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後殺人滅口罪不容恕

撞人後殺人滅口罪不容恕

北京市房山區農民徐廣強和劉振花是離異後走到一起的,他們沒有去領取結婚證,但一起共同生活了多年。他們為了致富一直在努力勞動着,2002年年初,他們買了一輛四輪農用車,用這輛車跑運輸掙錢。因為就在家門口附近跑運輸,他們沒有去上牌照,甚至制動不靈都沒有去修理,一直湊合著開着這輛車。2002年3月10日上午,連裝帶卸已經搬運了3000塊紅磚,兩人已經累得精疲力盡。為了多賺點錢,下午,他們又拉了一趟,仍然是3000塊紅磚。下午5點20分左右,徐廣強和劉振花駕駛超載的裝滿3000塊紅磚的農用車,行駛至房山區京保路紙坊市場北30米處時,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29歲的青年婦女張珍橫穿馬路,徐廣強慌亂中踩剎車,但為時已晚,車頭疾速撞向張珍……張珍被撞倒后,承載着3000塊紅磚的汽車從張珍的身上碾了過去,徐廣強當時感覺“咯噔、咯噔”兩下,車子滑出去三四米遠。徐廣強趕緊靠邊停了車,和劉振花同時下了車。他們看到張珍的左大腿被碾破,血已經流了出來,張珍昏迷過去了。他們的第一個念頭就是趕緊攔車把受傷的年輕婦女送去醫院。他們拚命地招手攔車,但沒有任何一輛車停下來幫助他們。見受傷的年輕婦女血流不止、生命垂危,為及時搶救傷者,徐廣強顧不得保護現場,把張珍抬上肇事的農用車,往良鄉醫院開去……事情發展到現在,不過是一件普通的車禍。但偏偏就是心存僥倖的一念之差,這場車禍的本質就變了。就在他們已將車開到醫院門口時,兩個人卻突然改變了主意,掉頭開走了。原因非常簡單:救治傷者必然所需一大筆費用,這可能使徐廣強他們並不富裕的家庭負債纍纍。然而,就是這個樸素而又糊塗的念頭,使只有29歲的張珍與生的希望擦肩而過,也使徐廣強和劉振花掉頭邁向了深淵。在醫院門口,徐廣強和劉振花展開了激烈的思想鬥爭。徐廣強說:“我看那女的傷的不輕,估計也治不好了,而且還要花很多錢。如果給她治病就得把家給敗了。十萬、八萬下不來……”劉振花也沒有了主意:“要花那麼多錢,我們沒有錢,怎麼辦啊。要不咱們去401醫院找親戚借點錢,先給人家治病吧。”徐廣強同意了,他們掉頭往4011醫院方向開去,車開到閆村路口時,車又壞了,等他們修好車,又耽誤了一會兒。剛開始的時候,受傷的張珍還在呻吟,慢慢地,張珍昏死了過去,等徐廣強他們修好車再看的時候,張珍就一動不動了。徐廣強對劉振花說:“人都這樣了,咱就先不給她治了吧,不如把這女的埋了算了,死與不死我們不管,不然我們自己又花錢給她治病,又負擔賠償……”劉振花是個沒有主見的女人,只是問:“這樣行嗎?咱不能不管人家死活吧?”徐廣強這時候表現出前所未有的堅定:“是死是活管不了啦,埋了算了。”劉振花無言地點頭默許了。這時候,本案的第三被告人楊志剛出現了。只有21歲的楊志剛是劉振花的侄子,平日裏能說會道,心眼多,徐廣強和劉振花在肇事後由於一拖再拖,失去了搶救傷者最寶貴時間后,不約而同地想到了他們的這個侄子,一來給他們壯壯膽,二來也想讓楊志剛給他們出出主意。在徐、劉二人拉着傷者於當晚18時許找到楊志剛時。楊志剛的第一個反映是報案。他勸徐廣強說:“趕緊通知交警隊或公安局呀!”但當徐廣強和劉振花提議要把人埋掉后,楊志剛沒再堅持報案。他先是上車看了看因失血過多已深度昏迷的傷者張珍,然後提議將張珍掩埋於河北省固安、涿州與北京房山區交界的所謂“三不管地帶”的大青河西岸沙地內。這時候天已經黑了下來,3個罪惡的身影埋掉了無辜的張珍,同時也為自己掘下了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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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天大案紀實:死囚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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