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寫序言比寫小說難。我寫小說的速度比較快,通常不塞車,或者塞車的時間不長。但我寫一篇千字左右的自序,常常一塞車就是一兩個月。我是個固執的創作者,不喜歡請名人寫序。我認為,與其請名人來吹捧,不如請普通讀者來指點一兩個細節。不認識的讀者才敢說實話,他們的實話最能反映細節問題。細節決定作品的命運。我感覺小說就像氣功,練得好,有一股隱形的力量。好的小說必須有一股說不清的引力,你即使不詳細看,也會想着它的名字,或者為它的某個小小的細節而經常有小小的騷動。如果你讀不進我的小說,不要緊,你記得住它的名字就夠了;如果你記不住所有的情節,沒關係,只要你對某個細節有小小的騷動感,就足夠了。我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不是聖人,更不是神仙,我生活在這個充滿喧囂的塵世,無法免俗,所以我的作品也無法迴避愛恨情仇、性和**,無法迴避滾滾紅塵,無法迴避虛偽而現實的社會。如果你想在我的小說里尋找世外桃源,想在我的小說里尋找高尚得很虛無的東西,你大可不讀這部小說。順便說一句,後面的“序(二)”並不是名人寫的,她只是一個沒有任何名氣的普通讀者。吳淑平2004年12月8日於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