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櫝還珠
出處《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楚人有賣其珠於鄭者,為木蘭之櫃……鄭人買其櫝而還其珠。正解比喻沒有眼光,取捨不當。歪批最近,包括《南方周末》在內的多家報紙上,出現了一則徵婚啟事,據說,徵婚人為了做這些廣告,花費了至少一百萬元以上人民幣。啟事中,徵婚人的基本狀況是這樣的:男,大專學歷,三十有五,一米七零,相貌端正,身體健康,無任何缺陷;品德優良,氣度佳,無惡習;大型私企集團總裁,守法經營,事業輝煌;身價過億,年收入數千萬,生活條件屬中國頂尖水準,居住上海;有過婚史,目前離異,一子繞膝,愛子之至。性格特徵:烈火燒不斷,柔水自沉湎。而對應徵者的要求是:二十到二十五歲,大專以上,在讀亦可;品德優良;容貌出眾,秀麗端莊;體態婀娜,健康豐腴;才韻內斂,溫柔可人;生俱母愛,惜子敬夫;天性忠貞,貧富不驚;清純如水,無性經歷;家境平實,官貴免談;戶籍不限,民族不限。首先,我對這個啟事有所懷疑,因為徵婚者的年收入“數千萬”和身價(這詞有點兒彆扭,好像那人要把自己賣了似的感覺)“過億”距離比較近,假如是真的,該人成為富翁也就是近幾年的事。這個也不重要,在後續報道中,為他出面的律師說他的手機從凌晨起就響個不停。廣告打出三天後,手機費就花了一千元。我們可以算一下賬。目前手機費用是每分鐘四角錢,一千元可以接電話四十一點六七個小時,假如真有人三天接這麼長時間的電話,那他應該躺在醫院裏了。其次,假設是真的,我也看着條件里的“無性經歷”彆扭,怎麼看都像是一樁買賣而不像是在尋找戀愛婚姻對象。尤其是他的律師後來的解釋:徵婚者條件好,所以可以這麼要求對方。如果我沒歪曲對方的話,只有這一種解釋了,這解釋就是,我有錢,所以有資格要求對方無性經歷。要求對方忠貞本不是錯,只是無性經歷就代表得了忠貞嗎?我表示懷疑。婚姻的事先不說,把愛情簡化到如此地步實在有點兒過分。歪解有錢的人徵婚的時候首先看重的是對方的性經歷,而不是其他。例句現在人造處女膜大降價,一百萬人民幣可以買一卡車,你就不必在徵婚啟事中買櫝還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