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亡與啟蒙(6)
筆名林默的廖沫沙是始作俑者。在魯迅以公汗的筆名發表《倒提》一文之後,又是他,向魯迅放了一回暗箭。《倒提》從外國人倒提雞鴨一事說起,對一些華人為此大鳴不平,以為洋人優待動物而虐待華人,竟至於不如租界的雞鴨者,表示了不同的看法。他說,我們無須希望外國人待我們比雞鴨優,即使順提,又何補於歸根結蒂的運命?在這裏,魯迅暴露了國民中的奴性心態,再度批判傳統的恩賜觀點。他說,我們究竟是人,和雞鴨不同。“人能組織,能反抗,能為奴,也能為主,不肯努力,固然可以永淪為輿台,自由解放,便能夠獲得彼此的平等,那運命是並不一定終於送進廚房,做成大菜的。”這意思本來極明白,但是到了林默那裏,卻被理解為:第一是西洋人並未把華人放在雞鴨之下;第二是說明西洋人的優待,不應該再鳴不平;第三是說明西洋人對華人的虐待必不可少,而且大可進一步;第四是從“古典”來證明華人沒有出息。於是,他寫文章下結論道:《倒提》的作者在替西洋人辯護,所以是“買辦”!林默的文章叫《論“花邊文學”》,發表在攻擊魯迅最烈的《大晚報》上。文中還順勢否定所有雜感,認為頗盡八股之能事,“雖然不痛不癢,卻往往滲有毒汁,散佈了謠言。”他把這種文章名之曰“花邊文學”的傑作,而且斷言,這類“走入鳥道以後的小品文變種”終有流傳不下去的一天!魯迅編雜文集《花邊文學》,即以林默所贈的惡謚命名,此外還特意將林默的文章附在《倒提》的後面。在序言中,他以此同文公直攻擊他是“漢奸”的來信並提,一例稱為“鬼鬼祟祟,躲躲閃閃的攻擊”。一方面,他吐露了在明誅暗殺之下,非寫“奴隸文章”不可的憤懣;另一方面,對於“同人”的“背後的悶棍”,也表示了不得不加以“迴避”的苦悶。林默全盤否定“花邊文學”,理由之一是因為它與建設中的“‘大眾語’文學”相悖。魯迅寫信給曹聚仁,譴責了一些“借大眾語以打擊白話”的“狗才”論者。據他後來的解釋,所說的“狗才”,是指“在替敵人繳械”的貌似“急進”的人物,林默是應當包括在內的。他告訴曹聚仁說:“上海有些這樣的‘革命’的青年,由此顯示其‘革命’,而一方面又可以取悅於某方。這並不是我的神經過敏,‘如魚飲水,冷暖自知’,一箭之來,我是明白來意的。”他給曹聚仁的關於大眾語的信,本是私人通信,不意被曹聚仁轉發在《社會月報》上。更意外的是,因此引出了署名紹伯的文章:《調和》。文章說,最近這幾年,青年們追隨着思想界的領袖們之後做了許多努力,有的還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倘使生命犧牲了而真理昭然於天下,這死是值得的,就是不可以打渾了水,把人家弄得不明不白。後者的例子,文中列舉了《社會日報》同期上的兩篇文章,一篇是魯迅關於大眾語的意見,一篇是楊人的《赤區歸來記》。紹伯硬把兩篇文章拉到一起,說魯迅替楊人打開場鑼鼓,還說:“這恐怕也表示中國民族善於調和吧,但是太調和了,使人疑人思想上的爭鬥也漸漸沒有原則了。變成‘戟門坎上的兒戲’了。照這樣的陣容看,有些人真死的不明不白。”《調和》一樣發表在《大晚報》上,紹伯即田漢,也一樣是青年“戰友”。把“調和”加在一個戰士身上,等於取消了他的全部戰鬥。這一攻擊性行為,很容易使魯迅想起從北平回來后的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周揚主編的《文學月報》發表了署名芸生的《漢奸的供狀》,是模仿蘇聯詩人別德內依罵托洛茨基的語調罵胡秋原的,除了“丟那媽”一類的辱罵以外,還加上不少恐嚇的話,如“切西瓜”——砍腦袋之類。文委書記馮雪峰看后覺得不妥,於是去找周揚,兩人爭吵了起來,不得已請魯迅出面寫文章,代表左聯說話。魯迅還是以個人的名義,用致周揚公開信的形式寫了出來,仍然發表在《文學月報》上;結果引出因《文學月報》的被禁而創刊的《現代文化》第二期上的一篇文章。這文章公開為芸生和編者辯護,標題是《對魯迅先生的〈恐嚇辱罵決不是戰鬥〉有言》,署名為:首甲、方萌、郭化若、丘東平,假名夾雜真名,令人疑是郭沫若的錯排者。文章指責魯迅向“掛羊頭賣狗肉的革命販賣手”“作調和”,“帶上了極濃厚的右傾主義的色彩”,“和左傾關門主義的錯誤無分軒輊”,是一樣在“必須肅清”之列的。還說魯迅的批評“空喊和平”,“等於基督教徒的反對戰爭一樣”,與考茨基的“和平革命論”,“戴白手套革命論”的謬論是同樣性質的。文章還反駁魯迅的不要把革命者塗成嚇人的鬼臉的說法是不成立的,這種多餘的顧慮“將會走到動搖妥協的道路”,至於說革命的敵人不是提筆可以判定生死的話,則是“極危險的右傾的文化運動中和平主義的說法”。文中借用魯迅的原話打擊魯迅,說他“無形中已對敵人陪笑臉三鞠躬了”,其中有一句話分外刺目,是:“我們黨的一時憤恨之餘的斥罵,也並不怎樣就成為問題的”——“我們黨!”什麼黨?魯迅寫信質問,那反應,用他的話來說是模模糊糊。現在又說他“調和”,這不能不使他聯想到那樣一個“黨”的存在,那樣一群有着“英雄”嘴臉而又躲躲閃閃的人。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