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專家出錯
中午時分,縣偵緝局偵緝大隊孫隊長帶着的偵緝人員、技術人員趕來,縣文物管理局也來了四個專家。孫隊長指揮大家迅速開展工作。現場勘查由縣局負責,五個技術員帶上頭套、手套、鞋套、口罩,架起強光探照燈,拿出照相機、多波段光源、指紋刷、石膏粉(這是偵緝機關七八十年代提取鞋印的技術,要在泥土上提取鞋印時,將石膏粉用水稀釋,倒在鞋印上,十幾分鐘后,石膏凝固,鞋印就原汁原味地顯現出來)等等器械。按理來說,我是沒有資格參與現場勘查的,但這些技術人員剛一進入盜洞,發現佈置勘察跳板(用專用工具墊起幾塊木板,防止木板直接鋪在地上破壞痕迹物證)需要勞工,我向羅所長毛遂自薦,羅所長和那些技術員欣然應允。
盜洞大約三丈長,除開外圍和墓室內襯牆是大型條石以外,中間全是亂石和泥土夯築而成。盜洞中的泥土比旁邊的夯土稍微新鮮一些,大約出入十年左右。同時,盜洞旁邊的泥土是用黃泥、亂石和石灰、糯米、桐油等夯築,硬如石頭,而盜洞中的泥土稍微鬆軟一些,說明這極有可能是墳墓“封門”。“封門”是武陵山區“活人墓”的一個部位,這裏的土家族、苗族人大多在生前就將墳墓修好,留下一個門,稱之為“封門”,人死後將棺材從“封門”推入,或者抬着棺材從“封門”進入,人葬好后將“封門”封死。從盜洞的鞋印來看,進入墓室應該有三個人。
我們弓着腰走完盜洞,裏面出現了一個六丈見方的墓室,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客廳,盜洞口從內襯牆邊的石制八仙供桌下穿出,八仙桌兩旁各有一把石制太師椅。墓室地板、四周、頂上全用條石砌成,左右兩邊各有雕刻精美的石梯伸向二級墓台。墓室中央倒着兩個斷裂的石質兵器架,橫樑上各有九個孔,說明原來至少有十八件兵器,但現在地下只零散地擺放着一把標槍、二十支箭;左側石梯下有一處新鮮的蠟燭燃盡印跡。
沿着石梯上到二級墓台,其面積比一級墓台稍小。每邊墓牆上均勻分佈了三道共十二個拱形門,每個門內有一塊雕刻精美的石碑,分別記載了覃家駒出生、帶領族人與田張三大姓氏鬥爭、朝廷分封、奉命征戰、治理荒溪等十二個板塊的生平事迹。二級墓台的頂部一直延伸到三級墓台的穹頂,多塊石頭的雕刻構成了一幅活靈活現的猛虎圖。從二級墓台的痕迹來看,沒有擺放過什麼物品。
勘察結束后,孫隊長組織偵緝、技術、調查訪問人員、文物管理人員、鎮政府工作人員匯總情況,這是偵辦大要案件的必經步驟。
各個小組分別介紹工作情況后,孫隊長說:這是一起典型的盜掘古墓葬案件。現場沒有棺材,說明覃家駒的墳墓是一座假墓。目前的證據只能證明覃家駒墓可能被盜除了一把標槍、二十支利箭以外的明清兵器,這是幸事。文物局應該迅速封閉盜洞,加強保護。偵緝的重點應該圍繞被盜的兵器“以物找人”:一是縣偵緝局負責向偵緝處報告,請偵緝處在友鄰偵緝機關發佈協查通報,在文物市場開展摸排,力爭發現線索;二是縣偵緝局負責請示偵緝處在海關佈控,防止被盜兵器流出我國;三是荒溪偵緝所和荒溪鎮政府兵分三路開展摸底排查,力爭發現嫌疑人員。一路在“困龍壩”村民中摸排有無內外勾結人員,近期有無生人、形跡可疑人員往來。一路以“困龍潭”為重點,逐一調查船工,看有無可疑人員運送兵器外出,看有無通過潛水方式往來“困龍壩“的人員。一路以後山為重點開展調查訪問,排查往來的嫌疑人員。
孫隊長對追查兵器去向部署得滴水不漏,他對覃家駒墳墓是假墓的判斷我不敢苟同,甚至是錯誤的,我非常想發言闡明我的觀點。但是,我一個才參加工作、還沒有轉正的底層民警在這種場合,特別是這個案子的最高長官作了總結性發言的時候怎麼好發言呢?
我看了看羅所長、張政治員,他們知道我有重要觀點要表達,在孫隊長象徵性徵求基層偵緝所、鎮政府意見時,羅所長趁機說:耕二娃,看你的樣子有什麼意見想發表是不是?你是土生土長的苗族人,對考古比較有研究,有什麼看法就大膽說出來,年輕人要勇於開拓,說錯了孫隊長也不責怪你。
孫隊長是縣偵緝局班子成員,在地區偵緝系統很有權威,這是我參加工作以來,第一次與內部的高官面對面交流,第一次在這麼大場合的案情研究會上發言,不免有點緊張。
孫隊長說:小夥子,偵緝工作的的原則就是依靠群眾、抓住戰機、積極偵緝、適時破案,我當年才參加工作時,討論案件也不敢發言,此後經常發炎就鍛鍊出來了。不要緊,有什麼看法大膽提出來我們探討。
得到最高長官的允許后,我囁囁嚅嚅地發表了我的觀點。
第一,從覃家駒墓室外建的牌坊、墓樓、十二生肖雕像、青石板路、墓樓來看,要花費大量銀子,覃家駒雖然是一方土皇帝,但畢竟管轄地域有限,無非相當於現在幾十幾個鄉鎮或者兩、三個縣,治所財力有限,這不應該是故意佈下的“迷魂陣”,絕對不是假墓。
第二,從武陵山區土家族、苗族“活人墓”習俗來看,我們現場勘查還沒有結束。武陵山區土家族、苗族自古就有人去世前先修墳墓的習慣,這種“活人墓”因主人的地位、經濟實力不同而有不同規格。墳墓小的人死之後將裝有屍體的棺材從“封口”推進去,墳墓大的可以將棺材從“封口”抬進去,將棺材放到預定地點后,再堵死“封門”。特別好的墳墓可以修地宮和墓樓,有墓樓的墳墓一定有地宮,有地宮的墳墓不一定有墓樓。地宮內都有大量陪葬品,甚至還有殉葬的人,沒有陪葬人員的一定有陪葬俑,這樣才陰陽相配,這種風俗現在還在武陵山區流行。我認為,覃家駒的墳墓一定有地宮。
第三,從縣文物管理所專家給我介紹的情況來看,覃家駒的棺材用金絲楠木製成,高三尺三寸,重一千八百八十八斤,需要三十多個人才搬得動,但棺材明顯大於盜洞,說明棺材沒有被抬出來。
第四,從現場留下燃燒完的蠟燭來看,其放在正西方位置,這是盜墓者盜墓時為了發現殭屍出現而點的。歷代盜墓者特別是盜竊大型墓葬的人,業界稱之為摸金校尉或者倒斗使者,他們進入墓室都要在正西方點燃一支蠟燭,如果蠟燭熄滅,必須停止盜墓,迅速離開墓室,否則墓主人將發起反擊,大多以殭屍形式出現。這一點充分說明盜墓人極有可能是職業性犯罪團伙。
第五,從墓樓的空間結構來看,墓室沒有發現棺材,存放棺材的墓室只能向地下延伸。按照覃家駒的身份,一級墓台不可能用泥土、條石封死,一定有某種機關打開地板上的條石進入地宮。從現場勘查情況來看,進去的是三個人的腳印,但出來的只有兩個人的腳印。從現場的標槍來看,它比十八般武器中的標槍要短得多,槍頭有新鮮碰撞痕迹,這不是覃家駒生前使用的兵器,也不是墓室兵器架上陳列的兵器,應該是地宮機關發出的暗器,射擊到堅硬的石頭上留下了新鮮碰撞痕迹。從現場遺留的利箭來看,歷經百餘年,箭頭應該鏽蝕,但每個箭頭都有新鮮碰撞痕迹,這利箭也是地宮暗器之一,應該是地板打開之後發射出來射擊到墓壁石頭上留下的痕迹。我認為,應該還有嫌疑人被鎖閉在地宮裏,這人是我們破案的重要突破口。
綜合以上意見,我建議復勘現場,尋找機關打開地宮,抓獲盜墓者,審訊拓展其他盜墓人員和兵器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