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逃犯

第一章 逃犯

我從所有警員的目光中看見了質疑,以及對嫌疑犯才有的冷漠和警戒,我試圖去說點什麼,但牆上的血字讓我的解釋顯得蒼白無力。

一個警員在便衣耳邊低語,他再次目不轉睛的盯着我,然後示意我跟着去客廳,在茶几上整齊的擺放着兩排東西。

錢包、鑰匙和手機。

經過勘查這些東西分別屬於卧室中的男女死者,但是卻沒有看見女死者的手機,在男死者的手機上有一個還沒撥出去的號碼,證實是屬於女死者的。

便衣讓警員撥打出去,免提音中傳來手機被呼叫的聲音。

來電鈴聲猝然在兇案現場的房間中響起,所有勘察現場的警員紛紛停止了動作,都在搜索着聲音的來源,最終視線不約而同聚焦在我身上。

來電的鈴聲竟然是從我身上傳出,慌亂的在身上摸索,直至那部手機被我拿在手中,那一刻我不由自主蠕動喉結,上面來電顯示的頭像正是如今坐在椅子上的男死者。

我終於找到這部手機的主人,可現在我卻不知道該如何去解釋所有的一切。

三天前的報警電話、匿名郵寄給我的手機以及發生在這間房中的兇案,我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被捲入一場撲朔迷離的凶殺案,如今所有的線索都指向表情獃滯的我。

便衣把我帶回局裏,被刷成白色的審訊室讓人有一種孤立無援的絕望,便衣或許是太疲倦的原因樣子很憔悴,摸出一包皺巴巴的香煙,點燃一支后瞟了我一眼。

“你也是警員,這裏的規矩和流程你應該都懂,咱們就廢話少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說吧,從頭開始說。”便衣翻開卷宗,一邊彈煙灰一邊冷冷看着我。

“說,說什麼?”我惶恐看着他。

便衣深吸一口煙目光變得尖銳,把審訊燈轉向我,刺眼的白熾光讓我睜不開眼睛,這是慣用的審訊手段,讓嫌疑人有一種無所遁形的絕望。

“我最慢讓人開口的記錄是16小時,我看你應該破不了這個記錄。”便衣的聲音讓人更絕望。

他拿起旁邊被密封的證物,一張腳印的照片放在我面前,冷冷告訴我,這是根據女受害人手機中視頻找到的那處洗手間,從廁所門上提取到的腳印和我的正好吻合。

他又把那部手機推到我面前,聲音更加冰冷:“在上面我們除了提取到女受害人指紋外,還有你的指紋。”

“這是有人郵寄給我的。”我慌亂的解釋。

“誰郵寄的?”便衣反問。

“……”我茫然的搖頭。

“法醫已經確定兩名死者的死亡時間,是7月15日凌晨2點,案發時間你在什麼地方?”

“我休假,在宿舍睡覺。”

“誰能證明?”

……

我再次啞口無言,我找不到時間證人,這就意味着我沒有不在場證據,再加之如今擺在桌上的這些東西,足以讓我成為證據確鑿的兇手。

“你好好想想,如果想說就找我,希望你在警校沒有白學,現在出了人命,自己說出來總比我說對你有利。”

便衣掐滅煙頭離開審訊室,我努力讓自己平靜下來,的確應該好好想想,三個小時之前我還是一名值班警員,為什麼現在卻不明不白變成了殺人兇手。

叮!

密封在膠袋中的手機屏幕閃亮,一條短訊映入眼帘,或許是死者親屬或者是朋友發來,我正打算通知門口的警員,卻在短訊上看見自己的名字,這是一條發給我的短訊!

我本能的反應是想要清除這條短訊,這隻會讓我愈發解釋不清,可或許是出於好奇,我還是鬼使神差的點開那條短訊。

……

你可能已經厭倦了碌碌無為的生活,因此終日虛度光陰,既然時間對於你並不重要,那我就和你玩一個和時間有關的遊戲,這個遊戲的名字叫,救贖。

在遊戲開始之前,你先要明白這個遊戲的規則。

第一、通知警察或告知其他人。

第二、違反遊戲規則。

第三、最重要的第一點,你只有168小時,在規定時間內完不成遊戲。

那麼你下次看到她時只會是一具屍體。

……

我大吃一驚,發這條短訊的人才是真正的兇手,這也是唯一能證明我清白的證據,正想去叫門口的警員,短訊再一次出現在屏幕。

看來你還沒明白遊戲的規則!

隨即一段視頻傳過來,畫面很漆黑,我只能隱約看見一個驚魂未定的女生坐在椅子上,手腳被捆綁眼睛中透出無助的驚恐,她身後的陰影是一個人,一把明晃晃的刀正放在女生的脖子上。

我認識這個女生,在兇案現場我看見過受害人一家的合照,視頻中的女生正是下落不明的唯一倖存者。

發短訊的人就是真正的兇手,而且我如今的一舉一動全在這個人的監視之中,我震驚的回頭髮現外面根本沒有人,這是一個瘋子,把殺人當成遊戲的瘋子,我相信這個人不是在裝模作樣,我若是行差踏錯,人質勢必性命不保。

我回復短訊,問這個人到底想幹什麼。

很快傳回的短訊讓我瞠目結舌。

椅子下面有手銬的鑰匙,和一張房卡,出去以後去分局對面的酒店。

我震驚的在椅子下摸索,竟然真找到鑰匙和一張酒店304號房間的房卡,用膠帶固定在我觸手能及的地方,突然意識到所有的一切早就是事先安排好的,從三天前我接到那個報警電話開始。

不,或許更早,有人已經計劃好着一切,但我絞盡腦汁也想不明白,為什麼要算計一個默默無名的值班警員?

我看着手中的鑰匙和房卡,發現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留在這裏我百口莫辯根本解釋不清楚一切,可如果我按照短訊的提示去做,我不但會不明不白成為兇手,而且還變成一個畏罪潛逃的兇犯。

但只有這樣才能救那個女生,她是兇案唯一的目擊者,也是唯一能為我洗脫嫌疑的人,無論如何我必須在7天的時間內救回那個女生。

我猶豫了半天最終還是倉促的打開手銬,瞟見在二樓拐角抽煙的便衣和警員,我拿着那部手機往樓下走,或許是我還穿着制服的原因,根本沒有人留意我。

走出分局時手機又收到一條短訊,打開是線路圖用紅線標示出一條迂迴的道路,我按照上面的提示快速走動,漸漸我發現這是一條能避開監控的路線,繞了一大圈后我又重新回到分局的對面,埋頭走進酒店的304號房間。

這個房間的窗戶正好對着分局,整個分局已經亂了套,所有警員如臨大敵一般急匆匆到處搜查,此起彼伏的警笛聲中,警車不斷開出向不同方向追蹤。

叮!

手機響起上面顯示是未知來電。

我再三猶豫還是按下接通鍵,裏面傳來一個明顯利用變聲器改變的聲音:“看來你很適合這個遊戲。”

“你就是一個瘋子!”我壓低聲音怒不可歇。

“我不在乎別人罵我,只要他們怕我……”

“你到底想幹什麼?”我分不清那聲音到底是男是女。

“歌山鎮礦坡51號,把411室的人帶出來。”

“我為什麼要聽你的?”

“你還有166小時。”那聲音太陰沉冰冷,中斷了片刻后我聽見話筒中傳來時鐘走動的聲音。“滴答、滴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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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的哈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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