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中國的城市
商代的都城和它的直接前身龍山城,主要是用於天地祭祀的禮儀中心,是王權的象徵。今鄭州遺址上的晚期龍山城,及洛陽和安陽的商都城,都有大型城牆和城門。圍在城牆裏的是王室的宮殿和陵墓,王族的居所,若干供祭司、奴隸或受人控制的工匠和軍事衛隊居住的街道;但城牆裏的很多地方並無建築。大多數非王族居民和大多數工人住在牆外類似村莊的居民區,這些居民區看來未經過像城內區那樣的規劃。至少到商代晚期,“城”的漢字和口語同“牆”的漢字和口語具有相同的意義,這一點一直保留到今天。換言之,城是作為權威的表現而設計的;牆則是國家或(後來的)皇權的一種象徵,它把城與無規劃的村莊或市鎮區分開來。除中央的首都和地方的首府外,大多數城市開始時都是國家行政區中最低一級的縣所在地,它們是漢以來地方行政長官的根據地。中國城市主要用木材建造,因而很少能夠保存古代證據來展示當時城市或城市中建築物的模樣。到周代,我們至少有一些書面文件,描述了所有有城牆的城市的細緻規劃(如準確測定的南北方向及城牆內部王室或政府建築的排列和面積)和它們在禮儀或象徵上的意義。宗教崇拜,如敬祖宗和對中國人所謂的天(或至高神)的崇拜,則在任何城市中都由專門的、仔細選址的神殿來代表。到了漢代,中國已有了近2000年的城市經驗;其中很多經驗反映在首都長安的建設中。長安的地點是漢朝第一代皇帝劉邦仔細選定的,但直到他的繼承人統治時期的公元前192年,城牆才開始修建。牆高27英尺,牆基厚52英尺,牆體為夯實的土,方形,每邊長超過3英里。城牆內有皇宮、陵墓和神殿,其中有專門祭祀祖宗的。但與商、周、秦一樣,城中很多地方沒有建築,儘管它可能仍然具有象徵意義。政府管理和監督城內和城外的市場區,而全城劃分成160個區。有寬直的大街從東、西、南、北的每個大城門通向其他地方,但顯然每個街區都有許多缺少規劃的小街和小巷。理想的城市是正方形,漢王朝的長安已經與此接近,它的每邊城牆有三個門,即中間一個主門和兩側各一個輔門。漢統治着一片龐大的國土,其中很大部分是征服的,特別是南方。中央政權對這些新土地的管理主要通過建立有圍牆的城。一旦原住民被征服,土地得到清理、移民和耕種,原來由駐軍居住的小鎮或要塞就成為或改造為有圍牆的縣府所在地,中央派來的地方行政官員便從那裏維護秩序、行政司法、監督稅收以及強派徭役和徵兵。在多山的南方,城市為了適應地勢,有時不得不對四方形稍加改變,但所有城市,包括它們的政府建築、神殿、兵營和城牆內外劃定的市場區,都能看到明顯的正統模式。通過新的、帶圍牆的縣城依次出現的先後,我們實際上可清楚看出漢王朝的征服和中國式農業居民點向南方擴展的過程。這些縣城首先出現在從長江伸向南方的河流沿岸,然後漸漸從河流向內地擴展。城市與城市之間,包括同首都和地方首府之間,由始建於秦、大大擴充於漢的全國道路網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