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中的中英較量(六)

香港回歸中的中英較量(六)

按理,最後一任港督的使命應該是在香港過渡期的最後階段,與中方很好合作,保證平穩過渡和政權順利交接。能夠做到這一點,就是功德圓滿,可以名留青史。不想,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卻反其道而行之,就怕向中方交接政權時太順利。他於1992年7月上任后不久,便推出了一個與中方對抗的香港政制改革方案,對香港面臨的1994年區域組織選舉和1995年立法局選舉完全搞了另一套設計。表面上,這個方案仍然說要維持行政主導制;實際上,卻要急劇改變政制,迅速提高立法機構的地位和權力。其主要措施有:把立法局的功能團體和選舉委員會的間接選舉改為變相的直接選舉;馬上取消在香港行之有效的區域組織委任制,改變區域組織的非政權性質和職能。彭定康於10月7日做了上任后的第一次施政報告,公佈了他的政改方案。此前,9月25日,在我出席紐約聯合國大會期間會晤赫德外相時,他向我通報了政改方案的內容;同時,英方在北京通過外交渠道,也提交了文本。我當場做了原則表態,強調對1995年選舉的安排,必須先經雙方磋商一致,並應與基本法的規定相銜接。幾天後,中方經研究,決定由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魯平會見英國駐華大使麥若彬,對彭定康方案做初步評論,具體說明了方案與基本法相違背之處,並指出按方案產生的立法機構無法過渡“九七”的前景,還特別提醒英方,不要進行公開論戰。英方顯然已決定挑起事端,完全無視中方的反對和提醒,未經磋商達成一致,便單方面公開發表了這份政改方案。這種做法違反了聯合聲明的規定,是蓄意挑起公開爭論,企圖借輿論向中方施加壓力。方案一出台,英國首相和外相就馬上公開表示支持。中方也立即公開表明立場,對英方舉措深表憂慮,並指出將來香港回歸前後的政制不能銜接,其責任不在中方。特區的有關機構將按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決定來設立。彭定康先發表方案,然後才於10月22日到北京訪問。他想以既成事實來要挾中方,要中方以他的方案為基礎,提出反建議。我們堅持按照聯合聲明所規定的原則辦事,認為1994/1995年度選舉安排直接關係到平穩過渡,須由雙方討論,達成一致,英方不應不經磋商,便單方面採取行動。所以,中方要求彭定康應首先改變態度,公開收回其政改方案。在會晤中,中方反覆、詳細地分析了政改方案如何違反了聯合聲明,如何違反與基本法相銜接的原則,以及如何違反雙方過去已達成的有關協議和諒解。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三違反”。當時,我們得出的印象是,彭定康本人似乎還不大了解上述中英兩國外長1990年已達成的有關協議和諒解。在我同彭定康的會見中,我嚴肅地指出,他的方案是“對中英合作提出了挑戰”,今後的問題在於雙方是繼續合作,還是“分道揚鑣,另起爐灶”。這些話說得很重,在過渡期以往的交涉和談判中,我們還從未使用過這種語言。可惜的是,彭定康置若罔聞,完全聽不進中方的忠告,也不理會中方的警告。彭定康的北京之行沒有任何成果,雙方的立場形成了公開的對立。這時,我們對形勢做了冷靜的分析,判定英方“三違反”政改方案的出籠絕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背景。方案嚴重威脅着香港的平穩過渡,是完全無法接受的。為了應付可能到來的危機,我們做好了兩種準備:一方面採取堅定的立場,進行必要的鬥爭,爭取維護雙方合作的基礎;另一方面也要為最終可能出現的政制不銜接的情況,做好“另起爐灶”的準備。1993年3月,就在彭定康將他的政改方案刊登於憲報之後,中方即採取了第一項反措施,在第八屆全國人大全體會議上通過了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預備工作機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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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十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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