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爭就是幸福”
馬克思的女兒曾問馬克思:“對幸福怎樣理解?”他明確而簡單地回答:“鬥爭就是幸福”。還在18歲的時候,馬克思就在一首自敘詩的開頭滿懷鬥爭意志的激情,他寫道:“既然鬥爭的火焰燃燒在我的胸膛,我怎能在悠閑中徜徉?要迎着風暴走,頂着戰鬥上,我怎能在半睡半醒中消磨時光……”他在《青年在選擇職業時的考慮》一文中說:“經驗讚美那些為大多數人帶來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21]馬克思把自己對幸福的理解,同“鬥爭”這個概念聯繫在一起,明確地表達了自己的幸福觀和鬥爭觀。鬥爭,這是馬克思的生命和意志的表露,是他性格的特點,也是他對人生最高法則與幸福的理解。在他進入中年之前的一生第一個25年期間時,就以極其現實的態度向自己提出了兩個重要問題:為了什麼而鬥爭?以什麼方式進行鬥爭?在他接受了人類思想界認識自然和社會方面所取得的一切真正寶貴的成果,有批判的加以改造並根據無產階級運動的經驗,創立了一種新的世界觀和鬥爭科學,就高舉起鬥爭的旗幟,團結了鬥爭的力量,同無產階級的主要敵人——資本家進行不妥協的鬥爭,同工人運動內部的各種錯誤思想進行堅決的鬥爭。馬克思在回答人們提出為什麼要在革命隊伍內部進行原則鬥爭時,指出:“在觀點、利益和目的不一致的情況下,新時代的幸福是不能用假想的合理妥協和虛偽的合作等辦法來達到的,這種幸福只有經過各個黨派的鬥爭才能達到。”[22]馬克思一生“目標始終如一”,畢生“為人類工作”,“為大多數人的幸福”進行頑強的鬥爭,並把“屈服”視為“不幸”。他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艱難困苦、貧病交加中度過的。在馬克思看來,生存意味着鬥爭。幸福在於鬥爭,不幸在於屈服。馬克思為自己選擇的是一條極其艱難的人生道路,但他堅信,對於一個戰士來說,這又是一條幸福的道路。**的性格喜愛鬥爭,他把幸福理解為鬥爭。還在青年時代,他就說過:“與天奮鬥,其樂無窮!與地奮鬥,其樂無窮!與人奮鬥,其樂無窮!”[23]這表露了他喜愛鬥爭生活的性格特點,也表達了他把改造自然和改造社會的鬥爭生活視為人生的歡樂。當他後來成為馬克思主義者以後,更是自覺地高舉起馬克思主義的鬥爭旗幟,自覺地把推翻舊世界,創造新世界的鬥爭同幸福聯繫在一起,把個人幸福同無產階級和全人類的解放鬥爭聯繫在一起。**一經踏上了革命的鬥爭道路,不管前進的路上佈滿了什麼樣的荊棘,不管情況多麼艱險,即使遭到了失敗,他總能從中汲取新的力量,而且在歷史的洪流中飄得愈久,就變得愈堅決,愈敢於鬥爭,愈善於鬥爭。正如恩格斯對馬克思所指出的那樣,“鬥爭是他的得心應手的事情。”[24]**在長期的鬥爭生涯中,為中國**人制訂了進行鬥爭的戰略和策略,不斷的團結革命力量,同國內外敵對力量進行頑強的鬥爭,取得一回又一回的勝利,也同工人階級內部、**內部的錯誤進行了原則的鬥爭,捍衛了無產階級政黨的目標、原則和榮譽。**多次號召要學習魯迅的鬥爭方法。他在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談話中指出:“魯迅的戰鬥方法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把所有向他射的箭,統統接過來,抓住不放,一有機會就向射箭的人進攻。人家說他講話南腔北調,他就出《南腔北調集》。梁實秋說他背叛了舊社會,投降了無產階級,他就出《二心集》。人家說他的文章用花邊框起來,他就出《花邊文學》。《申報》的《自由談》編者受到國民黨的壓力,發牢騷說,《自由談》不要談政治,只准談風月,他就出了《准風月談》。國民黨罵他是墮落文人,他的筆名就用隋洛文。他臨死時還說,別人死前要懺悔,寬恕自己的敵人,但他對自己的“怨敵”,“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我們要學習魯迅的這種戰鬥精神和方法。**的一生是鬥爭的一生。在他看來,幸福和鬥爭是同一的,離開從對舊世界的批判中找到新世界,離開推翻舊世界、創造新世界的鬥爭,就沒有億萬人的幸福,也就沒有他個人的幸福。所以,**人的幸福是同改造社會、改造自然的鬥爭,同**事業的鬥爭聯繫在一起的。這樣的幸福,才是人生真正的幸福。**曾經說過:“**的哲學就是鬥爭哲學”。我們應該怎樣正確理解和把握呢?“鬥爭哲學”,本來是抗戰時期原國民黨軍隊榆林地區總司令鄧寶珊批評中國**的哲學的用語。**在黨的七大講話中,把它接過來加以肯定,說“你講對了”,自從有了奴隸主、封建主、資本家,就向被壓迫的人民進行了鬥爭。還說,“鬥爭的哲學”是他們先發明的,被壓迫人民的“鬥爭哲學”出來的比較晚,那是鬥爭了幾千年,才有了馬克思主義。很顯然,**所借用的、肯定的“鬥爭哲學”,是從無產階級解放運動的角度、階級鬥爭和革命鬥爭的政治角度講的,它突出了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的革命和批判本質。**所講的“鬥爭”,是對立面的鬥爭,是矛盾的鬥爭,而矛盾的鬥爭是普遍的、絕對的。**人要推動歷史前進,就不能拋棄鬥爭精神,不能拋棄革命精神,就需要戰鬥的風格。我們要改造社會,改造自然,創造人類幸福,就要和大自然作鬥爭,和社會上各種舊勢力、舊殘餘作鬥爭,和敵對勢力作鬥爭,和各種艱難險阻作鬥爭。自然,“解決矛盾的方法,即鬥爭的形式,則因矛盾的性質不同而不相同。”[25]從這個意義上說,沒有矛盾鬥爭,就沒有革命,就沒有世界,就沒有發展,就沒有生命,就沒有幸福,就沒有一切。可見,只要對“鬥爭”不是作簡單的庸俗的、形而上學的、“左”的理解,“鬥爭哲學”並不是錯誤的東西。近年來,有些人把“鬥爭哲學”歪曲成“斗、斗、斗”的哲學,誣之為“造反哲學”、“打倒一切”的哲學。嘲諷革命鬥爭精神,似乎它是“左”的同義語。他們鼓吹放棄鬥爭的庸人哲學,不承認矛盾鬥爭的普遍性、絕對性,不承認國內外還有階級鬥爭,還有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兩種制度的鬥爭,不敢講鬥爭,不敢講革命,閹割、拋棄了馬克思主義的革命戰鬥精神。這是一種十分有害的錯誤思想。當然,我們對**在各個時期講的“鬥爭哲學”,也要作具體分析。**在1959年廬山會議上重提“鬥爭哲學”,把對彭德懷等同志的錯誤批判視為是一場階級鬥爭,是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鬥爭的繼續,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傷害了好同志,破壞了黨的民主集中制,這是一種嚴重的錯誤。**在50年代,批評了斯大林講事物的內在矛盾,只講對立面的鬥爭,不講對立面的統一的錯誤,堅持了矛盾的同一性,堅持了從馬克思到列寧所闡述的對立統一規律的原旨,並在此基礎上,創立了社會主義社會的矛盾學說,提出了雙百方針,這是對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的豐富和發展。但可惜的是,**晚年卻又違反了初衷,在某種程度上又重犯斯大林的錯誤,片面強調對立面的鬥爭,而忽視了對立面的統一,把對立絕對化。這樣,在實踐中造成了階級鬥爭擴大化的後果。這確是值得我們反思,很好吸取其歷史經驗教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