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官參匡郢

言官參匡郢

石長德的態度很快就傳了開去,又見匡郢也沒有有力的回護,便都有了共識——魯崢完了。朝中的事,向來是牆倒眾人推。魯崢以往太熱中,人緣便一般,此時藉機參他的人多,替他說話的寥寥。議罪的結果,是革職候用,一下成了散秩大臣。私議也有同情的聲音,認為處分過重,然而迅即消寂。並不是因為這話題已沒有什麼可談,而是因為又傳出一個聽來可信的傳言,說石長德表示,此事還要深查。這既要牽連到魯崢之外的人,便不由人不矚目。尤其那些平時跟魯崢走得近的,更忙着打聽,到底石相話里所指是哪些人?打聽的結果,除卻董碩在追查莫氏翻供一事有無幕後之外,別無動靜。這一來,反倒疑惑起來。略帶詭異的沉默中,終於有個叫李路的正言,上奏彈劾輔相匡郢。所指的事,是帝懋五十七年、帝懋五十八年,魯崢兩次以重資行賄匡郢,言之鑿鑿,彷彿確有實據的樣子。白帝看后,下發交刑部審。此舉頗不尋常。言官參匡郢不是一次兩次,無奈一無實據,加以白帝的有心回護,留中的次數多,交議的次數少。聯繫前面的種種傳聞,便有人窺出幾分苗頭,特別是那班與匡郢不對的言官,都有些躍躍欲試起來。種種情形,匡郢自然都心中有數。然而他十分沉得住氣,只問:“我是不是應該規避?”事情沒有查實,自然不必,何況他的位子,倉促之間也找不出合適的人來替。於是他便依舊每天入直廬,該做什麼做什麼,從容自若。白帝並未叫邯翊過問這件事,但他自然很留意。冷眼旁觀,倒有些佩服匡郢,心想他多少年不倒,畢竟也有他的長處。刑部正卿錢德康,是補了魯崢的位上來的,不過他倒不是魯崢一路,自覺可以不偏不倚。然而接了案子才知道棘手。受賄一事,匡郢自然不承認,這是可想而知的,麻煩的是,李路提出的幾個證人,也都一概不認。而李路又一口咬定,是在何時何地聽聞,且提出了一樣證據,說是魯崢送了一對玉獅子,獅子頜下的紅纓純出天然,十分罕見。“這對玉獅子必還在匡郢府中,找到了就是證據。”找到了自然是證據,問題是如何找到?除非抄家。想要抄家,必得白帝首肯,這就是一道難題,何況難保不走漏消息,一旦轉移或者銷毀,還是一樣。白帝催問甚緊,錢德康考慮再三,決定如實上奏。白帝聽后,不置可否,錢德康便知道他仍有回護之意。回來勸解李路:“沒有實據,只能算是風聞。該怎麼辦,老兄可要想好。”李路知道他這是好意,再堅持下去,反被坐成誣告也說不定。考慮再三,便承認了沒有實據,只是風聞。刑部將案情上奏,自然有人覺得不滿,不過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面見白帝時,匡郢顯得很欣慰,說:“臣雖自認清白,卻也難防小人,好在自有公道。”邯翊聽他話裏有話,頓生反感,忍不住插了句:“公道不公道,自然還得看匡相的意思。”“大公子,此話怎講?”邯翊向上看看父王,“哼”了聲不響。匡郢向來懂得見機,然而此時卻逼問了一句:“大公子有什麼話,何妨明說?”邯翊忽地抬頭:“明說就明說——”“翊兒!”白帝終於開口,語氣和緩,然而不容置疑:“不準對匡卿無禮!”邯翊的臉一下漲得通紅,然後一點一點地褪盡血色。殿裏鴉雀無聲,人人面無表情,彷彿對眼前的一切視而不見、置若罔聞。靜默中,邯翊慢慢地垂下頭,低聲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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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續帝都京華煙云:天舞・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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