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六回

一百二十六回

小打小理湖北是當時產糧大省,更是當時土地兼并最厲害的地方.江南還有一些地方勢力為了保護自己人,本地人留一些土地給老百姓.可湖北經過戰亂和土地兼并等等,已成為各方勢力混合的地方.當地的大戶兼并,來這做過官的官員也兼并,皇室的人來兼并,地方勢力也來兼并.當地老百姓手上的的土地不到一省總耕地的百分之一.是所有省份中老百姓土地最少,稅收相對最重的地方.就連當時的大教武當教也加入了土地兼并中.明初幾代皇帝賜給武當教的土地不過一座武當山而已,可到現在武當山周圍好幾個縣的地,縣城裏大多數店鋪都是他們的.

我下山時,帶了流雲留給我的一包銀子和一小袋東西下了山,他大多數的產業都留在了武當山上.作為一個大教的長老,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財產和土地,我作為一個俗家弟子,不能帶走,當然是留下來給流雲的出家弟子.

一包銀子不多,不過一二百兩銀子,是給我的路費.袋字裏是一張西南地區的地圖,還有一些小東西.我當作紀念留下了.

下山後,我換上了早就準備好的老百姓衣服,將我借穿的武當教道服交給山下一個小道帶回去.就算不欠武當山的了.

當時有句老話,[天上有九頭鳥,地上有湖北佬.]意思就是湖北人不但聰明而且看不起外地人.特別是外地的老百姓,窮人.

我一身白灰色的短打,下身一條粗布燈籠褲,腳下一雙半舊的布鞋,長得又瘦弱,一看就是一個沒有吃過好的喝過好的老百姓.所以在路上很少有店家拉我生意,倒讓我知道了更多老百姓的生活.我借住在老百姓的家裏,同大家一起喝稀的,睡鋪了草的地.時不時的聽幾個貪官惡霸的事.

一邊是老百姓沒有吃的喝的,一邊是一些紈絝子弟有錢沒有地方花.他們想着辦法找刺激,玩女人做弄老百姓已沒有意思了,就開什麼千奇百怪的大賽,看大家出醜當樂子.

南下不久,還在湖北地方上,有遇上了好幾起莫名其妙的大賽.有什麼吃包子比賽,有什麼比叫聲比賽等等.主辦的人並不是想發覺什麼人才,而是拿老百姓開玩笑.就算勝了,也不過幾個錢而已.可有好多人卻因此埋下了大麻煩.每年要死在這種比賽中的老百姓不下近萬人.這是一個多麼恐怖的數字.我要是不是親眼看見,絕對不會相信有這種事發生.

作為一個老百姓,作為一個不能表露自己身份的人,我對這些事只能默默記住,等將來有能力有機會時才能解決.我更加知道了流雲師傅要我到各地走走的真正意義.希望我能為更多的老百姓着想,做好一個為老百姓的好官,大官.制止一些大戶,官員對老百姓的惡行.還老百姓一個安定的社會環境.

流雲師傅給我的銀子可以說多,也可以說不多.一二百兩銀子,像紈絝子弟花的話,幾天就沒有了.到賭場去碗碗,估計不用半天就沒有了.到青樓去,一兩個小時就花光了.可節省着用,像老百姓一樣用,一兩百兩銀子可以用上近一兩年.

我吃老百姓吃的,住老百姓的家,或者是寺廟什麼的地方.基本就沒有花多少錢,就是路過關口時,每次都要被敲詐去幾兩銀子.我沒有帶東西,又不是生意人,本來是不用付錢的.可官兵們不會和你講理,問你要了你不給的話,就是鞭子棍子,再不行抓你去坐牢.大家都對他們敢怒不敢言.

剛要出湖北地區時,湖北幾個紈絝子弟聯合在湖北舉行比酒大會.酒白喝,勝的人可以得到五百兩銀子的獎勵.連我都有點心動了.我本來就是一個酒鬼,喝起酒來不要命.自從崇禎三年到江南稅收以來,我就沒有喝過幾次酒.在武當山時更是沒有喝過一滴酒.聽說有什麼比酒大會時,我整個人不由自主了.

一來想過過酒癮,二來想賺一點南下的路費,三來幫幫我知道的幾個苦孩子,我決定去參加比酒大會.在我住過的幾家老百姓家中,有幾個孩子很苦.有的是父母死了,借住在親戚家中,親戚他們也不好過,就準備賣了他們.或是給地主家當小長工去,或是賣到其他人家,給他們當兒子.女孩子更是只有大戶人家要去做丫頭,再有就是妓院要小女孩子了.

比賽的地方在湖北一個小鎮上,這個小鎮叫米多鎮.估計是原來鎮上產糧多,米多才有這名字的.這次斗酒比賽是幾個當地的紈絝子弟想出來的.鎮上放着許多的酒,米多鎮不愧是米多鎮,不但米多酒也多.這做酒的原材料就是糧食.

紈絝子弟是想樂樂,鎮上的鎮長卻想賺上一筆.規定除了本地鎮上的人外,所有來看比賽的人,一人交一兩銀子的觀看費.鎮上的住房,吃飯的地方價格都漲二成.參加比賽的人免費住宿.但要先喝下一壇酒,看你有沒有實力.沒有實力的不但不讓你繼續比賽,更要你付酒錢和觀看費才放你離開.這也算是比賽前的初試,淘汰賽了.可當時沒這種說法和名詞.

我進小鎮時,鎮口有幾個本地人在收錢.來了一個人過來,問我說[你是來看比賽的?交一兩銀子的進鎮費.比賽到最後還有三天,三天後大比.你在鎮上有專門的店吃和住,不得找居民家去住和吃.不然的話要被趕出小鎮.]

我笑着說[大哥,我來比賽的.]

他鄙視我,白了一眼,對一邊的另外一個說[又來一個送死的.]

我奇怪地想,怎麼是送死的.難道喝酒會死人嗎?還是他們暗中操縱,將一些會喝酒的打了殺了?

我被他們帶到一個露天廣場上時,我鬆了一口氣,還好他們不是帶我去一些陌生地方.記得在現代社會就有這種事.多少勢力操縱着比賽,多少能勝的選手永遠失蹤了.我記得有張報紙上說,一個賽車選手在一場大賽前失蹤,幾年後有人在一個小地方看見了他.當時的他已沒有了雙腳,成為了一個殘廢.雖然說當賽手要隨時準備受傷和殘廢,但這絕對不是什麼意外.是人為的,這樣一來太沒有比賽道德了.失去了真正比賽涵義.

當我看見幾個公證人和桌上的一壇酒時,我有點相信剛才那個人說的話.這真的會死人,而且會嚇也嚇死人.

面對着這麼一群不懷好意的人,我舉起酒罈.停,為什麼說舉?難道這壇酒很重嗎?對,這是一壇三十斤重的酒.你沒有聽錯,是真的不摻水的三十斤好酒.怪不得能喝死人,嚇死人.三十斤白酒誰能喝下去.一般的老百姓,家中喝不起酒,就算有酒,一天喝上一兩斤已是海量.白酒後勁大,喝上十斤后,就能醉死人.就算不死,酒精的毒數也能燒壞喝者的五臟.

比賽規定,喝下着三十斤酒的人才能進入決賽.選手喝酒時不的有意無意地將酒或撒或倒出,必須喝到肚子裏.如果喝不下者,三倍付這壇酒的錢后,付了觀看費才能離開小鎮.明顯就是霸王條款,可惜當時沒有消費者協會,沒有解決地方告狀.不然的話這主辦者一定會上報紙大暴光.我怎麼不喝就醉了?明代有什麼消費者協會?有什麼報紙?

還好我是酒鬼轉世,又是一個二年沒有喝酒的人.肚子裏的酒蟲早就要造反了.看見這壇酒,不但不怕,而且是興奮加激動.

我抱起酒罈,來不及坐下,就張口就喝.一邊的公證人個個搖頭.都覺得我太急了,這麼喝喝不到一半就會喝不下去.估計不是喝死就是倒地不起.更有幾個準備在我倒地后,搜我的包.

可酒罈的底越來越高,壇中的酒一滴沒漏地進了我的肚子.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還是我天生是一個酒鬼.不喝酒前,我是一個瘦弱的書生.當酒在手時,我就有了精神.當酒喝了一半后,我變得像一把出鞘的利劍.眼睛變亮了,連氣質也變了,一邊的老百姓一是驚訝我的酒量,二是感覺到了我的殺氣和霸氣.嚇得他們白着臉,一邊看着我,一邊不敢靠近我.

這能燒死人的白酒,在我肚子裏並沒有多大傷害,而且我的人更有精神了.我喝光了這壇連我都以為喝不下去的酒後,酒癮徹徹底底被激發了.這壇酒根本不能讓我過癮,就不管不顧地又去抓一邊的酒.又一個三十斤的酒罈被我舉起.

我喝着酒,一邊的人越來越多.當我喝下第二壇酒時,身邊已有上百人.我卻沒有去理會他們.我一丟空壇,大喝一聲[好酒.]又抓了一壇,我不是在喝酒,而是在灌自己酒.

面對着酒,我覺得整個人輕鬆了.什麼明霞,什麼大明江山,什麼老百姓,什麼吳家等等.我都忘記了,我只覺得我好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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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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