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妻性鴻溝(5)

第一部分妻性鴻溝(5)

婚姻史專家勞倫斯·斯通(LawrenceStone)在描述19世紀前夕的英國已婚婦女的境遇時說:“這是一個從自由社會中的個體變為奴隸的臨界點。她的身體,她的財產——不管是不動產還是動產,她的收入,還有她的孩子們全部都因為婚姻被她的丈夫完全統治起來。”在1840年出版的《美國的民主政治》(DemocracyinAmerica)一書中,法國人阿萊克斯·德·托克威爾(AlexisdeTocqueville)表達了由美國的妻子權力受到的限制而引起的巨大震驚:“在美國,女人的獨立因為婚姻而無可挽回地失去了。如果一個未婚女子比其他地方的女人受到更少的約束和限制,那麼一個妻子就要服從於更為嚴格的職責。”保護是多少世紀以來的女性主義者們為之憤懣的一個焦點問題。在寫於1971年的《女人與公民的權力宣言》(DeclarationoftheRightsofWomanandCitizen)中,法國的女性主義者奧麗普·德·戈格斯(OlympedeGouges)認為妻子應該有離婚和擁有財產的權力。1853年,已婚的女性主義者伊麗莎白·坎迪·斯坦頓(ElizabethCadyStanton)給未婚的蘇珊·B·安東尼(SusanBAnthony)寫了一封信,在信中她這樣寫到:“我感到女人權利的全部問題都集中在了婚姻關係上。”她說因為妻子們對自己的身體缺乏自治。1855年,當婦女政權論者蘇珊·斯通(LucyStone)與亨利·布萊克威爾(HenryBlackwell)結婚的時候,這對夫婦宣佈他們已經達成共識:他們的婚姻不需要經過現行婚姻法的批准,因為這種婚姻法“拒絕承認妻子是一個獨立的、理性的存在”。斯通還非比尋常的勇敢——她是美國歷史上第一個拒絕採用丈夫姓氏的女人。保護的說法還反映出一種觀點:女人天生就是弱者,她來到世界上的就是為了侍奉丈夫,生育孩子。女人們被公共生活排斥在外,她們沒有選舉權,不能擁有財產,不能有公共的事務所,不能擔任陪審員。但是隨着工業革命,妻子這一角色也在發生着變化。事實證明女人們是工廠里很能幹的工人。已婚女性在離婚後被允許和她的丈夫一起擔任孩子的監護人。有時候,她們還能單獨照顧孩子。到19世紀末的時候,女人們取得了在婚姻破碎后擁有財產的權力,還有許多權限規定女人們可以控制她們自己的收入。法律在改變,女人們有機會去接受更多的教育,贏得了選舉權。與這個事實保持一致,婚姻權利回應着公民權利,女人們在婚姻裏面有了越來越多的自治。即使早在1920年之前,大多數加拿大女性公民就有了選舉權,一直到1947年她們才不再因為與非加拿大籍的人結婚而自動失去她們的公民權。儘管如此,妻子這一角色依然帶着女性壓抑的強烈標記。在《第二性》(TheSecondSex)——一本出版於1949年具有開天闢地的意義的女性主義的書中,西蒙·德·波伏娃(SimonedeBeauvoir)這位終身未婚的女性做出了一個很偏激的宣言,她說婚姻讓女人們變成了“寄生蟲”:“婚姻是社會為女人們準備的傳統命運”,她寫到,“非但是讓女人們擔任主婦,她的職業使她依靠她的丈夫和孩子;她通過他們得到證明;但是在他們的生活中,她僅僅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中間物。不管她受到什麼樣的尊重,她是順從的,第二位的,寄生的。”她堅信,除非到婚姻制度被廢除的那一天,不然性別之間的不平等就會存在:“當我們廢除掉這不符合人性的奴隸制度,以及這一制度蘊涵的一整套偽善後,人類的‘區分’將顯示出真正的標記,人類伴侶將會發現其真正形式。”這一宣言是如此具有感染力和蠱惑性,一些女人於是從不幸福的婚姻中走了出來。很多年之後,諾曼·梅勒(NormanMailer)承認他的第一任妻子正是在看了《第二性》之後才迅速地和他離婚的。在21世紀的女性主義思潮中,妻子作為政治上的被囚禁者成了吸引觀眾的主題。這與政治動蕩、民權運動、經濟波動也是驚人的吻合。貝蒂·弗里丹(BettyFriedan)的不朽論著《女性的奧秘》(TheFeminineMystique)出版於1963年,其中論及知識女性正在成為家庭的俘虜的觀點引起了無數人的共鳴:“在過去的60年裏,我們又回到了原地,美國的家庭主婦又一次被引誘進了松鼠籠子。只是這個籠子現在是摩登的、大農場裏的房子或者是一個很方便的現代公寓,這一形勢並不比她祖母坐在金碧輝煌的大廳里拿着繡花箍子,氣憤地為女性權力而嘟囔那時候更悲慘。也許她只是被現代家庭主婦這一角色的巨大需要所禁錮住了,因為做一個家庭主婦同時意味着要擔負以下職責:妻子、女侍、母親、護士、消費者、廚師、司機、室內裝飾的專家、幼兒看護者、電器修理者、傢具改裝者、營養專家和教育者。”即使弗里丹承認大多數女性將會結婚,在支撐一個家庭的時候,依賴是一個必須存在的事實,一個妻子裂溝成了一場女權主義運動的開端。“女性優先”因為疏忽被轉化成了“反對妻子”。由弗里丹和其他一些人於1966年創立的“全國女性組織”(TheNationalOrganizationforWomen)努力取消妻子與其他女性的區別,她們建議用“女士”來稱呼所有的女人,不管是已婚的還是未婚的。它的意義在於:男人們不用婚姻狀況來分類,那麼我們女人們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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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是什麼:關注家暴中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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