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動中國的“知識產權第一案”(1)

震動中國的“知識產權第一案”(1)

然而總工程師的桀驁不馴和糾纏不休,還不是這一年裏公司面臨的唯一問題,另外一個更加緊迫的麻煩是王碼電腦總公司。這一年夏天,王碼公司在一連串有關“五筆字型”的訴訟中佔了上風之後,向聯想發起挑戰。1994年6月6日,也即柳傳志就晶片問題寫下那封信的第二天,王碼公司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聯想對“五筆字型”使用乃是屬於非法。聯想公司這個正要在微機振興之路上發起衝鋒的鬥士,突然發現自己要對付一個當頭攔住去路的對手。這個人要求聯想承認自己侵權並且賠償840萬元,否則便不肯善罷甘休。王碼公司的主持者王永民當時是中關村裡很有名望的發明家。在他名下的“五筆字型”從80年代起便是個人計算機上最流行的漢字輸入方法之一。90年代計算機的漢字輸入方式形形色色,總數多至400種以上,大體上沿着“字音”和“字型”兩條道路發展。前者借用了漢文字中傳統的拼音法,對大多數從小學接受拼音教育的中國人來說,這方法簡便易學,但是因為漢字的同音頻率極高,用戶不得不在重碼的選擇中浪費時間,錄入速度大打折扣。後者則是將文字的部首和筆畫分拆開來,對應於不同的按鍵,“五筆字型”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它的只顧字型不論字音和字意的邏輯,一點也不符合漢文字的傳統習慣,這給初學者帶來極大困難,但是因為它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避免了重碼,令錄入速度大大提高,所以直到今天都被專業人員普遍使用。幾乎和倪光南的發明歷程一樣久遠,王永民與五筆字型的姻緣也要追溯到70年代。在漫長的歲月中,這一研究始終在河南省南陽地區科技局的一個小組中進行着,這情形也同“聯想式漢卡”的早期研究相類似。80年代中期“五筆字型編碼方案”取得進展,並且獲得河南省科技一等獎。與此同時,其著作權的糾紛一直未能停止。根據有案可查的記錄可知,這項研究的資金來自河南省南陽地區科委和河南省科委,至少有20名科技人員參與其中。省政府頒發的獲獎證書上,有5人被列在“發明者”的名單中,依次是王永民、張道政、徐世營、常勝敏和華運善。王永民是事實上的組織者和“第一發明人”。位列“第二”的張道政強烈要求對這一發明擁有權利,始終不被王永民認可。張憤然離開小組,獨立地開始自己的研究。在最初的合作者紛紛離去之後,王以個人名義將“五筆字型第一版”申請美英兩國專利,並分別於1986年和1987年獲得授權。王永民由此一鳴驚人。他在國內及國際信息技術評獎中屢屢榮獲金獎,3次應邀到聯合國講學,還被政府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勞動模範”和“北京市傑出**員”。他的研究五筆字型的經歷被媒體描述為一部“科學的史詩”,他本人則被譽為“民族英雄”,“解決了漢字進入計算機這一世界難題”。一位新華社記者在一份內部材料中向中南海報告:“五筆字型是文字技術史上一項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科技成就”。當時非常著名科學家嚴濟慈教授也認為,“漢字輸入電腦難的問題,已經基本得到解決。”這都是恰如其分的評價,不過,輿論幾乎一邊倒地把“五筆字型”的發明權歸在王永民的名下,卻讓不少了解事情經過的人心中不服。在這之後,“五筆字型”的研究在相互隔絕的兩人手中繼續着。1992年9月和1993年10月,張道政以其發明的“第八版”分別獲得美國和中國的專利,事實上他正在以每年一個版本的速度發展這一技術。王永民一邊指控張道政剽竊了他的成果,刊登公告說張是個“假髮明人”,一邊把自己發明的“五筆字型第三版”拿去申請非職務發明的中國專利。由於“第三版”完全是建立在早期研究的基礎之上,所以王的申請一經公佈,立即遭到很多人的異議。首先是河南方面指出,這一科研成果的專利申請權應歸南陽地區科委所有,而且當初參與的科研者也不只王永民一人。與此同時,至少還有三個人站出來主張自己對這一發明擁有權利。包括北師大教授李金鎧,以及王早期的合作者張道政和華遠善,又有李毅民和方延曦二人提出“異議申請”,他們說這個“第三版”的內容在申請以前已經公開。爭執最後以王永民的讓步了結,他把“非職務發明”改成“職務發明”,還確認專利權為四家共有,包括南陽地區科委、河南省計算中心、河南省中文信息研究會,以及王碼公司(它是在提出專利申請五年之後成立的),同時他也獲得了“四方全權代表”的資格。四家皆大歡喜,在河南省專利局主持下的一項協議上簽字,就像分割一家企業的股權一樣分配了各自擁有專利權的比例,把其餘發明者的權利全都忽略不計。這項專利權在1992年2月獲得確認,名稱叫做“優化五筆字型編碼法及其鍵盤”,也就是後來所謂“第三版”。王永民如願以償地成為這一專利的唯一的“申請人”及“發明人”。不過他對“第三版”提出的24項權利要求被減少為7項,其餘則大都被確認為公知技術,而不能由個人佔有。所有這些細節都為日後的爭端埋下伏筆。作為一個科學家,王永民頭腦中的市場意識絲毫不比倪光南差,而且他在利益方面的功於心計還遠遠強過後者。他不失時機地成立了北京市王碼電腦總公司,向市場出售“五筆字型”。至少有12家境外公司和他簽署了使用這項技術的協議,他編寫的《五筆字型》教材也廣為印發。聲譽和財源滾滾而來。但就在這時,一個新的版本——“五筆字型第四版”,悄悄來到市場上。它顯然包含了新的努力,性能也比“第三版”更為優越,奇怪的是沒有人為它申請專利。於是人們紛紛拋棄王永民的專利,轉而使用新版本,並且以此為由拒絕向王碼公司支付使用費。王永民認為這是在肆無忌憚地侵犯他的專利權。因為在他看來,新版本和他的舊版本沒有什麼差別。他屬下的調查人員在一連串的突襲檢查之後,聲稱至少有16家公司未經授權就使用這一專利,另外還非法印製了“五筆字型”教材80萬冊。這讓王異常憤怒,他寫信給這些公司,讓他們停止侵權,到王碼公司來簽署專利使用協議,並且付費,否則就將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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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想風云:揭密聯想集團管理內幕(精彩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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