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與成功有約

24、與成功有約

人,重要的不是自己知道自己的體重,而是讓別人知道你的份量。

記得我剛來公司時,馬總為鼓勵我們大膽推銷和展示自己,給我們講過一個頗有深意的小故事。

在河的岸邊長出一棵小樹,沒有誰知道他是棵什麼樹。小樹越長越高,枝繁葉茂。

第一個人說它是桃樹,因為他在苗圃工作,人們相信了他的說法。第二個人說它是櫻桃樹,他是果農,人們又相信了他的說法。第三個人說是枇杷果樹,他是位園藝專家,他的話沒人敢質疑。

可此時又出現第四個人,他說這是棵核桃樹。

說話的人是個理髮師,沒人相信他。對他嗤之以鼻。

理髮師不疾不徐地說:我是一個理髮的,也許我只能分辨出樹和魚不是一個種類。但我還是不能完全相信各位專家的話,甚至大樹自己站出來說它是棵什麼樹我也不相信,我只相信這個———理髮師撥開繁枝茂葉用手一指,那裏結着一個小核桃。

事實勝於雄辯。所有人都無話可說了。樹,用果實證明了自己的真正身份。

我用我大膽展示的實際行動,證明了我是一棵什麼“樹”。

自從大會後,我在整個公司引起很長一段時間的轟動。是我自己走上台的勇敢、振臂高呼的激情抑或是幽默不羈的發言感染了人們?

只敢在台下吹噓自己有多大能力沒有用,上台去試一試,亮出絕活看一看。

總裁在大會總結上表揚了我。說我是個勇敢而難得的“怪才”。他講話時,他的獨生女李佳菲從前排座位上回頭看了我幾眼。她的目光是笑眯眯的。她笑的時候很好看。

那回眸一望,如一道帶有溫度的光,讓我的心一熱,一種莫名其妙的熱。彷彿觸動了一下我已經閑置了很久的某根神經。是哪根神經呢?好像離“愛情的軟組織”不遠。

會後,對我的說法和議論很多。好的也有,壞的也有。總裁說我是“怪才”,可有人說我是“怪物”。隨他們怎麼說去吧,反正我的目的達到了。

同事們傳說我晉陞是遲早的事。我也有了這種美妙的預感。

馬總多次去總公司舉薦我做他的副手,這是破格推薦。他說如果當不了他的副手,最起碼讓我做推銷部的第一經理。

隨着業務的擴大,我們推銷部又增加了兩位推銷員。以後還要增加。馬總年齡已大,也覺得再兼任推銷部的經理已力不從心。

我若真的能晉陞,這無疑是給我又提供了更好的展示機會!

如同上一次,若沒有大會給予我機會,我總不能站在總公司的大門口發表演講吧?那不豈被人視為瘋子。

現在有些人都說我“不正常”。其實這就對了,超常的人就是“不正常”。

普通人都能做的事,我也能做,我也就普通平常了。要想成功就是要超越平常,超越自我。

這一天,馬總通知我說,李總裁讓我去他辦公室。

小劉討好地說:“小孟,你現在的名聲遠播整個公司,這次李總找你可能要高升了!”

“高升了,別忘記了眾弟兄們……”

大家齊聲附合著。

我問馬總:“李總找我什麼事?”

“我也不清楚,電話里他沒說。不過總裁們對你的印象極佳,都很賞識,這次李總找你肯定是有好事了。”

我抑制着心中的激動,來到總公司李總的辦公室。

徐主任也在那裏。李總對我講了找我來的原因,和提升的事風馬牛不相及。

事情是這樣的:江南銀洲日用化妝品公司,說寶力美公司對他們的外包裝盒侵權,準備起訴。先禮後兵,讓我們去那裏和他們協商一下,如能達成協議,他們就不告狀了。

因為這是一件從沒有過的大事,李總裁決定親自去一趟。

徐主任說,“銀洲日用化妝品公司是個不景氣的老企業,以前曾和幾家公司因商標的糾紛打過官司。據傳說,他們是打官司告狀的專業戶,一般人不敢惹他們。這次他們一張口,提出包賠500萬。還列舉了我們公司第三代包裝盒有嚴重侵權現象!”

李總說:“我們還是多少有些理虧,他們的外包裝盒先於我們半年,我們的設計師說,他是參照了幾家產品包裝盒,其中就有銀洲這家的,他們認為最明顯侵權的是盒上面那個女孩,說是照搬他們的。其實不是,這個女孩是你們五公司的周怡照片,巧的是這兩個女孩長得太像!”

徐主任說:“他們已做好了和我們打官司的準備,當然會找出各式各樣的理由啦!……我們這次去帶了很多周怡的照片,和他們說明一下。找你來就是明天咱們一起去銀洲,與他們去協商這件事。”

李總說:“如不能和解,也盡量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點。因為他們是光腳的,不怕咱們穿鞋的。他們有的是閑時間和我們折騰,俗話說,再好的官司也不如不打,被人告上法庭傳出去不好。你回去準備一下,明天咱們就動身……”

李總這次是想試試我,能不能拿到枱面上來,是不是紙上談兵的馬謖。

有多少人講大道理一套一套,像只猛虎,到針鋒相對時卻不如一隻綿羊。

李總給予我這次機會才算是真正的機會,這次機會如果展示不好,上次的展示等於白廢!

我們一行三人坐了兩天兩夜的火車,第二天清晨到達銀洲,住進五星級江濱大酒店。然後馬上找他們進行協商。

銀洲日用化妝品公司把協商的地點設在一個小會議室。裏面懸挂着一面面他們公司獲得的錦旗。什麼“五好企業”、“模範單位”、“信得過產品”、“年度先進單位”等共計20多面。

我暗想:就缺了一面“惹不起單位”的錦旗。

我看出,有幾面錦旗是新掛上去的。這是有意的安排,也是無聲地炫耀他們公司的氣勢和名氣,製造一種凜然不可侵的架式。看得出他們對此次“協商”頗下一番功夫,知道選擇地點製造氣氛對談判成敗構成很大影響。

盛夏時節,在悶熱的小會議室里,沒有空調。他們知道東北人怕熱,想藉助自然力量的參與,先瓦解我們的意志,給我們來個下馬威!

雙方首先是虛情假意寒喧介紹,每個人都努力表現出冰冷的微笑和僵硬的禮貌。

銀洲日用化妝品公司胡總經理,額頭寬闊,圓圓的大臉上,長着一雙飄浮不定的小眼睛,此時正放射出將要撈到大便宜的喜悅光芒!

他們的列陣共四人:一個是不露聲色的副總經理,另兩個人是一男一女。他們的長相併無特色,卻表現出一個共同的特點:狂傲無比,不可一世,“殺氣騰騰,”有一種打遍天下無敵手的派頭!

這對“陰陽雙煞”,可能是今天最難對付的。他們飛薄的嘴唇,光潔的門牙,裏面隱藏着能言善辯的舌頭,此時正在口腔中不友好地翻動着,像是要隨時發起攻擊!

徐主任首先做介紹:

“這是我們公司李總裁。”

雙方互相機械性地握了下手。當李總把手伸向那一男一女時,他們竟無禮地拒絕握手,只是傲慢地點點頭。

這是個無聲地搶先攻擊!在心理上先出一拳,把對方打入尷尬境地。

這個舉動也亮明了他們的敵對態度。

徐主任憤懣地掃視了一下那一男一女,又看了下李總。

李總畢竟久經沙場,面色不改,依然不卑不亢。

徐主任在介紹我時說:“這位是我們總公司營銷公關處孟處長。”

那兩個男女別說和我握手,連用眼角掃我一下都嫌累得慌,像我這樣的小人物哪能被他們放在眼裏?

我對這一男一女的態度毫不在意,只是心裏涌動着一陣愚蠢的驚喜:徐主任剛才介紹時,說我是“處長”?我這麼快就成為處長了?總公司的處長可是和馬總平級的!……哦,我馬上意識到,這不過是場面的需要而已。李總帶個看收發室的人來,現在也得介紹成“處長”。

我這個處長的官職是虛設的,充其量在銀洲能享受幾天“處長的感覺”,回去后又現出了我的本相:推銷員。

這時,那個胡總對他們一方人員開始介紹。當介紹那對男女時,故意加重了語氣,甩出了一種驚世駭俗的腔調:

“這位姓崔,銀洲著名律師,3·25經濟大案的辯護人,這位女士姓趙,也是3·25大案的首席律師!”

噢,怪不得這麼牛,原來是律師!不過我覺得胡總吹牛都不會吹,只聽說國外有首席大法官,沒聽說過中國還有首席律師?

沒人再和這二位“著名的首席律師”握手了。因為他們的手都分別交叉地放在各自的腋下,更顯一副盛氣凌人的樣子。

“都請坐,都請坐……”

李總和徐主任臉上不由閃現着疑慮?本來是協商和解的,也沒進入法律程序,怎麼把兩個“著名的律師”搬來了?

無形中我們的心頭感到有一種沉重的壓力!

那位胡總昂然地介紹完畢,大家落坐后,他又故意渲染一種氣氛:

“別看有兩位著名的律師在座,也不要惴惴不安,主要是考慮在法律的監督下,才能使我們此次談判更能公正合理地進行,沒別的意思,別緊張……”

他把“協商”升級了,換成了“談判”!

這就是拉大旗做虎皮,先震懾住你,你敢不老實?本來不緊張也被他搞得緊張了。

徐主任有些畏懼地掃視了那兩個律師一眼。

那兩位律師煞有介事地打開《合同法》,《商標法》,《民法》之類的一些圖書和文件,裝模作樣地翻來翻去。還有意無意地讓我們看到那些書籍封面上的名稱。

他們裝模作樣,儼然是法官,把我們三個當成“受審者。”這樣的氣氛不可能達到協商解決問題的目的。

無論是一種什麼樣的談判協商,有一方傲慢無禮,以勢壓人,都不會產生一個公正的結果。

本來我想再沉着一會兒,不知為什麼,一股怒氣衝上心頭,控制不住了。

“請問胡總經理,我們是來共同協商解決問題的,你們為什麼請來兩位律師呢?”

在場所有人都大吃一驚!

沒人會料到我這個不起眼的小東西,竟把開場白變成了質問!我想既然拉開的架式不是“協商”,那就主動出擊吧!先發制人,后發制於人。

那胡總被我突然發問,搞得有些愕然失措,竟沒回答上來。顯然是我的突然出擊,打亂了他們原來的陣腳!

崔律師表面上沒有顯出驚慌,而是把敵意的目光逼向我說:

“你這是什麼意思?律師不該來嗎?在侵權和經濟糾紛中,你把法律看成是多餘的嗎?”

我立即回擊:

“法律是什麼?本質上說就是為維護人類文明秩序而設的配置。它最適合在野蠻的地方出現;而文明的地方不需要法律;在人的道德有能力約束自己的行為時,法律就是多餘的。”

女律師抓住了我話柄,猛地給我一扣帽子:

“請你說話要注意!我問你,在我們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國,在社會主義國家裏,哪有野蠻的地方?”

我急展口才學中的管道滑車法,立即回答:“請你注意聽我說話,我所說的野蠻的地方,就是野蠻人呆的地方。”

“哪裏是野蠻人呆的地方?”女律師厲聲問。

“你這首席律師連這都不知道嗎?我告訴你,在監獄。那裏有殺人犯、盜竊犯、還有詐騙犯、敲詐勒索犯,那裏就是野蠻人呆的地方!難道社會主義國家裏沒有監獄嗎?”

兩個律師沒想到我這樣回答。他們的思維模式是按照事物的一般原理,而我的管道滑車法是按事物的特殊原理來立論。他們剛才給我扣的帽子,如果在“文革”時期恐怕真要把我送進監獄。

我又說:“法律在那些野蠻人的身上最合適,正像一個警察,他針對的是罪犯,而不是文明的公民。我們來這裏是協商解決問題的……協商只有在雙方友好的氣氛中才能進行,所以請二位律師把你們兇狠的目光,放溫柔一些,哪怕是個虛假的微笑,也比怒容滿面強!”

我的這番鏗鏘對答和奇特的質問讓所有人都聽呆了!

兩位律師被我一通襲擊弄蒙了。表情機械性地緩和了一下。

女律師分辯說:“我們的表情不想和你同步。”

“同步是協商的前提嘛。”

這時徐主任看了一眼李總,李總面無表情,果然是處變不驚,大將風度!

經過初試鋒芒,那對陰陽雙煞不敢再小覷我這個小“處長”了。

男律師放緩了口氣,努力擠出一絲狂傲的笑容問:“看來你對法律太無知,用你的說法,法律只適合對監獄裏的犯人使用,那麼監獄裏的犯人不也都是從外面一個個走進去的嗎?不論在任何地方,不懂法,觸犯了法律,必然會走進監獄的大門……”

我打斷他的話說:“走進監獄的大門有不懂法的,有沒有執法犯法的呢?有沒有法官呢?有沒有律師呢?法律只保護守法的人,而不是保護懂法而犯法的人。”

“你不懂法怎能守法呢?”

“你怎麼知道我不懂法呢?”

“你懂法為什麼來到這裏呢?”

“我們來這裏是協商解決問題的,不是來聽你普法教育的……”

這是一場奇特的真槍實彈的以一抵二“論辯賽”。完全是“協商”內容以外的舌戰,雙方都在試探對方的“實力”。這是外圍作戰,誰勝利了,對後面賠償的實質問題都有影響。

糾紛性的談判,常常以這種方式開幕。談判術語稱之為“邊緣對抗”。這時,女律師把她那長得有些漂亮,但不友好的目光射向我:

“黃處長……”

“不,我不姓黃,我姓孟,我是孟處長!”

看來她開始真沒把我當回事,連我的尊姓大名都忘了。

“孟處長,我們不認為這次談判法律是多餘的。有多少糾紛都是因為平時法律意識淡泊而引發的,你們公司平時要知道奉公守法,今天也就不會到這裏來了。水不來先修壩,防患於未然,提前接受法律的監督,更利於這次談判的進行……”

“趙律師,你說錯了,我們不是來談判的,是應胡總經理之邀來貴地協商切磋的,現在還沒開始,你怎麼能斷定雙方要訴諸法律呢?退一步說,就算今天沒達成協議,最後要走法律程序,你們提前到位也不合適。就像我們現在每個人一百年之後都要死去,最後都要進入墳墓,難道我們每個人現在都要準備一個花圈以備後用嗎?”

男律師氣得叫道:“你的比喻真是荒唐透頂!舉世罕聞,是地道的法盲!是荒謬至極的詭辯!”

無論是什麼樣的一種論辯,切忌感情衝動,衝動最易使人失去理智,而被論敵抓住話柄。

我的情緒此時控制的也不是太理想,而那個男律師更焦燥衝動,女律師相對比較沉穩。

我把目光對準了男律師,我要進一步刺激他,讓他更加焦燥,找出他的紕漏,給予痛擊!

我控制下情緒,平穩地說:“我可能是個法盲,但和崔大律師相比,我可能還不是法盲。我們是誠心來協商的,不像有的人,在私下密謀,以為捕捉到了一個戰機,把一個很正常的協商搞得像武林盟主與幫主的決鬥!”

很顯然,他們是經過事先策劃和運籌的。不然怎麼請來律師。我的話揭了他們的底,果然他們立即暴跳如雷!

男律師勃然大怒,一拍桌子:“私下密謀?你什麼意思?!”

女律師也發威:“你們侵權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八條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剛才你的臆斷‘私下密謀’,又觸犯了法律,可以告你誣告陷害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

我打斷了女律師的話:“請二位別激動,把話聽清楚了。我說的是有的人正在私下密謀,有的人正在做好人好事,有的人正在殺人放火,有的人正在捨己救人,有的人正在心平氣和,有的人正在大發雷霆,有的人……”

“請收起你的有的人吧!那些人在幹什麼,你怎麼知道,你親眼看見了?無論從你嘴裏說出什麼樣的‘有的人’,必須要有事實根據,否則你將負法律責任!”

“沒看見的就不是事實嗎?”我又採用了管道滑車法問。

“你沒看見,沒證據,信口雌黃怎麼能成立事實?”

我迅速攔截了男律師的話:

“有誰親眼看見自己的父母舉行過婚禮呢?難道沒親眼看見就否認事實嗎?就不承認自己是爹娘所生嗎?難道你親眼看見一個大肚子婦女從產院門口走過去,就斷言她是孕婦嗎?也許她的肚子裏是個腫瘤,難道你親眼看見一個張牙舞爪的律師,就以為他在公正說法嗎?也許恰恰以法律來壓人!”

“你!……”男律師指着我鼻子吼道:“你對法律為什麼總是歪曲詭辯,如此藐視?……”

我也提高了聲音,朗聲道:

“崔律師,你是法律的代言人嗎?法律是什麼?法律不是你獨有的私人工具,法律是人民大眾的公共武器,誰都有權力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我邊說邊將目光轉向已經聽呆了的胡總經理:

“胡總經理,我們今天來貴公司誠心誠意,協商解決問題,可你們卻請來兩位律師,把一件很普通的事搞複雜了,也沒法進行下去了,我們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回去請兩個律師來,和你們對薄公堂!”

由於剛才我們激烈的舌槍唇劍,只在電光石火之間展開,使其他人無法置喙。這些事物的主角們反而不知不覺地成了聽眾。

這時女律師用手拍着那摞法律書說:“孟處長,你們為什麼心虛要走呢?全國的法律都是一樣的,我們這兒法律書籍很全,什麼法律條文都有,你需要哪條哪款隨便……”

我冷笑一聲說:“趙律師,您說得對!全國的法律是一樣的,可為什麼經常出現兩個法院做出兩種不同的判決?以你的說法,被告和原告完全可以共用一個律師,互相矛盾地各為雙方辯護5分鐘,那樣不是更省錢嗎?……”

說完,我對李總和徐主任說:“走,咱們也回去找律師!”

胡經理一聽我們要走,急忙打圓場:

“別走,別走,還一句正題沒談呢?怎麼能走呢?……”

“不讓我們走也可以,請把二位律師請出去,現在還沒走到法庭那一步!”

胡經理忙解釋說:“他們是我公司聘請的常年法律顧問……”

“你們聘請了兩個法律顧問,我們公司聘請了20多個法律顧問,我們回去隨便找來兩個和你們談也不遲!”

談判限入了僵局。

兩個律師沒料到我要把他們“請”出去,不禁愕然失措,急忙瞟了一眼胡經理。

胡經理表情木然,他煩燥地思索着什麼……

屋內陷入難堪的沉默。兩位律師同時把惡狠狠的目光射向了我。

我毫無懼色地把我的目光也狠狠地對準了他們!

2000多人的會場都奈何不了我,我何懼這四個小眼球?!

我這人,生平最不怕的就是人的眼睛和舌頭,只有不怕這兩樣東西的人,將來才有可能當總裁!

有多少人一做事情,就怕他人的眼睛看,更怕別人的舌頭說,結果什麼也不敢幹,我不怕!

我與那兩個律師,用虎視眈眈的目光對“刺”着,打出了火花!

所有人都一言不發,屋內沉寂緊張!悶熱的空氣彷彿要裂開!連每個人的呼吸都清晰可聞。這種難堪壓抑的氣氛,是神經薄弱者一分鐘都忍受不了的!

胡經理受不了這種劍拔弩張難耐的氣氛,徵求地對李總和徐主任說:

“李總,咱們還是就事論事的談一談吧?”他邊說邊取出兩個“侵權”的包裝盒。

胡經理的話還沒說完,被我立即打斷:

“不!必須把二位律師請出去!否則就別談!”

說話的同時,我的銳利目光依然和那兩個律師“刺殺”着。

國外有部反間諜書,一個審訊人員用目光逼視,竟把一個軟弱的間諜逼昏過去!可見人的目光能產生物質力量。

今天我想試一試我的目光能有多大威力!

我和那兩個律師用瞳孔來消耗着耐力。看看誰的耐力接續不上……

胡經理再也熬不過這種難耐的氣氛了,覺得再堅持下去更不利於“談判”,只好說:

“今天就這樣吧,李總,你們的旅途也很疲勞,不如回賓館休息一下,大家都冷靜冷靜,明天再談。今晚上我請客……”

雙方鳴金收兵。

我們在銀洲逗留了三天,進行了五輪的協商談判,再也沒見到那兩個律師。

徐主任拿出周怡的許多照片,證明“那女孩”和他們包裝盒上的女孩不是一個人,只不過長得太像,不屬於嚴重侵權……

此後雙方的態度都比較克制和冷靜,基本能本着實事求事的態度協商。

誰都不想打官司!

他們也感到要真打官司,也不會有多大便宜占,可能還要曠日持久,在本來就不景氣的拮据中,還要破費不少,到最後也不會有什麼大“收穫”。何況已認識到我們並非等閑之輩,不那麼好“敲一把”,莫不如現實一些,撈點小實惠,見好就收吧!

最後一輪協商在我們住的江賓大酒店達成協議。寶力美公司支付兩萬元“侵權費”了結了這一切。

在回來的列車軟卧車廂里,李總和徐主任對我連連褒獎,說我為這次侵權糾紛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我認為花兩萬元不算圓滿。

李總說:“不,非常圓滿,這已遠遠低於我原來想賠償的數字,咱們不能和他們打官司,無論誰贏都不光彩,我來這裏就是這個目的……”

李總的目光親切而慈祥,有時良久地注視着我。

“小孟,以你的看法,公司以後怎樣更好地發展?”

“李總,我說的也許不完全正確,我想咱們公司一是要提高產品質量,二是多做廣告,展示我公司的產品,注意加強營銷的環節,要儘快鋪滿全國市場。現在有很多大城市還沒經銷我們的產品。愛因斯坦有句話說得好:推動你的事業,不要讓你的事業推動你。”

李總點點頭,意味頗深地問:“小孟,你說從事業上來講,怎樣才能算真正的成功?”

徐主任也問:“從個人的角度來講,什麼算真正的成功呢?”

我想了下說:“用我的看法,無論從事業還是個人,凡是結局成功了,就是真正的成功。比方說,成功和失敗各有百分之五十的選擇,如果先選擇成功,最後就失敗了;如果先選擇失敗,最後就成功了。一個人也是這樣,如果他開始很好,以後學壞了,他就是壞人,如果開始很壞,最後學好了,他就是好人。事物的開頭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結尾。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

李總和徐主任贊成地點了點頭。

李總炯炯有神的目光又盯着我問:“小孟,你快30了吧?”

我點點頭:“24歲時來的公司,一晃五年啦!……”

“聽說你還沒結婚?有女朋友了吧?”

我搖搖頭。“有過,現在分手啦!我的婚姻也許也是開頭很糟,結尾很美!”

我們三個人都笑了。

李總問:“小孟,是不是你眼光太高?你對女孩需要什麼樣的標準呢?”

“不是我需要什麼標準,而是人家對我需要的標準太高。她們說愛情總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名譽和地位呀!我一文莫名,誰願意牽着一個推銷員的手走進電影院,出門就沒錢進飯店啦!雖然有時我的獎金也不少,但她們對我的印象是朝不保夕呀!”

徐主任說:“那說明她們的目光太短淺,沒長透視你未來的眼睛。”

李總說:“如果有哪個女孩不把金錢和地位看得過重,就是喜歡你這個人,而她也同樣沒有金錢和地位,你怎麼想呢?”

“那就是緣份婚姻了,目前我還沒遇到,不過我想會遇到的。”

我們說笑着,天南海北無所不談。李總說:

“當我們創造了一個成績,要立即想到創造下一個成績。不要滿足現狀,把一切都當成重新開始。知足者常樂,人心不足蛇吞象等,都是非常消極的古訓,是不思進取者自圓其說的自我安慰。人,只要感覺自己還活着就要打拚!……”

李總不愧為一個事業成功者,他的很多理念令我耳目一新。

李總好像對我個人的情況表現得很關心,問了很多。

他那平易近人和藹可親的笑容,很快解除了我的拘謹。我也坦誠地說了很多心裏話。

李總又問:“小孟,你以後的人生目標是什麼呢?”

“就是以您為榜樣,有朝一日也能當上公司的總裁!”

李總聽完開心地笑了:“好,有志氣!只有想當將軍的士兵,將來才能成為將軍。你這次回去把五公司那邊的事安排一下,然後來總公司報到。你在銀洲提前當了處長,回去就上任吧!”

徐主任說:“我們一些老總對你評價都不錯,以前就研究過了,通過這次考核,你已經合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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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底下最偉大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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