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二章
其實他早就隱隱預料到是真的,只是缺一個肯定。
答案得到肯定之後,路爵反而覺得宛如大石頭落了地,咯噔一聲,雖然砸得心中悶疼,卻又有種說不出的安穩。
路爵之前跟江恆開玩笑般說要信佛,實際上並不是在開玩笑,他是真的想用信仰來洗去自己以前犯下的過錯,多做點好事兒,積點德,好給自己贖罪。
“這人誰?”路爵看着連珩的眼睛,目光凌厲。
“既然你都把以前的事給忘了,就算是我告訴你一個名字,你也不會想起來點什麼。”連珩說,“況且,忘了這些事兒,對誰都好。”
路爵憋屈的呷了口茶,把很多話都咽在了心裏。
“你弟上學了么?”連珩看了眼路天說,“這年紀該上高中了吧。”
確實,他的同齡人應該都在上高中,過着無憂無慮的生活,就算是有憂慮,也頂多是“這次考試沒考好”,“隔壁女孩還沒喜歡上我”此類少年維特之煩惱。
“他有點問題。”小天那麼好一孩子,路爵有點說不出口,瞥了一眼他的臉才道,“不過,他運動神經特別發達。託人找一下關係的話,應該能進個普通高中的體育部。”
“自閉?”連珩問。
“差不多吧。”路爵懶得作過多解釋,說我們自閉就自閉吧,總比說我們是食人魔強,“不會跟人溝通。”
“如果你信任我的話,可以把這件事也交給我。就算你找別人不也得找?何必費這個功夫。”
“連大哥。”路爵沒控制住叫他大哥的衝動,“欠你這人情我記住了。”
“酒吧開業記得請我喝酒就好。”連珩笑了笑說。
路爵領着路天回去的時候,天都已經黑了。
一打開電梯,路爵看見門口站了個人,跟夜色融為一體,黑得深沉。
“黑澤明?”路爵攔住想衝上去咬人的路天,有點奇怪這房東怎麼會在這兒。
黑澤明喪着一張臉抬起頭說:“爵哥,能收留我一下子不?”
“你這住希爾頓格林豪泰的水準,還用我收留?”路爵說,“你家大別野呢?”
“什麼別墅別野的,別他媽逼墅,我老子一不高興,給我收走了。”黑澤明苦兮兮的說,“我是他私生子。”
“喲,私生子通常都會打臉親生的他哥,我看好你哦。”路爵拍了拍他肩膀,把路天往屋裏一拉,順勢把門給踢上了。
黑澤明在外面咚咚咚拍門:“爵哥,開門啊,就一晚上。”
路爵坐在沙發上,悠閑的問了一句:“你平日裏朋友不挺多的,住他們的大別野去,我這兒太擠了。”
“那群朋友,一聽說我落難了,個個跟人間蒸發了一樣。”
看看,這人品,交的全是酒肉狗友。
路爵走過去把門打開一小縫,指了指屋裏說:“要是你同意睡沙發,我就讓你進來。”
“那沙發也太窄了,睡不下我這麼大一高個兒。”黑澤明比了比自己的身高。
“側着睡。”路爵瞥了他一眼,長腿漫不經心的搭上面前的桌子。
“側着睡一晚,壓得我胳膊非斷了不可。”黑澤明說,“萬一我胳膊斷了……”
“那我……”路爵右手夾煙拍了拍桌子說,“那我給你唱隱形的翅膀。”
黑澤明:……
最後黑澤明還是在沙發上睡的,他夜裏聽見有動靜,於是坐起身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睜開眼突然看到一個黑色人影,射出兩道森綠的光,彷彿鬼魅。
嚇得黑澤明抱緊懷裏的小被子,“嗷”地一聲從沙發上竄起來:“媽也,鬧鬼了我操。”
嚎完一通后,黑澤明邊掀開額頭的劉海邊自言自語道:“我媽、我媽說人頭頂有火焰山,可以擋鬼,我……我不怕你。”
可不遠處那兩道綠光不僅沒離他遠去,反而還越來越近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
路爵聽見這聲慘叫,皺着眉頭從卧室出來,摁了下燈,明亮的光線充滿了整個房間,瞬間亮如白晝。
黑澤明瑟瑟發抖的看着眼前穿着睡褲的路天,結結巴巴的說:“他他他,他的眼睛會發光。”
路爵非常疲憊的解釋:“嗯,因為他的眼睛裏有星辰和大海。”
“我靠,信了你的邪。”黑澤明慌忙的套上外套說,“我,我這就把跑車賣了,住賓館去。”
從來沒正眼看過黑澤明一下的路天,聽見這話,沖黑澤明擺了兩下手。
愛走不走,慢走不送。
路爵沒忍住笑了笑,這崽兒的領地意識有點強啊。
路爵的新酒吧離住的地方就隔了一條街,這個酒吧連名字都沒換,還是跟以前一個樣,就連裝修,都是按照以前的樣子仿的。
裝修了一個星期才弄好,路爵進去的時候,有種又穿越到X市的感覺。
路天也順其自然的坐在前台前的吧椅上,盪着兩條無處安放的大長腿,似乎對周圍的環境特別滿意。
路天屬於那種換了地兒就得很久才能適應的類型,剛搬到江邊時,成夜成夜的不睡覺,睜着眼趴在床上發獃,也不知道他在想着些什麼。
酒吧剛開,路爵決定破費一下,邀請個什麼小明星過來串串場,搞個開業大酬賓,酒水半價。
但是想了一圈子,感覺沒有合適的人選。
太火的他也請不起,不火的請他有屁用。
於是這事兒暫時擱淺,還沒擱淺多久呢,路爵坐在店裏就接到了老羅的電話。
“爵哥,聽說你酒吧新開業啊,哥幾個帶人去給你撐撐場子?”
路爵沒忍住笑了:“就你們幾個門神一來,本來想來喝酒的也都不敢來了。”
“說真的。讓那個方青崖給你唱幾首歌,他現在不挺火嗎,給你拉拉人氣。”老羅說。
他這一提醒,路爵才想起方青崖來。
得,都快把這小夥子給忘了。
方青崖原先是路爵酒吧的駐唱,人長得挺帥,加上唱歌又好聽。一頭長發撩撥得跟招魂幡似的,懷裏抱着把結他,哪個姑娘聽了都忍不住心動。
後來,方青崖去參加了一個音樂類選秀節目,最後雖然沒得第一,但是話題量卻比第一名還多,被唱片公司給一舉簽下,被包裝成了低音炮小王子的人設。
說他是低音炮,這路爵沒有意見,說他是小王子,可他媽拉倒吧。
這孫子喝多的時候躺在他身///下都浪成那樣了,還小王子呢,小盪//婦還差不多。
方青崖有野心,這是路爵老早就已經看出來的事兒。那時候倆人只不過是各取所需,做個伴兒。
旁人看了有時候還會誇一句:“你們倆真配。”
路爵當時笑笑沒吭氣,但心裏明白得很,他倆也就看起來配,但往往看起來般配的,在一起也就只剩下“看着般配”這一條好了。
老羅可能是把他倆在一起過這茬給忘了,但是路爵沒忘啊。
“別了。”路爵回答老羅說,“我們現在不是一路人了,請不動這尊大神。”
路爵覺得方青崖這人徹底得完,也不是沒有原因的,當初路爵陪他一起參加比賽的時候,看到方青崖為了讓精神亢奮一點,賽前躲在衛生間抽da麻。
那副烏煙瘴氣的畫面,路爵永生難忘。
當時就有一股寒惡從路爵的心底蔓延開來,從此以後,再多看方青崖一眼他都想吐。
厭惡之餘,路爵還不免有些暗喜,我他媽可算是找到跟你分手的理由了。
因為這,倆人一別兩寬,再也沒見過面。
路爵也從網絡上聽說過方青崖的消息,他現在越長越好看,歌也火了好幾首。風格從民謠轉換到流行樂,他的星途看起來似乎一馬平川。
只有路爵知道,這個人就像是被蛀空的樹木,外表看着光鮮亮麗,但是裏面全腐爛了。
晚上酒吧開業老羅這幫子人開着皮卡就過來了,從車上下來不少人。
路爵看到后以為有人來尋仇呢,嚇了一跳,直到老羅從駕駛座上蹦躂下來,沖他打了個招呼:“哈嘍。”
路爵嫌棄的回應:“嘍哈。”
他突然想起有一回老羅跟人打群架,也是開着皮卡叫了一群兄弟,氣勢洶洶的停在原地,還有人拎着音響放歌,當背景音樂。
放的歌不是別的,是刀郎的那首“2002年的第一場雪,比以往來得更晚一些。”
聽着這歌揍人,就連出拳都非常抒情。
老羅一直都是一個非常有創意的人。
“爵哥,你走以後,我又把劉順給揍了一頓。”老羅攬着路爵的肩膀進了酒吧,往裏面看了一眼說,“江恆還沒到?”
“他說等會兒。”路爵用打火機單手打了下火說,“劉順沒再鬧事兒吧。”
“沒有,他哪敢再鬧事兒。”老羅說,“不把我胖虎放在眼裏,老子捶爆他。”
“大哥,您這什麼路子,這麼野。”路爵低頭一樂,真有意思。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啊。”老羅說。
沒過多久江恆也來了,一屋子人都坐滿了,非常熱鬧。
路天待在前台幫路爵擦杯子,興趣盎然的抬起眼睛看人唱歌。
老羅上趕着要上台表演,那破鑼嗓子一開口就破音,唱了首刀郎的《那一夜》,路爵在底下聽得樂不可支。
老羅過這麼多年一點兒長進也沒有,還是那個動不動就“我傷害了你”的烈性男子。
唱完路爵覺得自己確實被他傷害了,不僅耳膜被震得生疼,而且那個昂貴的麥克風還差點被他給摔壞了。
江恆一直在低頭看手機,一會兒打個電話,一會兒發個短訊,看起來有點心神不寧。
路爵叫了他一聲他也沒聽見,他皺着眉回了條短訊,抄兜坐在沙發上,抽起了煙。
“你不戒煙呢嗎。”路爵犯賤的問。
江恆抬頭深深看了他一眼,路爵覺得他看自己這眼神能把自己給吃了,於是立馬抬了抬手說:“當我沒說這話。”
江恆吸了一口就把煙頭給摁下了,皺着眉嘆了口氣說:“周辭。”
“周辭怎麼了周辭?”路爵只記得這人好像是江恆之前一朋友,突然這麼提起,感覺還挺疑惑。
“周辭,跟我,都喝多了。然後就就,我倆……”江恆說完,狠狠把煙頭擰了兩圈,沒有再說下去。
不用他說完,路爵已經自動把信息給補全了,咳嗽了一聲說:“那不挺好,你單身他也單身。”
江恆搖搖頭:“不,不想,耽誤,人家。”
“你是怎麼想的?”路爵以前從來就沒跟江恆探討過感情方面的問題,所以壓根不明白他的心思。
江恆喝了一口酒,低頭沉默了半天。
路爵從路天手裏接過刷好的杯子,用毛巾使勁擦了兩下,放在桌子上的時候,杯子亮得都反光,幾乎可以當鏡子照。
路爵一抬頭,被江恆的反應給嚇了一跳。
他正紅着眼睛,眼淚大顆大顆的往下掉,手上抓着沙發,哭得肩膀微微顫抖。
路爵愣了一下,路天也愣在了原地,有點好奇的看着江恆,似乎是不懂他為什麼會這樣。
“江恆?”路爵有點兒不知所措。
“太難受了,真的。”江恆劇烈的咳嗽起來,單手撐着額頭說,“我他媽,真的,難受。”
路爵認識他這麼長時間,從沒見過他這樣,很想走過去安慰他一句,但又不知道怎麼安慰,只好叫了句他的名字:“江恆……”
“你別,別理我。”江恆又咳嗽了幾聲,側過臉說。
路爵低下頭,瞥了一眼還在傻盯着他看的路天,抬起手捂住了他的眼睛:“別看了。”
江恆又喝了口酒,深吸了幾口氣,白皙的臉上才逐漸恢復正常。
然後,他用破碎的句子,給路爵講了這麼一個故事。
江恆跟齊盛是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約定好考進同一所軍校。
倆人一起訓練一起休息,感情一直都非常好。
江恆從小就有點結巴,說話總是很着急,因此經常被人嘲笑,每每聽見別人的嘲笑,齊盛總會比自己受氣還要憤怒,動輒就把別人揍得鼻青臉腫。
齊盛比江恆大了一個月,寵他寵得跟不要命似的,知道他愛吃栗子,每到周末閑着,齊盛都會去買好多栗子,徒手給江恆剝。但是那時候部隊裏還沒有冰箱,沒法冷藏,江恆就只能把所有的栗子,都硬着頭皮吃完。
沒人逼江恆,但他從來都不捨得剩下,因為齊盛每次剝栗子,都會剝得指甲都禿了,流血長倒刺。
江恆心疼。
那時候,齊盛總說,部隊裏不能開小灶,等以後我們退伍了,我就天天給你做糖炒栗子。可甜可甜了。
江恆笑得一臉陽光,光是聽齊盛形容就覺得快甜到心裏去了。
可是後來,齊盛因為表現優異被調走了,說上級要秘密訓練他當卧底。
江恆雖然很擔心他,但是也沒有阻攔。因為他知道齊盛一直都是個特別具有正義感的人,除暴安良是他從小的夢想。於是江恆就親自把齊盛給送上了列車。
沒想到的是,這趟列車竟然通向天堂。
齊盛的死訊傳來的時候,江恆甚至都不敢相信,那具被大火焚燒得面目全非的屍體就是他昔日的男朋友。
曾經,齊盛是那麼挺拔高大,陽光帥氣。
而且齊盛還說了,要天天給他做糖炒栗子呢,願望還沒實現,他怎麼能先走。
江恆看着那具焦黑的屍體想走上前去摸一摸,但卻被一群人給制止了。
他看着怪物一樣的齊盛躺在那裏,心裏一抽一抽的疼。
齊盛他那麼那麼好,本來應該一生都平平安安的,怎麼會突然變成這個樣子。
江恆不敢相信事實,直到看見法醫戴着面罩把齊盛抬走,強行掰開他蜷曲的五指,從他的手掌心裏滾落出來一顆焦黃色的栗子。
齊盛在最後,都還是緊緊的握着這顆栗子不鬆手,就像是握住一個小小的執念。
江恆的眼淚瞬間就止不住的往下淌,從那以後他再也沒吃過糖炒栗子。
如果可以,他願意主動承擔所有的苦難和不幸,換齊盛一生平安順遂。
一直過了好多年,齊盛的墳墓上都長滿了荒草。
可是江恆卻再也沒法忘記他,每當憶起,不覺潸然。
“如果,感情,能夠遙控,就好了。”江恆嘆了一口氣。
那樣的話就可以,想進的時候就進,想退的時候就退,有一天真的累了,乾脆暫停好了。
不像我現在,特別累,可還是沒有辦法停止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