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拘留最多只是48小時

294:拘留最多只是48小時

正文294:拘留最多只是48小時

2005年8月26日,在大炮的28周歲生日這一天,他出差了,我猜測他是找了一個理由去出差的。幾年來第一次朋友們沒得聚,不過也好,讓傷心少一些,每一年都少要一個人,總讓人心欠欠的。

8月31日,星期三,吉神宜趨月德、普護,凶神宜忌死神、月害、重日。一早回到公司上班的時候,我被幾個警察帶走了,在小徐、拉拉、塗攝、黃吟、以及王阿姨等人的殷切關注下,我被戴上手銬,先是蹲在地上數了一會螞蟻,再被拉起來蓋上西服拖走。大清早到了公司上班就遇到這樣的事,心情自然不好,就好比大清早起床來,伸個懶腰,深呼一口新鮮空氣,推開窗戶,看到外面吊著一個死人。

上車后即被送到一個區警局,然後被關在一個沒有窗戶的小屋子裏面鎖上,很久,很久,沒有人問訊,也沒有人看守。桌子上面有一個帶着紅頭標籤的本子和一枝軟性圓珠筆,意味着讓我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望着門板、地板和天花板,猜想他們在哪個地方觀察我,或我一直在猶豫說還是不說,如果不說,怎麼裝傻?如果說,該怎麼說才能脫罪?

“高度,我一直當你是兄弟”的聲音已經困擾了我很久,讓我這半年來很多個晚上都睡不踏實,顯然偉偉跳向石窟后的那一灘黑色的血讓我害怕,以致於我根本沒有想過要貪污那40萬。為了錢而失去所有的東西,譬如生命,我並非沒有遇到過,但我知道,現在將那個卡交給阿姨或叔叔,為時過早,也還需要一個合適的理由與方式。

他們沒有理由知道這件事啊?連玲子都不知道的東西,在死人已經確定閉嘴的情況下,怎麼會想到我身上來,難道因為偉偉存款時在攝影機前留下的倩影?還是九妹曾有什麼先機?那為什麼不早點來找我呢?結案已經半年多了,不可能今天才調到錄像資料,或許,他們只是懷疑我?

“他們拘留我,最多只是48小時。”我得為了兄弟熬過這48小時,Inanycase!

想到這裏,我稍微冷靜了一些,坐在凳子上,拿起那枝筆,因為戴着手銬,怎麼握筆都顯得很別據扭,研究了一陣,終於當左手不存在,完全跟着右手走,可以稍稍運筆自如了。握着筆,在紙上畫了一個豬頭的輪廓,想了一想,畫粗描細補了一陣,似乎有些滿意,尤其是那對耳朵,滿招風的。

門開了,一個精瘦的警官走了進來,同行的還有公司的行政部總監,王阿姨。她長滿痔瘡的臉上全是春光,似乎並不是來探望我,或給我送點吃喝,而是專程來看我笑話的。我埋着頭,繼續描那隻豬頭的眼睛,或許再加深一點顏色,就更像眼前這個老妖婆了。

“你倒自在。”精瘦的警官笑了,我跟着笑了一下,依然沒有抬頭。

“知道為什麼拘留你嗎?”

“不知道。”

“不知道?這裏的政策你都知道的嘛?”

“知道。大丈夫行事光明磊落,敢做敢當!沒錯,昨天我是闖紅燈了。”

“你還有心思說笑?交待不交待在你,反正這裏不收住宿費。”

“說什麼說?說什麼我都是冤枉的。”

“來這裏的每一個人都會這樣說。”

“我是說真的。”

“給你講一個真實的笑話吧,小兄弟,洛杉磯奧運會的時候,有個法國選手打破了鐵餅的奧運紀錄,但是被判無效,他沒有違反任何規則,就因為他關鍵的一擲,那時候被判都在看撐桿跳高比賽,你說,是你冤還是他冤?”

“他冤。”/User/Messages.aspx?to=badmin&title=愛上18手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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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18手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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