。經培訓綜合測評結果:楊某、孫恆俊、劉某三人合格,沈淑萍不合格。”從通報下發以後,沈淑萍事實上成了北戴河醫院在2003年人事制度改革過程中惟一下崗人員。不僅如此,院方在沒有明確文字通知的情況下,於1月7日宣佈在醫院工作了長達32年的沈姐下崗,停止了沈淑萍的工作,並從2004年1月起惡意扣發所有獎金和有關福利,扣除了沈淑萍的部分檔案工資。當我打電話到北戴河醫院採訪此事時,醫院否認打擊報復。2004年1月12日,《工人日報》資深記者陳明和張偉杰特意來到北戴河醫院,對沈姐下崗的原因進行了深入調查。2004年春節前,北戴河衛生局領導、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北戴河醫院院長孫淑英和一名前醫院院長,帶着一大堆禮物特意來到《工人日報》社,企圖阻止報社發稿,但被陳明記者義正辭嚴地拒絕了。不過,這幾位領導再次表示:“醫院工作人員的末位淘汰制已進行了數年,程序合法有效,我們不可能對其進行打擊報復。”2004年2月21日《工人日報》以《原告沈淑萍:在被告北戴河醫院下崗了》為大標題,以整版篇幅,發表了該報記者張偉傑和陳明對此事的詳細報道。下面是摘自相關報道的文字:……從1997年實行至今,沈淑萍待崗是通過綜合考評以後的結果。訴訟是公民的合法權利,醫院不會因為沈淑萍告了醫院就讓她待崗……該院黨委書記、院長孫淑英不在辦公室,我們找到了該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朱新心。據朱新心介紹,孫淑英外出開會去了。對於沈淑萍下崗屬於打擊報復的說法,朱新心給予了否認。朱新心說:“北戴河醫院的末位淘汰制遠不給沈淑萍安排工作。”記者數次問朱副院長沈淑萍數十年的工作表現,其沒有正面回答。記者又提出疑問:“沈淑萍有證據證明,數位醫院領導和某些醫院職工跟沈淑萍透露,其下崗就是因為她告醫院並且被相關報紙報道,給醫院造成了不好的影響。”朱新心表示:“如果有某些醫院領導跟沈淑萍說了這樣的話,那麼也不能代表醫院,只能代表他們個人。我們醫院領導班子僅就沈淑萍問題跟她個人正式談過一次話,並且有談話記錄。”記者為了弄清事實,向朱新心詢問能否將正式談話記錄給記者看一下,朱新心一口拒絕。……陳明氣憤地說,對沈淑萍這宗案子,無論阻力多大,我們一定會繼續關注此案的每一步進展。2003年10月,此案被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移交到河北撫寧縣人民法院審理。誰知,由於北戴河醫院的作梗,此宗簡單的民事侵權案件又經歷了一波三折,其中過程很是耐人尋味:先是被告拒不交出特護記錄原件,當原告再三提出要求作司法鑒定時,卻遭到該院主審法官鄭某的拒絕,對方反而要求原告按照法官的意思做醫學鑒定,並稱如果不聽話開庭就判其敗訴。后經沈淑萍多次投訴,此案又被重新送回中院。2004年4月,中院指定盧龍法院審理此案。庭審中,被告北戴河人民醫院先否認沒有特護,只是一級護理,拒不交出特護記錄原件,后又稱特護記錄被原告沈淑萍偷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被告拒不交出特護記錄原件情況下,盧龍法院依職權委託省醫學會做醫療事故鑒定。原告以其訴訟案由是“醫療損害賠償”,而不是醫療事故,故不同意法院此做法,並拒絕交納有關鑒定費;後來,在法院的動員下,由被告北戴河醫院承擔有關鑒定費用。目前此宗在當地社會各界激起了強烈反響的民事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與此同時,2004年月初,北戴河區勞動人事局人事仲裁科對沈姐的人事仲裁申請給予立案。在此期間,沈姐還被位於北京海淀區某民族學院法學院的一位自稱是名律師的女教師喬某某,以做司法鑒定要疏通關係為名,騙去了兩萬元的血汗錢。在我的幫助下,沈姐又憤而將這位要錢后從未對此案調查取證、不願前往法院看案卷、連訴狀都沒寫一個字、而且極為囂張的喬某告上了法庭。2004年7月,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依法為沈姐討回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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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第一卧底記者的正義之旅:卧底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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