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爺買去了我的雙手(3)

七爺買去了我的雙手(3)

“**!”突然,我張口罵道,血隨着字往外噴:“我**!”那幫人愣了一下,徹底被激怒了,喊道:“剁了他,把他的手剁掉!”兩個人衝上前,一人拽住我一條胳膊,按在雪中的磨盤上。“刀。”是胖子。聲音冰冷。胖子掄起一爿斬骨刀,瞄準手腕,一刀剁下。“當”,那是鐵石相撞的聲音,磨盤濺起一溜火花。在那一瞬間,求生的**佔據上風,我的靈魂重新回到這個現實世界。突然間我好怕。我尖叫我發抖,手臂縮得比兔子都快。整個人塞到磨盤底下,嚎啕大哭。他們鐵了心要斬我的手,用繩子把我捆住,任憑我哭爹喊娘。那胖子反轉刀刃,用刀背把磨盤上的積雪刮掉,鐵石摩擦,哐哐直響,就像烏鴉報喪。救救我,誰來救救我。就在這時,一個平靜的聲音傳進我的耳膜:“好漂亮的手。”一根小竹棍在撥弄我的手掌:“好可惜。”是七爺到了。七爺手持長煙袋,空袖管隨風擺動。他就像朦朧中的一個影子,沒有誰留意他的到來。“我買下了。”七爺說。他的聲音不大,卻不容質疑,穿透所有的嘈雜,撂到每個人的耳孔中。那幫人剛才還氣勢洶洶,現在就像被掐住了脖子,瞠目結舌。七爺從懷裏拽出一疊人民幣,撂在地上;掀開賭場的棉布門帘,再不說話,一步踏了進去。七爺,是七爺救了我。就這樣,我成了七爺的徒弟。同時,也由詩人變成小偷。經歷了這一變故,葳葳已成為遙遠的過去。那場火辣辣的愛情,被封存在記憶中。許多年以後,我為毛葳寫了一首歌。在她忌日那天,焚化在蒼茫的夜色中。歌詞是這樣寫的:葳葳,誰在風雨中流淌着淚;葳葳,那破碎的雨珠它不斷地不斷地打濕我的嘴;葳葳,我的寶貝我的好寶貝。葳葳,你在睡夢中是多少次回;葳葳,你的臉龐是依然嬌美;葳葳,多少個夜晚你伴我入睡,醒來卻是一床冰冷的被;葳葳,我的寶貝我的好寶貝。葳葳,如今我已不再向命運下跪;葳葳,所有的事兒我要勇敢面對;不管路途是如何艱險,我一定要穿越你的輪迴。我已不再憔悴,我已不再憔悴;葳葳,我的寶貝我的好寶貝。葳葳,如今你披戴彩霞,腳踏碧波,與日月共朝暉。葳葳,我的寶貝我的好寶貝。七爺將我送到**,在那兒養了三個半月的傷,簡單地收拾了一個行李包,我就上了京九鐵路。去往深圳的時候,我隨身攜帶的物品不多,三五件換洗的衣服,一本尼採的自傳《瞧,這個人》;還有一袋冬棗,是特意從老家捎的土特產,用來孝敬七爺的。在我身上,最值錢的是一件淺灰色西裝,那是七爺特意從燕莎給我買的,貼身舒適,從骨子裏頭透着一股帥氣。錢和七爺的地址、電話,藏在男人最隱秘的地方,在這裏特指內褲前邊那一片兒。那可是個安全地帶,有個風吹草動,肚子一挺,那活兒就能打探到。七爺回深圳那會兒,我周身上下裹滿了繃帶,就像從金字塔發掘出的木乃伊。他來看望我,準確點說,是來看望我的手。他捏住那雙手不放,翻來覆去看,口裏嘖嘖有聲。我真不知道那有什麼好看,小小的掌心,細長的指尖,簡直是畸形。我已經看了它將近二十年,越看越討厭。聽說深圳的有錢大佬心理都有些變態,該不是獨臂老頭自己沒了胳臂,戀上別人的玩意兒吧?那天就該叫胖子剁下來,浸到福爾馬林液里送給他。.那天,七爺總共給我說了三句話。一是這兒所有費用他都已支付,我可以住到像以前那樣活蹦亂跳為止;二是我天生就是做賊的好材料可以考慮加入他的組織;三是我隨時可以走,也可以隨時到深圳找他。哦,原來如此。我在繃帶里長吁一口氣,不就是做賊嗎?反正我已經是壞人了,還怕做賊?當即我就答應了他。在攤牌之前,我還以為他看上我這雙手,是讓我幫他自慰呢。噁心,打死我都不幹。人的心理就是奇怪,陡遇刺激,就一心想當壞人,在邪惡中尋找庇護。記得有一回,我去虎坊橋看朋友,一進門他就問我:“你看我像不像壞人?”我沒敢說話,雖然他的造型不招丈母娘喜歡,臉中間的鷹勾鼻子透着陰險,可我也不能剝奪他當良民的資格呀!見我不說話,他也懶得搭理我,躺在床上自語道:“我該加入黑社會,我要是加入了黑社會多好呵!”他眼神帶着一絲狂亂,可能在幻想加入了黑社會的情景。後來,另一個哥們告訴我,他被一個女的甩了。那個相戀多年的女子,一個跛腳。他被一跛腳給甩了。如果當時他也遇到七爺,估計現在正蹲大獄呢。我踏上南下的火車,心情爽快輕鬆。深圳,深圳呵。那是個神秘的地方。在這之前,我對深圳的惟一印象,就是有錢,人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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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深圳一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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