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童年(4)
之所以說不成連貫的句子,一是因為緊張,二是因為在孤兒院生活的這段時間裏,諾瑪得了口吃的毛病。因為“孤兒”這兩個字,諾瑪感到深深的自卑,她覺得自己是沒人要的“棄兒”,再也不會有幸福的家庭,不能在爸媽的懷裏撒嬌,像一個正常的兒童一樣生活。本來就性格沉靜,現在,她變得更加沉默寡言,性格孤僻,喜歡一個人獨處。有人問她話,她回答起來也期期艾艾,說不流暢。時間一長,諾瑪口吃的毛病就落下了。在諾瑪離開孤兒院以後,口吃的毛病漸漸地改了過來。但是她長大成人以後,遇到心情激動的時候,仍然常常口吃。在一次拍電影的時候,夢露突然犯了口吃的毛病,結結巴巴地,台詞怎麼也說不好,急得導演大步流星地衝過來,沖她大聲喊:“怎麼搞的?你不是不口吃了嗎?!”夢露當時羞愧難當。四、成長在孤兒院的時候,每逢星期日——不上課的日子,諾瑪都會興奮的等待着格雷斯來孤兒院接她出去玩。有時格雷斯帶她去看電影,有時帶她去做頭髮。每次,諾瑪都央求她帶她離開孤兒院。格雷斯沒有答應諾瑪的請求,直到諾瑪11歲時,她才開始再次履行監護人的職責,將諾瑪從孤兒院裏接了出來。但是就在諾瑪回到格雷斯家不久后的一天夜裏,已經酗酒成性的戈達德喝得醉醺醺的回家之後,突然走到熟睡的諾瑪的床邊,脫掉衣服,按住諾瑪,企圖向她施暴。驚醒的諾瑪嚇壞了,本能地高聲尖叫,奮力掙扎。她的喊聲驚醒了全家人,才使戈達德的目的沒有達到,悻悻地回到他和格雷斯的房間。這件事也嚇壞了格雷斯,第二天,她趕緊將諾瑪送到她的親戚家。於是,1937年11月到1938年8月,諾瑪又重新變成了“行李兒童”,再次像一隻行李一樣,從一家被拎到另一家,有些是格雷斯的親戚,有些則是陌生人。有的人家甚至僅僅領養她三四個星期。但是,經歷了孤兒院生活的她,對這樣的生活感到滿足,儘管領養她的家庭有時會讓她干很辛苦的活計。這個時候,在格雷斯的申請下,諾瑪的生活費由州政府承擔——每月20美元。但是這樣靠救濟金生活讓諾瑪感到自尊心被傷害了。因為她在學校時常常會碰到這樣的事情:一個不相識的女人,飛快走向她,對她說:“瞧瞧你可憐的樣子啊,抬起腳來。”她比量着諾瑪的腳,在本子上記下來,“鞋子一雙,”接着她問道,“有絨衫么?”或者乾脆自顧自地在本子上寫着:“我想這小姑娘需要兩件外衣,一件上學時穿,另外一件星期日在家裏穿好了。”每到這個時候,諾瑪都會感到非常尷尬。送給她的絨衫,是用棉紗布裁製而成的,樣式簡單而且常常不合身,穿在身上就像穿了一條麻袋。而鞋子的尺碼也很大,樣式呆板,諾瑪賭氣乾脆不穿。12歲的她已經是個大姑娘了,變得留心自己的外表、裝束了。在這方面她很有靈氣,能夠將簡單廉價的衣飾搭配起來,顯得自己非常漂亮。無論諾瑪被領養到什麼樣的家庭,都從來不會挑食。領養過她的家庭都說:“真沒見過這樣不挑食的女孩子!”這是因為她對領養她的家庭都心存感激。她很善良,對人很有禮貌。因為時常沉默寡言,便得了個綽號叫做“小老鼠”。偶爾她也會和小夥伴們在一起快樂的玩耍,但更多時候,她愛自己呆在一隅,想些事情。瑪麗蓮·夢露後來曾對別人說:“或許,我那個時候真的和別的孩子不一樣。記得,別的孩子都不愛睡覺,可我不,相反地,我會發自內心地對自己說‘我該去睡覺了。’……我想,那時的我喜歡的其實是這樣一種感覺:當房間裏靜謐的時候,那張屬於我的床可以把我帶進一個能令人忘卻煩惱的夢鄉,或許,在睡夢裏,我還會看見我的——媽媽。”輾轉了很多家庭之後,諾瑪被格雷斯送到她的姨媽安娜·羅娃家。六十多歲的安娜獨身一人,十分富有,是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她真正關心、疼愛諾瑪,在她的身邊,諾瑪度過了一段寧靜的時光。這個時候,她已經上了中學。生性靦腆的諾瑪在學校里寡言少語,很難與同學們融在一起,因此也很少有朋友。天生麗質、性情柔媚的她每天有一項讓她十分着迷的事情,那就是裝扮自己。對此,諾瑪彷彿有天生的靈氣,無師自通!每天早晨,她都對着鏡子裏漂亮的女孩端詳一番,想想自己今天改換什麼衣服。她不喜歡每天都穿同一種顏色的衣服,那太千篇一律了!雖然她沒有錢,沒有什麼好衣服,但她總會突發奇想,“標新立異”。有時會買條廉價的男式長褲穿在身上,有時會把毛衣反過來穿,有時自己還加一些小小的裝飾,恰到好處讓她顯得自然、秀氣,而又充滿活力、與眾不同。她時常從同班男孩子眼睛裏,看到閃爍的歡喜和欣賞,這令她暗暗得意。但她對身邊的男孩子卻不欣賞,很是“瞧不上”。此時的她,最崇拜的三個人是美國內戰時期解放黑奴的總統林肯、物理學家愛因斯坦、赤道非洲的傳教醫師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施韋策。成年後的瑪麗蓮·夢露曾經特地找到林肯傳記的作者卡爾·桑德伯格,並成為他的好朋友。直到她去世之前,每到一處,她都會在住處掛上林肯的肖像,並常常將林肯在蓋提斯堡的演講文章帶在身邊。這也許也是因為她缺少父愛,是一種精神寄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