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就有幸福(3)
從我的工作經歷中,我感到太多的金錢還是造成人們心理疾病的重要因素之一。我有一個病人才15歲,他吸毒、偷竊、光顧夜總會,是個嚴重的問題兒童。他母親是家公司的高級主管,因工作去了巴黎。為了不必換學校,孩子被送到前夫那裏。而他父親要經常出差,結果除了一個尼加拉瓜籍的管家照顧,孩子一直無人管理。根據政策計劃中心做的2000年婦女調查,現在的母親沒有10年前幸福。該中心的負責人林達·塔維蘭女士說:“1992年經濟滑坡很厲害,但美國婦女表現出樂觀的情緒。10年後,我們的經濟有了順利發展,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然而婦女的情緒卻是“‘生氣’、‘糟糕’、‘厭煩’。大家在問:‘這一切是怎麼回事?’”。追求財富卻難以感到幸福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們的“適應能力”太強。當我們的錢多了一點時,我們很容易就會適應這筆錢帶來的新享受,很快,快樂蒸發了,我們轉而尋覓下一個目標。比如我們增發了獎金,剛開始可能欣喜萬分,但當我們把這筆錢換成一件名牌衣服或新車或者存進銀行后,我們就覺得應該得到更多的錢。我管這叫“錢包理論”——無論你的錢包有多大,你也能將它塞滿。很明顯,一個5歲兒童玩倦了剛買的芭比娃娃就渴望別的玩具也是出於同樣的心態。我想大多數讀者應該是衣食無憂的。對我們來講,究竟有多少錢才算夠呢?有了奔馳,是不是就比有本田更幸福?是不是要盡我們所能讓孩子過上舒適的生活,並幫他們獲得儘可能多的物質財富?羅馬的賽內卡在2000多年前就說過這樣的話:“我們的前輩……自力更生,以天為被、以地為床,他們不像我們貪慕金子和寶石,……他們的生活給我們啟迪,讓我們富有的是思想而非數字……我們只要有了足夠的東西,就不是貧窮的。即使擁有超過需要的,也不算富有。我們先輩留下了無數這樣的箴言。從哲學家的思想中,從宗教傳統中,我們都可以汲取這樣的營養。希伯萊文的《上帝的倫理》有這樣一句話:誰是富有的人?對自己得到的一切滿意的人就是富人。閱讀這些箴言並不能讓我們有什麼改變,我們還是想儘可能地得到最多的東西。但只要家長意識到能夠讓孩子幸福的東西不一定是金錢,而是我們能力之內的事,就很有意義了。畢竟幸福更多的是人的一種感受。我們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當我們碰到“有驚無險”的事時,我們都感到很高興、幸福。比如剛好避免了飛機失事或車禍;我們所愛的人被診斷為患了嚴重的疾病,但後來又發現情況並非如此。在那幾分鐘、幾小時、幾天,我們會重新思考生命的意義。密歇根州對因車禍致殘的人士的調查發現,他們在癱瘓三周以後就恢復了對生活的希望。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心理教授雪利·泰勒和麗貝卡·考林斯發現,患上乳腺癌的病人經常說經歷過此症后,她們對人生有了新的感悟。當然我不是說不幸和災禍能產生幸福,我的意思是人們可以因此明白幸福不光是通過金錢、感官享受或漂亮的外表就能得到的,能夠讓我們的生活有一定意義才是得到幸福的關鍵。如果我們想讓孩子幸福,現在就行動吧。各種書籍和研究試圖解釋幸福的含義,而我們可以相信真正的幸福在於孩子的心靈、美德、在於為他人的服務。很多理論證明幸福的人一般都有如下特徵:他們喜歡自己;他們感覺可以掌握自己的生活;即使不能掌握,他們也抱有希望;他們有開放的心靈……如果我們能培養孩子這方面的性格,會比“逼迫”他們去追求物質的成功更容易讓孩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