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獄中――夢裏不知身是客(1)
一石激起千層浪。劉曉慶的被捕,彷彿給新聞界注入了一支興奮劑,劉曉慶再一次慘遭污水淋頭的厄運。2002年7月25日,新華社向全國新聞媒體發了通稿,主要內容是:劉曉慶因其公司涉嫌偷稅,已於7月24日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同日,中央電視台《現在播報》也向全國、全世界播報了這一新聞。一石激起千層浪,劉曉慶被正式逮捕入獄無疑是2002年的一大新聞。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都是中國最具權威性的新聞媒體,直接代表了中央的聲音。劉曉慶因涉嫌偷稅被捕的消息被這兩家“巨無霸”新聞媒體公佈,一方面結束了數月來社會上關於劉曉慶稅案的各種猜測和傳聞,另一方面無異於給一度沉寂的新聞媒體注射了一針興奮劑,引起全國媒體的軒然大波。一夜之間,媒體上剛剛有所平抑的“關於劉曉慶”和“劉曉慶稅案”的話題頓時又火爆起來。7月25日以後,不少報紙幾乎天天都有劉曉慶的照片以及關於劉曉慶稅案的話題。以媒體和公眾對此事的關注程度來看,至少新時期以來,還沒有一個人的被捕入獄能夠在社會上引起如此巨大的反響。既然是爆炸,就會有飛沙走石硝煙瀰漫;既然是巨石擊水,濺起來的就不僅僅是晶瑩的浪花。在報道劉曉慶入獄的大量消息中,很多參與者不顧事實,僅僅憑着道聽途說街談巷議甚至主觀猜想就敢落筆成文,一時形成了謠言滿天飛的混亂局面。8月3日,香港某報報道了劉曉慶獄中落淚的消息。消息說:“中國影后劉曉慶早前因涉嫌逃稅被捕,拘留在北京看守所,一向給人女強人感覺的劉曉慶,在入獄時因被要求全裸接受檢查,有感自尊心受損而當場落淚。”針對這些報道,警方於2002年7月30日出面闢謠,北京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稱:“這些報道是嚴重失實的,是極不負責任的,是毫無根據的,純屬炒作。”警方已經闢謠,但是一些媒體置若罔聞,依舊自說自話,對劉曉慶的獄中生活進行了猜測和想像性描述。說劉曉慶“原本染成的一頭烏黑的長發露出了白色。由於情緒極度不穩定,她經常用頭撞牆”。某些報刊出於商業動機,仍採取辱罵、指責甚至誹謗的手法,往劉曉慶身上大潑髒水,把她妖魔化,侵權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對媒體在報道劉曉慶事件中出現的“偏差”,全國記者協會十分重視,一連召開了3個旨在制止假新聞和炒新聞的行業自律會,要求傳媒界時刻牢記肩負的社會責任,不能只為擴大自己的影響、抓讀者而進行商業化的炒作。在大眾媒體排山倒海般地謗損劉曉慶這個“噁心”那個“醜態”的同時,《法制日報》、《檢察日報》等法制媒體的一些理性文章也頻頻見於報端。其中一篇文章,在提到有關媒體披露劉曉慶被關押期間曾請求出去“一頭上的白髮”、“劉曉慶原本就有滿頭白髮”等內容時指出:劉曉慶作為一個演藝明星,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這是她**的一部分。媒體將其與案件本身毫無關係的個人**公諸報端,應該說是嚴重侵犯了劉曉慶的**權。從法律的角度講,劉曉慶在此事件中只是一個犯罪嫌疑人,她享有和普通公民一樣的各種民事權利,任何個人和媒體都無權隨意侵犯她的**權、踐踏她的人格尊嚴。即使劉曉慶真的被判有罪服刑,只要法律沒有剝奪她的公民權,她的人格尊嚴,她的名譽權、**權依舊應該受到法律保護。而有些媒體借劉曉慶被捕之機,報道她的種種緋聞,將她的一些個人**公之於眾,甚至通過一些文化傳播工具大肆侮辱她的人格,這顯然有乘人之危、落井下石之嫌。對於劉曉慶的被捕,除了一片罵聲和正義之聲以外,叫好聲和嘆息聲也同樣響徹大江南北。叫好的人心態各異:有的是出以公心——名人犯法與庶人同罪,說明國家整頓稅制的決心之大;有的是妒忌和壓抑的心理得到了釋放——你也有今天呀!也有少部分人純粹是覺得解恨,這不是個人之間的仇恨,而是窮人對富人與生俱來的仇恨——活該,誰讓你有錢來着!至於嘆息的人則多半心同此想:挺好的一個演員,不好好演戲,瞎折騰什麼呀,這下被逮起來了,連戲也演不成了。這部分人多半是劉曉慶的影迷,真心實意地喜歡她,喜歡她的戲。這種嘆息代表了多數老百姓的心聲。劉曉慶在公眾和媒體的關注下活躍了20多年,雖然是非不斷,官司纏身,但還是有很多人喜歡她。影迷喜歡她,喜歡她的表演;不是影迷的人也喜歡她,喜歡她的率真,喜歡她的敢為天下先。就在一些無聊小報對劉曉慶的入獄胡猜亂寫極盡侮辱誹謗之能事的時候,正是這些善良正直的人默默地做着維護劉曉慶合法權益的事情。2002年8月9日,在劉曉慶已經入獄40多天的時候,還有人在報紙上為她叫好:“我沒當過劉曉慶的影迷,也從來不認為她是中國最好的女演員,但我從未懷疑過她有真本事。比如她的文章寫得真是不錯,尤其是《我的路》,給人石破天驚之感”。是的,只要不是對劉曉慶持有特殊偏見的人,都應當承認:無論劉曉慶惹過多少是非,也無論她身上有多少缺點和錯誤,她對中國電影事業的貢獻是不可抹煞的,她的真性情、大勇氣,她的堅強和韌性,都是多數人——包括多數男人應該敬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