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民工命喪惡老闆尖刀下(4)

討債民工命喪惡老闆尖刀下(4)

我從有關方面獲悉;殺手李玉成,1960年4月15日生,漢族,初中文化,三河市皇莊鎮艾合村農民。他在接受了蘭景坤的5000元現金潛逃后,於2000年9月18日在京城被北京警方抓獲后移交到三河警方。同日,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刑事拘留,9月29日被逮捕。2001年5月12日,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李玉成犯故意傷害罪、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幸永懷、李正芳、任曉珍、幸凱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案。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在廊檢刑訴(2001)19號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李玉成夥同蘭景坤(在逃)等人,於1999年8月31日下午5進許到三河燕郊西柳村“進興活動廠房”工地與外地民工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因未達成協議雙方發生廝打,在廝打過程中,被告人李玉成用攜帶的尖刀將王文培和幸萬強扎傷。幸經搶救無效死亡,王經法醫鑒定為輕傷。公訴機關在法庭上提供了指控被告人李玉成上述犯罪的證人證言、屍檢報告、傷情鑒定結論等有關證據,認為被告人李玉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幾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訴訟代理人提出:被告人李玉成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請求法院判決被告人賠償死亡補償金、撫養費、贍養費、交通費、誤工費、食宿費、律師代理費、存屍費、火化費及精神損失費共計21萬元。同時還提出,受害人沒有任何過錯,被告人應承擔全部責任,被告人的行為根本不是什麼正當防衛,請求法院對刑事及附帶民事依法做出公正的判決。廊坊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玉成犯故意傷害罪的罪名成立,其後果嚴重。應依法懲處,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導致被害人死亡,使受害人一家遭受一定經濟損失,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出要求被告人賠償喪葬費、撫養費,交通費中合理部分應予支持,關於要求賠償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贍養費、誤工費、食宿費、律師費等,於法無據、故不予支持。最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認定被告人李玉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幸永懷、李正勞、任曉珍、幸凱(喪葬費3000元,交通費702元,幸凱的撫養費20729元)共計24439元。兇手李玉成當庭雖然對附帶民事部分同意賠償,但稱沒有賠償能力。幸永懷、李正芳、任曉珍、幸凱等原告對此判決表示強烈不滿,他們認為,一審法院對被告李玉成的定罪和量刑有誤,其行為已完全構成“故意殺人罪”,而非“故意傷害罪”,因為一審已查明,李持刀連續扎傷王文培后又在眾目睽睽下將幸萬強殺死,李是完全知道手中的兇器危害性的情況下施犯罪行為的,況且李對準被害人的心臟等要害部位,可見其是主觀就是故意致被害人死亡;被告人李玉成夥同同人組成犯罪團伙,拒付他人工資,故意殺人,並造成一死一重傷的嚴重後果,特別是,在行兇後,李見死不救,夥同另一主犯蘭景坤等先後逃逸,其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罪大惡極,罪該處以極刑,否則,不足以平民憤。同時,他們認為一審判決賠償範圍有誤,民事賠償數額過低,根本無法彌補四原告人的精神及物質上的巨大損失。四原告不服原判,均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01年8月14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一份(2001)冀刑一終524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中,駁回了4名原告的上訴。2002年7月上旬,我先後兩次來到離京城不遠的三河市公安局對幸萬強之事進行採訪,可公安局的有關人士對此是一百個不知道,並說此案早就交由當地法院處理了,不關他們的事;當我問及他們為何在不告知死者家屬、並在死者家屬不在場的情況下擅自火化了受害者屍體時,對方不是推三推四,就是避而不答。我曾三次前往當地派出所和公安局的刑警大隊進行調查,但每次都被對方冷漠地拒絕。當我來到三河市檢察院時,一位不願告知姓名的人士說,這宗案子他們早依法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按法律的規定,蘭景坤肯定要負刑事責任,但也不知何故他能不受刑法追究,這是法院的事,他們也沒辦法。2004年春節后,當我又一次致電三河市檢察院,詢問此案的有關情況時,對方答道,他們已經要求警方對蘭景坤抓捕,但蘭現在不知逃到哪兒去了。在廊坊市法院,一位負責人說,此案已了結,他們不清楚,但對於李玉成的附帶民事賠償,他們也多次執行過,但由於對方家在農村,家中很困難,因此拿不出這筆錢,他們也無法執行。廊坊市檢察院一位人員說,對於蘭景坤,檢察機關認為是有罪的,他們早要求公安局抓捕,但至今人沒抓到。這都是三河公安局的事,他們太不負責了……從兒子死後到今,頭髮花白的幸永懷為了討公道,就在通州的建築工地里打短工,有時就住在妹妹的平房裏,有時路太遠,就住在工地上。這四年時間內,他先後多次跑了河北省公安廳、省信訪辦、省法院和省檢察院上訪,雖然上面也作了批示,但一到下面就無人理睬。一次,河北省發行量最大的《燕趙都市報》接到老幸的投訴后,發函給三河市公安局,要求儘快把調查結果寄過去,但三河公安局有關負責人不屑一顧地說:這件事我們管不着,也不會管。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中國第一卧底記者的正義之旅:卧底記者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中國第一卧底記者的正義之旅:卧底記者
上一章下一章

討債民工命喪惡老闆尖刀下(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