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東向東,再向東》之創世記(5)

《向東向東,再向東》之創世記(5)

耶和華因亞伯蘭妻子撒萊的緣故,降大災與法老和他的全家。法老就召了亞伯蘭來,說:“你這向我作的是甚麼事呢?為甚麼沒有告訴我她是你的妻子?為甚麼說她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他取來要作我的妻子?現在你的妻子在這裏,可以帶她走吧!”於是法老吩咐人將亞伯蘭和他妻子,並他所有的都送走了。亞伯蘭帶着他的妻子與羅得,並一切所有的,都從埃及上南地去。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這是《聖經》中有記載的第一次希伯來人下埃及。拉爾夫懷疑,亞伯拉罕實際上成為下埃及的法老。埃及在歷史上多次分為上埃及與下埃及,有時候分裂有時候統一。而《聖經》很可能出於一些特殊原因避諱或故意曲筆其中的歷史事實。拉爾夫推測,因為飢荒亞伯拉罕化裝后帶着他的家族包括妻子來到上埃及,結果在那裏法老看上了他的妻子撒萊並帶回了皇宮。對於亞伯拉罕假託其妻子為妹妹的事情,拉爾夫說,撒萊本來就是亞伯拉罕的妹妹,同時又是他的妻子。古代人沒有後來的倫理觀念,《聖經》裏明確記載了羅得與女兒通婚、猶大與兒媳婦通婚的事件。非但如此,出於政治穩定和財產考慮,相當長時間裏古埃及法老必須娶自己的妹妹為妻,兄妹結婚的傳統晚在2000年前還有出現,如後來統治以色列的托勒密(公元前323-198年)就娶了自己的妹妹。中國神話傳說中,創造人類的女媧①也是和哥哥結婚的。今天的倫理觀大致是近2000年的文明發展。也就是說,中國古代與中東在倫理方面是完全同步的,中國孔聖人的父母也有野合的嫌疑,可謂此種著名案例。我非常贊同亞伯拉罕可能是埃及法老的猜測。這方面有許多隱約的旁證,會在後面分次敘述。希伯來人與古埃及藕斷絲連的種種神秘關係都說明了亞伯蘭的身份是個疑問。其中之一是,《聖經》中提及的第一個懸棺崖葬的人是亞伯蘭,但埃及歷史上的崖葬也從同期開始。所以他們的開創者很可能是同一人:亞伯蘭。後來,亞伯蘭的牧人與羅得的牧人相爭,這意味着小規模的族際戰爭。想必古代類似的部族間的爭鬥很多。可能人口過眾,已經無法在一個地方生存,他們決定和平分開。其實這個過一段時間就分居的行為早就在“閃”的後代“法勒”那裏有所暗示。社會一旦發展,人口將是個大問題,所以兄弟之間要不斷地分家再分家,遺憾的戰爭在兄弟親人之間不可避免。對土地的爭奪和佔有,實際上是對資源的佔有。到今天人類社會依然如此。儘管今天不再是家族統治,改為國家統治后的資源爭奪更加殘酷,親情的考慮餘地也沒有了。能夠徹底改變人類殘酷戰爭的只能是人口的科學控制。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①。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最後亞伯蘭搬至鹽海西岸和迦南之間的地帶:希伯倫。14:1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提達作戈印王的時候,他們①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②。比拉就是瑣珥。這五王都在西訂谷會合。西訂谷就是鹽海③。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在何利人的西珥山(Seir)殺敗了何利人,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谷擺陣④與他們交戰。就是與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又把亞伯蘭的侄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裏。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亞伯蘭聽見他侄兒〔原文作“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裏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色左邊的何把,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侄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着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我曾經懷疑過以上的“五王”是不是中國人神話傳說中的“五帝”,但是後來我放棄了這個探究。在摩西出埃及的過程中,以色列人還殺過另外“五王”。再想到中國還有一個“五王”,難道古人有“五王”崇拜?“五”指很多,還是具體指“五”這個數字?存疑吧。我認為上面這段記述省略了一些東西,同時也提供了一些信息。從“率領他家裏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來看,阿伯蘭絕非普通人也,起碼為部族首領之類人物。從“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來看,漂泊的亞伯拉罕家族或許想取得一塊固定的居所而以交“什一稅”作為交換,但是被地主拒絕,那人提出要“人口”的奇怪要求。人口這東西,在古代成也是它(可以組成國家),敗也是它(生存壓力的根源)。亞伯蘭一直無後,苦惱他的家產以後必將為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所繼承。15:2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我很為《聖經》裏的這個線索迷惑,為什麼他的家產將被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繼承?甚至連他侄子羅得都不能繼承,說明大馬士革有亞伯蘭更近的血親在中東比較靠北部地區。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①。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Hagar),是埃及人,做了亞伯蘭的妾。夏甲生兒子以實瑪利(Ishmael)。時年亞伯蘭86歲。耶和華預言以實瑪利將居住在眾兄弟的東邊,以實瑪利必生12個族長。亞伯蘭99歲的時候,耶和華與其立約:17:4“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撒萊同時被更名撒拉①。已斷月經90歲的妻子撒拉被耶和華賜子以撒。所多瑪城被毀,原因有人說是因為同性之愛。羅得受天使恩惠被告知而出逃,顯示了古代戰爭的嚴酷:經常發生嚴重毀城。羅得的兩個女兒故意與父親同寢為父留後,以及羅得用兩個處女之身的女兒換神的安全等事例,顯示了當時婚姻與性關係的原始狀態。同時也說明了當時已有男尊女卑的習俗,女兒不算後代,男性才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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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東向東,再向東》――《聖經》與夏商周文明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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