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聲(2)
就在兩天前,他去了一趟趙律師那兒,他得給匡小嵐聘請個律師。他把匡小嵐的情況跟那姓趙的律師說了一遍,那姓趙的律師說:“你這可是找對人了,不跟你吹牛,可以說在上海城裏打這類官司我最拿手,就在前一陣子我就接手過這樣一個案子,是崇明某個農場的一個父親含恨打死親生兒子的事,他那兒子初中也沒讀畢業,好逸惡勞,整天在社會上閑逛,沒錢用了就回家找父母要,父母拚命打工,掙的錢還是不夠他在外面揮霍。他一回到家就是要錢,不給就打,把老父老母挨個打一遍。後來有一回,他把老父老母打了一遍也還是沒拿到錢,他們其實沒有一分錢,哪怕有一分錢都會給他,可他不信,挨個打了一遍還不解氣,就把他們綁在椅子上,是把他們的衣服剝光瞭然后再綁在椅子上,把自己親生父母的衣服強行剝光了再綁在椅子上,綁了一天一夜,直到他們答應出去借錢給他才肯鬆綁。他父親實在氣恨不過,於是就趁他熟睡之際,用洗衣用的木槌把他砸死了。這是一例故意殺人的案件,情節相當嚴重,可是經過我的辯駁,審判長最終只給他判了7年徒刑,這個案例在業內引起了轟動,不知你聽說過沒有?”駱羽如實答道:“我沒聽說。”“沒聽說也沒什麼,畢竟你是圈外人,不太關心這類事。”那趙律師的嘴皮子特別利索,他說話的時候駱羽都插不上嘴,只有聽的份,末了他說:“幸虧我們很談得來,要換了別人,光是說這一通話我就要收他一兩千,你也知道,律師的諮詢費是很貴的,何況是我這兒。”那趙律師最後說,“不瞞你說,找我打官司的人特別多,至於你這件案子能不能接手,我還得排一排,看能不能把別的案子往後挪一挪,先辦你這件。”趙律師叫他回去等電話,“我先跟那些當事人說說,他們要不同意的話,你的案子就只能往後拖,只能排在後面。”駱羽說:“沒事,你什麼時候有空就給我打電話好了。”駱羽差一點就去找了別的律師,如果不是因為去看馮嬈,不是因為要抓緊工作的話。趙律師在電話中說他不僅答應接手這件案子,而且明天就要着手辦理。“明天,你跟我一起去找當事人了解情況。”駱羽說:“行呀,明天我陪你去好了。”駱羽心想他之所以愛吹牛,可能真有兩下子,他急於想讓人認可,想讓人了解,就迫不及待地自我吹噓。駱羽最終決定聘請他,是看重他辦過類似的案子,有一定經驗。心想照他吹噓的,只要也能給匡小嵐判上7年就好了。第二天,駱羽應約與趙律師一起去閘北區看守所去看匡小嵐。趙律師沒車,坐駱羽的車,坐在車上他說:“你別看律師的收費很高,其實除去一切開支,掙不到什麼錢。”駱羽沒吭聲,不想跟他閑聊。趙律師似乎也意識到了,於是又和他說起匡小嵐的案子。“法律也是講究個情與理的,尤其是在中國這樣一個現實社會,情與法有着許多模糊的地帶,所以關鍵是要以情打動審判長,那樣他就會在宣判的時候儘可能地減輕罪刑。我上一個案子之所以成功,就是因為那審判長給我有理有據的事實打動了的緣故。”趙律師分析,匡小嵐的這件案子關鍵也是要設法贏得法官的同情,為此他決定專程去一趟她的老家調查取證。“比方說可以發動那些父老鄉親聯名寫信向法官求情,要讓那些父老鄉親說出她的父親匡雲龍是多麼十惡不赦,這樣比她自己說出來要有力得多。”“那她掐死馮嬈這件事呢?”“這件事也沒什麼難的,因為馮嬈沒給掐死,掐死與沒掐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以現在的問題是要她一口咬定只是嚇唬嚇唬她而已,她是在受到要挾的情況下實施反要挾,這與故意殺人、殺人未遂的性質完全不同。”趙律師保證他有十足的把握幫匡小嵐減輕罪行,“當然最終她還是免不了要坐牢的,她畢竟犯了法。”駱羽問:“你看她最多會給判個多少年?”“估計不會超過10年吧,”趙律師說,“主要她有兩件案子在身上,要只一件,我倒有把握幫她爭取個7年。”駱羽聽后沒再作聲,他不知道這趙律師的把握到底有幾分水分,當然,他要沒吹牛最好。他希望如他說的,能夠儘可能減輕匡小嵐的罪行。他現在所能做的就只是這些,給她聘請律師,設法減輕她的罪行,別的就無能為力。他覺得他的責任就在於沒能儘早讓她知道他愛她是因為她善良、純樸、她有着為眾人讚賞的母性的一面、她好學有上進心……他至少應該暗示她,正是因為她有着這麼多優點,他才會愛她,愛得很堅定,不會因為她的某個缺點不再愛她——再說白一點,即使她做過什麼錯事,只要不是出於主觀原因自身問題,他都會依然愛她。比方說她在夜總會待過,他儘管一時間難以接受,可後來還是原諒了她。對呀,他並沒有因為夜總會那件事嫌棄她,她因此完全應該認識到在毒死親生父親這件事上也能夠爭取他的同情與諒解,她為什麼要以豁出去的方式殺人滅口呢?想來想去他覺得還是怪自己,沒能給她更多的暗示。他陪着趙律師見到了匡小嵐,發現她瘦了,只幾天下來她就瘦了憔悴了。“這是我給你請的律師,趙律師。”駱羽介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