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討厭旁人的憐憫,因為它傷害了我的驕傲。似乎我是有驕傲的本錢的,我長的不壞,亦有些才藝,按照佳人自古多薄命,古來才命兩相妨的理論,我當是個有才有貌的紅顏。

我長相頗有淑女風範,這得歸功於三歲后就棄我於不顧的不知是與人私奔還是人鬼殊途的據說貌美如花的母親。為什麼是據說呢?因為三歲后我就再也沒有見過她。瞧,我的命多好,從小就可以“欲笑還顰”地晃着腦袋傷春“悲莫悲兮生離別”“剪不斷,理還亂,是離愁。別是一番滋味在心頭。”

小的時候我與父親還是有過一段快樂時光的。我家有一把胡琴,就是瞎子阿柄拉二泉映水以揚名天下的那種二胡。我一直認為二胡里藏着一個扭曲的靈魂,不然為什麼每當聽到它的聲音就會讓我想到“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飛”?悲慘的阿柄真的選對了樂器,因為它可以替你哭,尤其當你欲哭無淚的時候。

父親喜歡拉二胡,我喜歡唱歌,如泣如訴的琴聲經常在小屋裏瀰漫。然而父女倆的快樂時光多半源於此。有人唱歌是為了揚名,有人是為了追求異性,我是為了日後賣身的。當然能學以致用就還沒壞到底兒。

學生時代我是孟子的門徒,堅信人性本善。我總能感到善良的人們對我無理行為的寬容。上課遲到,忘交作業,甚至早戀老師從來都不會說我一句重話兒,那種異乎尋常的關愛處處提醒着我是個可憐的孩子,需要萬般溺愛才可茁壯成長。這下有趣了,我開始挑戰人的極限,努力把壞事做到更高一個檔次,當然也不過是考試交白卷,破壞他人兩小無猜之類的小惡。人們依舊對我忍耐——因為沒娘的孩子缺少愛。

我不滿意這樣的測試結果。非常的對待只是讓我變的更壞。我開始害怕與人接觸,獨自獃著更讓我覺得愜意。於是人們贈了我個新名詞:自閉症。我確實把自己關在一個小屋子裏,不過還有書。

書真是個好東西,它讓我知道了世界上還有一些人同我一樣不完美地掙雜地活着。書讀多了之後愈發不想與人打交道,也愈發明白該如何與人打交道。更重要的一點是讀書讓旁人覺得我很高貴。所以每當我想要破壞公物,想要殺富濟貧,想要憤世嫉俗的時候——我去讀書。

朗貝爾夫人說:女人對科學應該像對罪惡一樣敏感謙卑。我深化了她的理論,不僅對科學,把世上的一切都看成罪惡。

如果說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是讓我可以用生命去交換的話,那就是生母的下落。絕對不是出於愛,我是個自私的人,單方面的我不會去愛一個不愛我的人。所以只是出於對生命無奈的好奇。畢竟是這個女人把我放在了這個紛擾的人世。

父親拒絕給予我滿意的答案,這讓我們之間象海峽兩岸的關係一樣有待解決卻不知何時會解決。不知從何時起我不再扮演乖女兒了,且把魔爪伸向了他周遭的女人。那句話說的真對,與天斗,與地斗,與人斗,其樂無窮。

希臘傳說,第一個揭開無理數那深藏的奧秘的人必將死於非命,“因為那不可言傳的,無形無態的秘密必須永遠隱匿於人世。”當我父親在車禍后暈睡不醒的時候我總是情不自禁地這樣想:他一定是知道生母的秘密的,命運終於對他下手了。

人的感情就是這麼怪。當父親躺在醫院的時候我心中無限的愛才被喚起,母親的秘密變得不值一哂,賣身救父變得神聖無比。我無比堅定地踏上了救父之路——“落雪也不怕,落雨也不怕,就算寒冷大風雪落下——我也要找我爸爸。”——《咪咪流浪記》裏的小朋友終於由童話走向了現實。

聽說一個人表面越堅強內心越脆弱,這理論讓我冷汗岑岑。我目前最怕的就是旁人對我溫情,因為堅強之堡壘是以冷漠澆築而成,而堅強是我能苟然殘喘於人世的法寶。所以我對石磊特別凶,因為他總充好人要來我心裏除舊翻新。

沒有人願意承認自己是個污濁的人。茶花女不願意,璩美鳳也不願意。既然維特根斯坦能創造兩種不同且互不相容的哲學體系,那麼把驕傲和自卑,美麗和醜陋,善良和邪惡,純潔和污濁同時存放在我的身軀里也不是一件奇怪的事兒。

所以在夜總會裏為了百八十塊錢被男人在身上摸來摸去的時候我也始終堅信我是純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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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你,已經很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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