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家庭與價值觀
在本節開頭,我先要重申,我們所探討的不是一般的宗教,而是宗教傳統中的統治關係因素。還有一點,即世界幾大宗教中都有明顯的夥伴關係因素。我熟悉的猶太教傳統就很重視家庭關係,並宣揚愛和同情。各種宗教的信徒中都有許多人熱愛自己的家庭,並用充滿愛心和同情的方式表達他們的感情。然而,我們的宗教神話和教義也的確表現出對家庭和家庭關係驚人的仇視。譬如,佛陀為了得道竟拋妻棄子,四處遊盪,儘管據說他後來又回到他們身邊,向他們宣講自己心靈的新發現。基督教關於耶穌出生和長大的故事問題更多,因為耶穌的聖父與耶穌的母親從沒有過家庭關係。不僅如此,《新約》中還說耶穌自己離家出走。這還不算,還讓別人向他學習。因此,《馬太福音》中就提到耶穌說過的話:“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姐妹、父親、母親、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承受永生。”在《路加福音》中他又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姐妹,……,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按照這些經文的說法,耶穌從來沒有與任何女子發生過性關係(不過屬“異端邪說”的諾斯替福音可不這麼說,許多傳說認為耶穌的妻子名為瑪麗亞?瑪達琳,還有些傳說認為,耶穌在聖婚中生有一子)。此外,在基督教正式文獻中,婚姻常被說成兩種邪惡中較輕的一種:略強於“罪惡的”婚外性關係,但不如保持獨身好——在《新約》中,保羅的一句話常被引用:“結婚總比燒死強。”在許多宗教故事中,我們看到對性親密的這種不信任和貶低,常伴隨着對婦女的病態的不信任和貶低,二者的病態不相上下。常見的說法是,與女子產生親密關係對男人來說是危險的——參孫和黛利拉的故事家喻戶曉,講的就是這個道理。《聖經》中最有名的故事當然也隱含着這樣的意思:《創世紀》中夏娃引誘亞當,結果導致了人類的墮落。也有一些宗教故事並不詆毀性和婦女。在那些故事裏,婦女品行端正,家庭紐帶受到重視。可是,這些故事裏所講述的家庭模式,正是今天成千上萬的女子和男子努力拋棄的模式:男性統治的**家庭,婦女和男女兒童都要嚴格服從男性家長,他的話就是法律。保羅有一條戒律,女子要少開口,當然正是這個意思。他說夫妻關係正如我主耶穌與教會的關係一樣,也是這個意思。甚至一些沒有貶低**的宗教神話也在傳達同樣的意思,如穆斯林教關於穆罕默德對其愛妻阿以莎的**的著名故事。因為穆罕默德顯然是後宮當仁不讓的統治者,後宮不過是一個統治關係的家庭——只不過是個一夫多妻的統治關係家庭,和亞伯拉罕及其妻妾組成的家庭一樣。就連關於施瓦(Shiva)和夏克提(Shakti)的**的著名印度神話也不例外,儘管故事裏說施瓦的力量來自夏克提,但是施瓦仍然掌握着更高的權力——最強烈的表達就是在宗教形象中,施瓦常在夏克提上面,有時其個頭兒有兩個夏克提那麼大。這些故事被當作神聖的或聖潔的標準教材,講給全世界的兒童聽,其中的家庭關係不僅是**的,還常常充滿暴力。印度教的許多故事就講述兄弟之間的暴力,揭示了野蠻的家庭關係。最著名的印度教故事講述偉大的神維史奴(Vishnu)要遭親生父親的殺害,後來犧牲了一位女童,救了他的性命。這個故事也說明家庭關係不是相親相愛,反而可能非常危險,還說明婦女的生命毫無價值。無獨有偶,聯合國1990年的報告顯示,印度25%的女孩在15歲之前就死去,而印度正是這種宗教最流行的地方。基督教神話里則有一位“全能、博愛”的天父,他為了替人類贖罪獻出了自己惟一的兒子。這同樣暗示着家庭關係,特別是父子關係,是非常可怕的。家庭暴力——即打老婆——甚至是穆斯林經書中規定的。我們在前面也看到了野蠻的《聖經》故事,例如,大家都熟知的洛德的故事:父親把自己的女兒交給一夥暴徒,讓他們**;《舊約》中的其他故事,如《出埃及記21:15》和《申命記21:18-20》,講的則是兒童由於打了家長,或僅僅由於長期不服從,就被處死。如果多看看這些——研究宗教的學者和作者竟然大多對此不以為意——那麼世界主要宗教首領在反對家庭暴力和虐待時的不堅定就不足為奇了。這也難怪這些人向我們宣講愛的時候,講得如此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