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桑永無終結(3)

滄桑永無終結(3)

其實,丁玲應該還有更內在更直接的原因,這就是她一再對人提到的對沈從文筆調趣味的不滿。她是一個政治性極強的人,但她同時是一個女人,一個步入暮年的女人。女人,特別是到了這種年紀的女人,很難贊同將自己的私生活毫無掩飾地公開,更何況她認為有許多是“編造”的故事。丁玲讀《記丁玲》時對這些內容的反感,絕對更甚於其他方面。嚴文井回憶,1980年他看到丁玲的文章之後,有一次去看丁玲,就對她說:“人家那麼可憐,你何必再捎上一筆呢?”丁玲聽后馬上激動地說:“你可不知道,他寫我們三個人睡一個被窩。”(1990年4月16日與本文作者的談話)仔細讀《記丁玲》,書中並沒有寫三人“同居共眠”的文字。早在30年代沈從文寫《記胡也頻》之前,文壇就有這樣的傳言,沈從文本人當時就斥之為謠言。丁玲對這樣的說法深惡痛絕,並將罪責歸於沈從文,顯然是潛在心理的作用。沈從文談到他們三個人的生活時,歷來採取“同住”的說法。在寫《記胡也頻》時,沈從文就這樣寫過:在銀閘一個公寓裏,我們是住過同一公寓的,在景山東街一個住宅里,我們也住在同一公寓裏,到后在漢園公寓,仍然又同住在那個公寓的樓上。丁玲說她是第一次看到《記丁玲》,但《記胡也頻》發表於1931年,她是早已看過,她當時並沒有就“同住”的說法提出異議。所以,凌宇這樣說:“同住”並非“同居”,二者的區別,在漢語的習慣用法裏,應當是明確無誤的。“同住”二字引起的一些海內外人士的疑問,大約是受了有關傳聞的影響,企圖從當事人那裏尋找佐證的一種聯想。沈從文用不着以有意的含糊來混淆視聽,以損害丁玲的名譽,至少貶損別人的同時也臟污自己,即便對沈從文自己,也不是什麼聰明之舉。丁玲在“同住”二字上產生的未曾明言的驚訝,似乎同她直到80年代才讀到《記丁玲》一書時的整體心境有關。其實,早在1931年,她就看過有着同樣提法的《記胡也頻》。由於時間過去了50年,她大約是早已忘卻了。在對嚴文井說“他寫我們三個人睡一個被窩”時,丁玲對沈從文一定有着深深的誤解。這誤解如今永遠只能是誤解了。丁玲對《記丁玲》的另外一個不滿,是認為書中“全是謊言”。這顯然是激憤之辭。沈從文當年創作這部作品時,說過它有時像小說,但“所記則多可徵信”。晚年他仍然認為是真實可信的。如今,將書中敘述的一切一一加以證實,顯然不可能了。就是對丁玲在該書上所做的批語一一作一論證也幾乎是不可能的。特別是沈從文和丁玲對只有他們兩人知道的事情各持一端,後人又該確信誰是誰非?譬如,沈從文寫到胡也頻“最喜歡在人說話中間說話”,丁玲則說胡也頻“是一個不愛說話的人,在別人說話時,他常保持沉默”。沈從文說當年寫作《記胡也頻》之前,曾寫信徵求過丁玲的意見,而且還引用了丁玲的回信內容。可是丁玲晚年則說“事先我根本不知道”。沈從文說這本書連載之後交出版社出版是丁玲在上海一手經辦的(沈當時在北京),丁玲則明確說“我未經手!”(以上均轉引自陳漱渝《乾涸的清泉》)一個個針鋒相對的說法,只會困擾業已出現的和仍將出現的“好事者”。但是,有些史料卻會使人們覺得丁玲的指責難以令人信服。譬如她對沈從文對她父親的描寫的批評。沈從文關於丁的父親有這樣大段的描寫:她的爸爸是個很有公子風度的人物,性格極好,洒脫大方,辛亥以前曾一度留學日本,按照當時風氣,所學的自然是政治經濟。回國后卻似乎因為眼見到革命一來,由平民成為偉人的雖然不少,但由偉人地位而被別人把頭割下的也很多很多。世亂方亟,不如坐以待時,這留學生因此就在安福家鄉住下,並不作事。這人生平極其愛馬,且極喜歡健壯的駿馬,但駕馭轡縱之術並非所長,故把馬買來時,就只為新的馬匹,配上精美的鞍轡,派遣一個年輕的馬夫,在前牽着,向城外官道上走去,自己則短裝緊裹,手裏拿了一條柔皮馬鞭,在後邊遠遠跟隨,他的行為只在娛樂,行為中就有可愛的天真。把馬牽到城外時,見有什麼陌生人對於馬匹加了些稱讚的,他就同這個人來談話,若這個人對於轡縱馳逐尚有些知識,他就請人上馬試試。有時談得十分投機,且見這個人對於這馬匹十分稱賞,他便提議把這馬貶價出讓。有時那騎馬人決無能力購置一匹良駒,他便強迫把自己馬匹贈給這個陌生的路人,以為事情皆極平常,毫不稀奇。丁玲認為這些描寫是誇大的、虛假的。她的批語是:誇大了,哪裏有這樣傻人。我父親固然有些公子氣,大方洒脫,但他的家境也不是隨便可以強迫別人接受他的馬匹的。(轉引自陳漱渝《乾涸的清泉》)沈從文是否任意虛構呢?由袁良駿編寫、丁玲、陳明審定的《丁玲生平年表》中,是這樣概括介紹丁玲父親的:“父名蔣浴嵐,……是一個揮金如土的世家子弟,曾行醫散葯,造福鄉里。”沈從文的描寫,顯然與“揮金如土”相吻合。姚蓬子也寫過丁玲的父親,同樣是突出其洒脫揮霍的特點。他寫到:在燈底下,她常常和我講到她的家庭里的故事。她講到父親怎樣愛講究,愛漂亮,每天辮子梳得光光的,辮線自然也是最時興的貨色了。他的性格是最洒脫的,喜歡揮霍,不會管理家務,對於金錢從來不曾有過盤算和計較。有一次,他在外邊看到別人騎着馬兒過去,很羨慕他姿態,覺得非常的好看。於是出了重金,差人上外地去買回許多白馬,每匹都給配上白緞子的繡花馬鞍。時候正在春天,遍野都綠着嫩草。他邀請了許多鄰居,各騎上馬背,放到一片大草坪上去。但自己又是不會騎馬的。只好背着一條光滑的長辮,站在草坪邊,眼看白馬的蹄子在綠草上奔馳着,心裏感到了一種說不出的滿足。(《我們的朋友丁玲》)姚蓬子的文章寫於1933年底,與沈從文寫《記丁玲女士》幾乎同時。他們一個在上海,一個在青島,而且又是政見、文藝觀點不同的人,不可能相互商量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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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輝解讀沈從文與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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