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絕命馬戲團(五)
通過血跡的濺灑情況和傷口的切面,我判定出馮馳騁被一柄飛刀所殺,老呂對此表示贊同,不過唐振國提出了一點值得我們思考。他說能將飛刀技術練成一刀取人性命的,絕不可能是一朝一夕,必然是通過了十分專業和嚴苛的長期訓練才能達成。
我問道:“你知道哪些人擁有這樣的能耐嗎?”
唐振國搖了搖頭說:“在我所認識的人中,除了我自己和唐智傑,我實在想不到其他人。”
“嗯!”我點了點頭。思索着唐振國的話,當然唐振國絕不會是殺害馮馳騁的兇手,他有最完美的不在場人證,那就是我。那麼唐智傑呢?一個地方馬戲團的飛刀手與一個剛剛回國的美籍華人會有什麼聯繫呢?或者是出現第三個我們不為所知的飛刀手?現在很難得出結論。
之後,我在這間大約有70平方米的別墅客廳中走了一圈,根據死者倒下的位置,我推斷出兇手釋放兇器的地點。
大約在離兇手4米遠的位置,是一面落地窗,而窗前懸挂着精美而厚重的窗帘,這窗帘一直垂到地面,如果有人躲在後面,是極難發現的。
於是我對老呂說道:“你看那一面窗帘,兇手很有可能就是躲在窗帘後面,等待時機,然後忽然跳出,對死者進行了致命一擊。”
老呂於是走向窗帘,拉開看了看,說:“這窗帘又不透光,兇手如何能知道被害者是背對自己?”
我說:“這說明還有幫凶,這人肯定與死者熟識,兩人很可能在客廳中攀談,當死者背對窗帘時,幫凶可以通過咳嗽或者其他約定好的聲響方式,提醒兇手。此時兇手再躍到窗帘外殺人。”
“會不會只有兇手一人,當他露出要殺人的姿態時,死者受驚嚇,轉身逃跑,兇手再在其身後釋放飛刀,給予致命一擊。你看死者卧倒的朝向,不是正對着大門嗎?”老呂提出了質疑。
我說:“這一點我也想到過。不過你來看,死者卧倒的姿勢很明顯是失去意識后很自然的倒地,他的雙手緊貼軀幹,雙腳併攏,可見是在站立的情況下倒地的。臉上也沒有驚恐的表現,說明是在極短的時間內失去意識,所以面部表情比較正常。這些都很好的說明,死者死前沒有奔跑和受到驚嚇。”
老呂說:“那麼這個案子的兇手至少有兩人以上了。”
我說:“是的。而且這些人十分謹慎,正如你所說,他們在別墅內沒有留下腳印,甚至在被害者死後,他們也沒有踩到死者濺散在四周的血跡。我們已經很小心了,但是要檢查屍體,還是會無意間踩到周圍的血漬。那麼問題來了,現場是沒有兇器的,兇手是通過什麼手段,在沒有踩到地面血漬的情況下,把兇器取走的?如果是用手直接取兇器,你看這些濺灑在地面的血漬,無論站在哪個方向,都會踩到血漬吧!”
老呂看了看說道:“取兇器的確做不到靠近屍體而不留下痕迹。”
唐振國湊上來說了一句:“會不會是踩在死者背上?”
我搖頭說道:“更不可能,且不說死者背上有血漬,就看死者身着的黑色呢子大衣,踩踏痕迹是很容易體現在這衣服上的。”
唐振國點了點頭,又說道:“我知道一種方法,能不用手取回飛刀。”
我說:“說來聽聽!”
唐振國說:“我們練習飛刀的時候,同時會練習接飛刀,但是一個人如何練習接飛刀呢?於是就用三條結實的軟繩擰成一條繩子,並用我們特有的打結方式綁在飛刀柄上,這樣飛刀就能做到自己扔出去,再從靶子上拉回來,同時練習了接飛刀。”
老呂連忙說道:“哦,那兇器很有可能也是這樣給拉回來的。”
唐振國這一說法提醒了我,我連忙再看了看濺灑的血跡,這一說法得到了證實。因為從傷口到背部的確有一些不一樣的血液濺灑痕迹,這種痕迹正如在盛滿水的盆子裏放上布條的一端,然後用力將布條從水盆旁拖拽出來后,濺灑的水滴一般。
這樣一來,殺人手法和兇器回收的方法都已經破解。但是屋內沒有留下任何兇手的痕迹,這一點就很讓人頭痛了。
我不是一個輕言放棄的人,而且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告訴我們,犯罪行為人只要實施犯罪行為,必然會在犯罪現場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於被侵害客體及其周圍環境,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遺留下痕迹。
屋內沒有留下痕迹,那麼屋外呢?老呂說小院裏沒有發現可疑腳印,難道他們是飛進來的,這顯然不可能。好吧,腳印我現在不知道兇手是如何隱藏的,但是有一種痕迹肯定是無法隱藏的,那就是車輪印,除非他們是步行上山。
我走出別墅,來到籬笆外,這片空地上斑駁的留下許多車輪的痕迹。我蹲下身子,一條痕迹一條痕迹的與現場車輛進行對比和排除,終於,讓我發現了與現場車倆不同,而且很新的車輪印記。這條印記在空地的終點已經被一輛警車擋住,我讓那輛警車挪開,因為我要根據這條車輪痕迹找到周圍的鞋印。
當警車挪開后,這片泥地已經很是凌亂,腳印和車痕交錯覆蓋,特別是車痕,後車的車痕幾乎將前車的車痕全部碾壓覆蓋了。不過周邊的腳印還是很清晰的,其中有幾個小腳印讓我十分感興趣,我測量了一下,腳印長24.7厘米,估計此人身高不會超過160公分,應該在158公分左右,是女人的可能性很大,當然不排除小個子男人和未成年人。這腳印出現的位置在車痕的左邊,幾乎在車痕的盡頭,那這個小腳印肯定是司機留下的,就排除了未成年人。於是我大聲向周圍的喊道:“駕車上來的有女司機或者身高在160公分以下的男司機嗎?”
幹警們交流了一下,沒有符合的人,看來這是之前上來的人留下的。
可是怪就怪在,這小腳印打了幾個轉就不見了。不過在旁邊錯亂的腳印中,我發現了一對很深的腳印,這對腳印明顯有去有回。這腳印長29.1厘米,推斷身高在176左右,從步幅長度推斷,是一個男人。
跟着這對腳印,我順着籬笆牆向前走,當繞到別墅後面時,我發現這裏有個鎖上的後門,腳印同時消失。顯然,有人從這後門進去了。
我趕緊一路小跑,從籬笆大門進入院子,繞過別墅,找到了這個後門。後門離別墅的大理石路面距離不到三米,而連接後門與別墅大理石路面的是一條鑲滿鵝卵石的小路,這種小路上很難留下腳印,即使留下了,也是殘缺不全,況且這小路還被人用水沖刷過。
看着這一切,我笑了笑。心想:犯罪分子雖然極力的掩蓋別墅內的腳印,但是別墅外泥濘地面的腳印他們沒辦法掩蓋,估計他們內心是抱有一種僥倖的心態,只要不在別墅內發現犯罪痕迹,其他地方的痕迹,警察就很難發現了。多麼愚蠢。
於是我叫來老呂,指着我發現的車痕、小腳印和深腳印說:“這三個痕迹一定要做好記錄,是罪犯留下的最重要的現場證據。而且從罪犯進入別墅的行動軌跡來看。是一個身高在176公分以上的男人,背着一個身高在158公分左右的女人進去的,我姑且說是背着的女人,因為一個男人去背另一個小個子男人進屋,我覺得沒有一個男人背一個女人進屋合理。要最終確認小個子的性別,可以把小腳印給王老師看一看。”
老呂點了點頭。
我繼續說:“還有一點,他們的行動軌跡很明確,很有指向性,顯然對這間別墅很熟悉。搜索兇手的範圍就可以圍繞與別墅有關的人進行。當然,馮馳騁的死對什麼人最有利,大家都心知肚明了。”
老呂是個急性子,他聽我這麼一說,連忙去把‘馮庄’別墅的管家喊來,問道:“你們家二公子和三小姐的身高多少?”
管家皺着眉說道:“我又沒量過,怎麼知道?”
老呂不耐煩的說:“說個大概。”
管家說:“三小姐大概一米六左右吧,二公子比他矮一點。”管家指着唐振國說。
老呂抹了抹下巴,點了點頭。
我趁機向管家問道:“這別墅一般是你在照看嗎?”
管家點了點頭說:“是的,我一般隔一天就會上來看一下,這是以前老爺交代的,對別墅進行通風,打掃之類,必須要執行。”
我又問:“這別墅顯然是用來避暑用的,還有誰有這裏的鑰匙?”
管家說:“除了生活在美國的大公子,二公子和三小姐都有鑰匙。”
“昨天你在哪?”
“昨天我在山下處理老爺的後世。”
“知道二公子和三小姐昨天在做什麼嗎?”
“靈堂里沒看見他們,他們最近也挺累的,應該在家裏休息吧。”
“他們住在哪裏?”
“他們的家都在重慶,因為老爺過世才回萬州的,二少爺不知道住什麼地方,估計是酒店吧。小姐就住在山下的別墅里。”
“別墅的具體位置。”
“豪爵花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