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帶來的啟示(1)
一張退票初創《皇冠》時,一直在極度艱辛中苟活。有一次我開出了一張支票,面額只有小小的一百元。預計絕對可以到期兌現,卻因為前一天應收的一筆款項未曾收到,使我的銀行存款不足。我要求持票人延遲兩天被拒,只好到處求人周轉。只是區區的一百元,就到處碰壁!支票終於被退票,當年的票據法很嚴苛,退票三次就成為所有銀行的“拒絕往來戶”,非但信譽受損,也影響了大部分的商業活動。這件事使我深受打擊。於是我想出一個計謀,以後付賬不開自己的支票,而用別人給我的客票支付,萬一客票退票,我負責補還,但不會害我退票。我禁不起再一次的退票紀錄。同時,我覺得銀行是“必要之惡”,一切商業活動不能沒有它,但應該“戒急用慎”,最好的態度是敬而遠之。所以,我決定不到生死關頭,絕不向銀行借錢。我以收到的支票,支付應付的賬款,雖然不再有退票的風險,卻徒增會計作業上的麻煩,實在是土法鍊鋼的笨拙手法。行之多年後,財務情形已大為改善,我修改了收支的原則:我要求所有往來的廠商,每月月中送來請款的賬單和支票,每月二十日就可以前來領款。支付時一律用自己的支票,以示負責。這小小的規範,在當年的商業活動中,算是創舉,深受廠商的歡迎,也因此而贏得信用卓著的美名。“皇冠”開出的支票,被圈內商界視為“鐵票”。我們大量訂購紙張等,從不要求付訂金,“‘皇冠’信用好,付款快,何必付訂金。”廠商都這樣認定。至於不向銀行貸款的原則,五十年來始終沒有改變。當台灣經濟起飛的那些年,一般中小企業,都大肆擴充,當房地產飆漲或股票瘋狂的年代,大家更蜂湧向銀行貸款,我還是堅持原則。“這是用別人的錢賺錢的時代!”企業界的朋友笑我太傻。和我們往來二三十年的銀行,主動提供巨額融資,但我還是不為所動。當年借一百元,難如登天,現在居然主動提供巨款,怪不得有人說“銀行只借錢給不太需要借錢的人。”雖然我沒有用別人的錢賺到錢,但也沒有因此賠掉錢。有多少人房地被套牢,被拍賣;有些人玩股票玩到傾家蕩產;更有多少當年呼風喚雨,動不動向銀行貸款幾十億、幾百億的大企業,眼看它起高樓,眼看它樓塌了!多少人避債海外,甚至鋃鐺入獄。一場誤會“皇冠”草創初期,就決定雜誌與叢書雙線經營,因此,除努力辦好雜誌,也努力爭取好書的出版。有一位散文作家,在那時代,可說叱吒風雲,穩坐出版界的第一把交椅。我以完善的出版企劃,說服了她,取得了她新書的出版。出版后,銷數果然很好,當我興沖沖的派人送去版稅時,接到她的電話,語氣是淡淡的、冷冷的:“難道我的書,真的只銷了這些?”她說:“為什麼我在別家出版社出版的書,好像成績比較好呢?”“真是這樣嗎?也許我們的發行系統有缺失,我會檢討並改進!”我說。“我的書有基本讀者,就是有一定的基本銷量,但從你們結算的版稅看來,似乎與實際銷量有距離!”她說。“你的意思是我們隱瞞了銷數,吃掉了應付的版稅?”聽出她的弦外之音,一時間怒從中來。“有嗎?這可是你自己說的!”她還是很冷峻地說。沉默了一分鐘,我的語氣轉變得“很平靜”。“請問你有幾個孩子?”我說。“什麼?我有兩個孩子。”顯然她對我突如其來的問題困惑起來。“那你一定知道做父母的如何愛自己的孩子!”我還是用“平靜”的語氣說:“我有三個孩子,我非常愛我的孩子,現在,我用我們的孩子來起誓,我們沒有短少你一分一毫版稅。我們公司很小,也沒有很有錢,但我們有很多的尊嚴,絕對的誠實,今天,你污衊了我們的人格!”“你,你怎麼可以這麼說,我不是這個意思……”我聽出她語音中的哽咽。“既然我們的合作不能建立在互信上,”我開始激亢地說:“我不再發行你的大作,好在這一版版稅已經全部付清,你不會有任何損失。庫存的及市面上的書,我會立刻收回銷毀。”以當年“皇冠”的經濟情形而言,這是很大的負擔。但我還是毅然這樣做了。後來,經過理性的思考後,我覺得當年那位作家的懷疑,是“合理的懷疑”,她有權懷疑,我們既然無愧於心,應該提出各種數據,如印刷的付印紀錄、發行到各地的數量,以及經銷書店的結賬報表等,輕而易舉就能取信於人。因此,我囑咐會計部分,任何哪一位作家都有權隨時查詢銷售情形,我們應該在最短的時間內(計算機作業后,應該在數分鐘內),提出數據。現在回憶起來,當年的那場風波,是我年輕氣盛的輕率之舉。一件心平氣和就可以解釋清楚的事件,被我把事情擴大了。因此,我應該向這位作家道歉,我更應該感謝她,因為這個事件使我更明確地建立起與作家間的互信關係。五十年來,出版四千多本叢書,與每一位作家都能相處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