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愚忠論,可以休矣
題外話:這幾日,鍋鍋在痛苦的反思《青龍血裔》的寫作思路,最近鍋鍋感到對於《青龍》的寫作越來越艱難和緩慢,寫出的東西,來自己都不滿意,為了改變這種情況,鍋鍋在徹底的修真與徹底爭霸間反覆思索着。影響了《岔路》的寫作,這裏說聲對不起的同時,將一片網文轉過來,大家共賞。
鍋鍋,2005年12月22日晨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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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岳飛之“忠”
劉坤太
提起岳飛,立即就會使人聯想到他背上刺的“盡忠報國”。八百多年來,岳飛一直是統治階級宣揚“忠君至上”的典範。解放以來,現代史林諸賢,曾屢屢為評價岳飛之忠而操筆伐戈,僅從五十年代關於岳飛是否“愚忠”的大辯論至今,見諸報章刊頭的專文,已逾數十篇之多,至於史家評史兼論及岳飛之忠者,更是無以盡計。然縱觀諸家之說,大約可分為兩派:其一是所謂“愚忠”說,認為岳飛之忠,是絕對忠君,其所作所為,都是在忠君的思想驅使下乾的。甚至直到臨刑前,“還愚不可及地希求趙構能明察他的耿耿忠心,”是岳飛的忠君思想,“葬送了抗金事業,”鑄成千古奇冤,使岳飛“卻被自己無限忠誠的皇帝慘殺了”。1985年2月,黃君萍氏在《晉陽學刊》上又大論《岳飛愚忠思想的危害》,再次論述了這寫觀點。其二,是承認岳飛之忠里包含有忠君思想,但決不是對皇帝無限忠誠。如王曾瑜先生所說:“岳飛確有忠君思想,但並不如後世人渲染得那麼嚴重……岳飛的悲劇在於既要愛國,又得忠君”。而龔延明先生則更具體地指出:“在抗金鬥爭和反對趙構、秦檜妥協投降政策上,岳飛不存在忠君思想,在對待農民起義問題上,岳飛確有忠君思想”。值得注意的是,如此爭論數十年,卻始終沒有哪方能“大獲全勝”。
由此看來,僅僅對岳飛忠君與否進行“量”的研究,是不足以解決問題的。對此公案,筆者學疏識淺,本無發言之權,但因近年留意於宋代社會倫理思想,對岳飛之“忠”曾嘗試着進行了一些“質”的分析,偶有一點淺見,現陳述於後,以就教於諸賢。
一、宋代“忠”的內涵
“忠”,是中國封建社會倫理思想中的一個重要規範。它不僅有一個形成的過程,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在不同的社會人身上體現時,還有着不同的內涵。評說岳飛之忠,不可不分析宋代“忠”的具體內涵。
本來,在先秦時期,“忠”是表示各種人際關係可靠程度的概**,不僅具有廣泛的社會適用性,也具有非常豐富的倫理學內涵。自秦漢封建**形成之後,“忠”便成為君王對臣民的單向絕對要求。孟子所謂“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主張,很少再被人提及,朋友、父子、夫妻之間,也不再用“忠”來表述相互情感和關係,“忠”的內涵,被強制的唯一地釋為“忠君”。可是,到了唐末五代期間,“君權天授”的迷信,被農民起義和統制階級內部的激烈傾軋所粉碎。兵強馬壯的軍閥武夫,只需挾二三悍卒,便可任意易君弒帝,自稱孤寡。如大臣馮道幾易新朝,卻全無不忠不義之愧。
自北宋太祖以強兵逼君“禪讓”而建國之後,為了鞏固趙宋王朝的統治,才重新宣揚“忠君”。如歐陽修修《新五代史》,便多以能否“忠君”為褒貶。宋真宗時,太子喻德魯宗道私入酒肆飲宴賓親,被糾察抓獲,不得以而向宋真宗坦白交待,反被宋真宗大為誇讚,譽為忠於君而不敢隱己私的典範。
但是,畢竟是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社會意識,既然宋太祖都能不忠其君,誰會痴信“忠君”之行為天經地義呢,所以,儘管宋王朝皇帝費盡心思,一直沒取得多少成效,如上述宋真宗對魯宗道的小題大做,正是當時社會欠缺“忠君”風範的反證。
自北宋中期之後,一些有影響的思想家加入了宣揚“忠君”的啦啦隊,但卻旗幟鮮明地摒棄了只強調臣民絕對服從君王的愚忠概**,轉而強調君王應以社稷國家之久遠利益為忠的前題,即所謂“君要行君道,”君要能時刻“為江山社稷計”。如理學創使人二程就曾多次指出:“忠者天理,”“然為君盡君道亦天理也,”
君王背天理而使臣,便不能望臣盡忠。王安石則更尖銳地指出:
夫君之可愛而臣之不可犯上,蓋夫莫大之義而萬世不可易也。然桀、紂為不善而湯、武放弒之,而天下不以為不義。
不難看出,這些大宋臣民已沒有多少“愚忠”的意識,竟然不說“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而是公開宣稱:若君王多行不義,臣民不僅不必忠其君,甚至“放”(趕跑)、“弒”(殺掉)之,也是理所當然!注意,這是前代人所不敢言,後代人所不敢想的“忠”,而宋代人卻對此說得滿不在乎。
更值得注意的是,宋人並不僅僅在理論上反對“愚忠”,在實踐中走得更遠。到北宋末年,金兵大舉南下,整個漢民族被推到危亡關頭,而**的宋王朝統治者,卻在金貴族的屠刀下乞求哀憐,甘心出賣中原民族的利益,無恥地背叛了漢民族國家。放棄了組織宋朝人民反抗民族壓迫、拯救民族危亡的起碼職責,在這種情況下,宋朝人民包括一大批文武官兵,馬上無情地唾棄了賣國之君,公開發出以“忠於社稷,忠於國家”為忠的“忠義”怒吼,“忠”的概**再次升華,把僅有的一層名義上“忠君”的薄紗也徹底撕破了。最突出的例子是:當宋欽宗為求和而罷免抗戰派官僚李綱時,汴京城裏立即爆發了以陳東為首的數十萬軍民大示威,他們殺主降官、殺宮使,隨時準備沖入皇宮,旗幟鮮明地把矛頭對準賣國皇帝,逼着宋欽宗立即恢復李綱、种師道的職務,讓他們率眾抗金。並且理直氣壯地宣告:這種行動,是“以忠義挾天子”!這是中國封建歷史上第一次由臣民強迫皇帝去忠於國家,忠於民族利益!也是宋人第一次公開突破以“忠君”為忠的思想藩籬,給“忠”這一傳統倫理概**賦於新的內涵。
隨後,當宋欽宗一意孤行,與金兵訂立城下之盟,下詔割讓河間、太原、中山三鎮以求和時,兩河人民不僅不對換皇帝“愚忠”,反而焚毀詔書,殺掉欽差割地使!“抉其目而臠之”。用“城自為戰,人自為戰”,誓與國土共存亡的壯烈行動,表達對皇帝極度輕蔑,對國家的無限忠城!
到南宋初年,忠於國家,已成宋人最光榮最基本的職責,也成為社會檢驗某種行為是否“忠義”的主要尺度。於是,當人們並不知宋高宗逃亡何處時,卻始終不懈地投入抗金救國鬥爭:北方蜂擁興起無數“忠義民兵”,接連又出現了壯烈的陝州保衛戰、徐州保衛戰、楚州保衛戰……就連曾與宋王朝統治階級血戰到底的各路農民、漁民、士兵起義軍,也毫不猶豫地把矛頭指向金兵,而與宋朝抗金軍民站到了一起。
正是因為社會以國為忠,使南宋小朝廷投降求和比決心抗金更難。曾幾何時,當宋高宗和秦檜一夥打着“盡孝”的幌子,借口迎梓宮而賣國投降時,朝野之間不僅不對皇帝惟命是從,相反,各階層人士都強烈表示反對和憤慨。小小的樞院編修官胡銓憤而上《乞斬秦檜書》,兩日之間,坊刻萬千,傳遍天下。在曆數秦檜誤國的同時,也毫不客氣地痛斥宋高宗道:“陛下一屈膝,則祖宗、社稷之靈盡污………陛下尚不覺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國大仇而不報,含羞忍恥…….天下後世謂陛下為何如主!”臣僚范如圭則警告皇帝:“自公卿大夫以至六軍萬姓,莫不扼腕忿怒,豈有聽陛下北面而為仇敵之臣哉!萬一陛下拂天下之情,屈身於敵,意外之患,有不可勝言者矣”。這“意外之患”是什麼?為何“不可勝言”,宋高宗心裏也很清楚:顯然是指天下“六軍萬姓”要憤而唾棄皇帝!決不會是百姓對他的“無限忠誠”!
從“以忠義挾天子”,到范如圭不可勝言的“意外之患”,都清楚地說明:在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下,“忠”的內涵,是忠於國家、忠於民族、忠於社稷。
順便提一下,即使到了南宋中後期,雖然南宋小朝廷亦極力宣揚以“忠君”為忠,卻和北宋一樣收效甚微。就連極力鼓吹三綱五常的朱熹,也明明白白地不許弟子們絕對“忠君”,而是要先看皇帝是否“愛民如子,使臣以禮”,然後才可決定是否“事君以忠”。並且找到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倘若君不盡禮而臣子仍盡忠,必將“致君臣不以善終”,這不是忠君,而是“賊其君者也”。可見,在宋代這樣的社會裏,岳飛之忠,是不會象後世宣傳的那樣“愚忠”的。
二、岳飛之忠,志在民族國家
偉大的民族英雄岳飛,正好生活在北宋末、南宋初年這樣一個漢民族危亡不定的時代里。他是以“忠勇”贏得英名的,他所“忠”的對象是什麼?宋高宗獎給他“精忠岳飛”旌旗時,當然是希望岳飛忠於自己的,可是岳飛背上深入肌膚的四個大字卻是“盡忠報國”!國是指什麼,僅僅是皇帝嗎?僅僅是趙構本人嗎?
許多人一再撰文強調:在中國封建時代,國家和君主、祖國和朝廷,完全是同一個概**,岳飛當然也不會分辨清楚的。因而“盡忠報國”,即是為趙宋王朝盡忠,為朝廷盡忠自然也就是為皇帝盡忠。可是,只要我們仔細分析一下兩宋時期社會思想的實際內涵變化,我們就可以肯定地說:恰恰是從宋代開始,準確地說,從北宋末南宋初開始,“朕即國家”的概**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在極其尖銳的民族矛盾面前,在宋朝人民的堅決抗金與趙構秦檜一夥投降派面前,宋人將皇帝與國家分成了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尊師周寶珠先生在《試論南宋軍民與岳飛反對宋高宗對金投降活動的鬥爭》一文中,對這種現象曾作了精闢論述,先生列舉了這樣三條史料:
1、當宋欽宗下詔割太原等三鎮時,宰相何粟居然當朝痛斥宋欽宗一夥道:
“況天下者,祖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石敬瑭故事豈可遵乎?!”
2、當宋高宗和秦檜一夥準備對金屈膝求和時,樞院編修官胡銓憤而上《乞斬秦檜書》。其中寫道:
“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犬戎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犬戎藩臣之位!………”
3、最直率的莫過御史方廷實,當紹興議和時,方廷實在奏章中寫道:
“…………嗚乎!誰為陛下謀此也?天下者,中國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萬姓、三軍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
請看,宋人把“天下”和“陛下”分得何等清楚!不難看出,何粟、胡銓把天下說成是“祖宗之天下”,只不過是不敢“造次”而說出不是趙家天下,卻具體地指出:“非陛下之天下”。而方廷實說出的才是宋人的心裏話。天下國家是誰的?是中國人的天下(當然是指宋朝統治區內各族),具體說就是“群臣、萬姓、三軍之天下”,根本不是宋高宗的天下!所以,如果硬要說宋人也分不清皇帝和國家的本質區別,那就根本無法理解以岳飛為代表的宋朝軍民,為何能如此自覺地進行如此英勇的抗金鬥爭了。
作為一名武臣,岳飛不能象方廷實那樣直言不諱,也不可能象何粟、胡銓等文臣那樣激揚文字,可是,岳飛在忠於陛下還是忠於國家的問題上,卻一點也不含糊:他抗金鬥爭的一生,清楚地證明了這位民族英雄對祖國地熱愛和對宋高宗賣國投降、背叛民族利益行徑的仇視。
讓我們略舉幾例:
——建炎初年,當宋高宗、黃潛善、汪伯彥一夥積極策劃拋棄中原,南下逃跑時,身為從七品下等軍校的岳飛,居然“越職言事”“親自上書批評皇帝:
“陛下已登大寶,社稷有主,已足伐敵之謀,而勤王之師日集,彼方謂我素弱,宜乘其怠擊之。黃潛善、汪伯彥輩,不能乘聖意恢復,奉車駕日益南,恐不足系中原之望,臣願陛下乘敵穴未固,親率六軍北渡,則將士作氣,中原可復。”
結果,被以“越職言事奪官”。倘若不是以國為計,他何以能冒如此之大險,竟敢於直言指斥權相誤國,敢敦促一心要逃命的皇帝親征。試問,如果岳飛只是一心“忠君”,唯君命是從,愛君如父,只看君王的安危,那就希望皇帝儘可能逃得快一點,逃離金人遠一點,哪裏還會犯顏直諫,要皇帝親冒矢石,拯國家、民族人民於水火呢?顯然,這完全是出自岳飛為國家分憂的主人翁精神。
——當金兵猛攻建康時,身為右相兼江淮宣撫使的杜充,完全置敵於不顧,不僅不組織軍民抗擊,反而蓄意投降。岳飛明知主帥怯敵,諸將不協,面對洶洶強敵,自己雖“以孤忠效命,亦無補於國家”,但他還是浴血力戰。當其他潰將劫持輜重四散逃亡時,岳飛想的卻是“建康為國家形勢要害之地”,率眾連戰兩日,斬敵首以數百千計者不知其幾,直至迫不得已,才整軍撤離。這時,既無朝廷號令,亦無主帥指揮,岳飛想到的卻只是國家。建康失守后,當杜充降敵,大將戚方率眾為匪,一些將校眼看糧盡援絕,皇帝下海后,不知去向,便也勸岳飛自謀生路,有些人甚至卻岳飛集中散兵游勇,一道北去投奔金朝。在這種時候,“忠於皇帝”早已沒有任何號召力了。岳飛當然也不會想到為那個找都找不到的皇帝效忠,可他卻堅定不移,並且激勵將士們“以忠義報國”。絕不應“降而為虜,”或“潰而為盜”。並且說:“其或不聽,寧先殺我,我決不能從汝曹叛!”在及其堅難的情況下,他一直與金兵周旋在建康周圍,準備相機收復建康,連續多次重創金兵。當他率師移駐宜興時,他曾滿懷激情地揮毫題壁述志:
“余駐大兵宜興,…….徘徊暫歇,遂擁鐵騎千餘,長驅而往,然俟立奇功,殄醜虜,復三關,迎二聖,使宋朝再振,中國安強,他時過此,得勒金石,不勝快哉!“
從表面看,岳飛要迎還二聖,似乎屬於“忠君”其實更重要的是“使宋朝再振,中國安強!”
——當紹興八年,宋高宗與秦檜一夥決意求和時,岳飛不僅接連上章反對,並且和宋高宗“對着干”,一方面加緊練兵,準備軍需,一方面派人大力連接中原義兵,相約以“岳”字旗為號,一旦準備就緒,便要舉兵北伐。與此同時,岳飛還明確表示:“今歲若不舉兵,當納節請閑”。不當這不為國家盡忠的窩囊官。當宋高宗怕岳飛舉兵阻礙和議,想把岳飛召到杭州進行說服時,岳飛立即上書“屏跡山林,以養微軀”,嚇得宋高宗急忙連下嚴詔,勒令岳飛入朝。再三借口自己是迫於“盡孝”,要迎回“帝后梓宮,”請求支持議和,岳飛卻毫不客氣地指出:“夷狄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謀國不臧,恐貽後世譏議!”繼而又復奏道:
“不可與(金)和!緣虜人羊犬之性,國事隙深,何日可忘!臣乞整兵復三京陵寢,事畢,然後謀河朔,復取舊疆,臣之願也。”
當宋高宗一意孤行,按金朝要求定了和議后,詔書傳來,岳飛卻在所謂的賀表中再次痛苦地申明自己的反和立場:
“臣…….身居將閫,功無補於涓埃,口誦詔書,面有慚于軍旅,……臣願謀定於全勝,期收地於兩河,唾手燕雲,終欲復仇而報國,誓心天地,當令嵇顙以稱藩!”
這哪裏是賀表,簡直可稱為檄文!
宋高宗為粉飾醜行,對文武臣僚加官進一秩時,岳飛堅決不肯接受,並且一再強調:
“夫虜情奸詐,臣於昨對,已嘗奏陳,切惟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憂而不可賀,可以訓兵傷亡,謹備不虞,而不可以行賞論功,取笑夷狄。事關國政不容不陳,初非立異於眾人,實欲盡忠於王室,**速行追寢,示四夷以不可測之意。萬一臣冒昧而受,將來虜寇叛盟,則以傷朝廷之體,仍望以此貼黃,留中不出,保全臣節,臣不勝至情,伏乞睿照”。
這裏,最值得注意的是“保全臣節”,岳飛認為,容忍皇帝與金議和一事,是有損於自己的民族氣節的,倘若再因此而陞官受賞,則更有辱於人格,與自己“盡忠報國”的夙志相悖。只有以國家榮辱為榮辱,以社稷興亡為己任的岳飛,才敢於兜頭給宋高宗、秦檜一夥潑下一盆冷水。一個滿心忠君的人,是無論如何也干不出來的。
——當紹興十年(1140)金兵叛盟,大軍壓境,宋高宗迫不得已,下詔岳飛等全線抗金。時岳飛苦心經營大舉北伐已達三年,中原義軍,已在兩河結成起犄角之勢,單等岳飛揮戈北上。西線上的抗金將領吳介(王旁)胡世將等,頑強地抗擊金兵,把金兵阻擊在鳳翔,在東線上,抗金將領劉奇(金旁)以五千精兵打退金兀朮十萬大軍的猛烈攻擊。另有韓世忠率部渡淮攻取淮陽軍,劉光世率部進攻和州,張俊部王德已進軍宿、亳,形勢對宋非常有利。可是,宋高宗一見局勢緩和,便要岳飛住手,專派司農少卿李若虛星夜趕往鄂州(今武昌),傳旨岳飛“兵不可輕動,宜班師”。岳飛見旨后,義憤填膺,反覆向李若虛申明形勢大義。為了“忠君”,李若虛再三堅請岳飛遵旨班師,岳飛堅決不從,寧可違抗皇帝而招來殺頭之禍,也決不讓國家失去這次難得的抗金良機,毅然抗詔揮師北伐。正是這種無限忠於祖國的義舉,才能使李若虛大為感動,也毅然表示:“事既爾,勢不可還,矯詔之罪,若虛當任之。”於是才有了郾城大捷,才能進軍朱仙鎮,打出宋朝的國威。倘若岳飛只是忠君,何以能有如此義舉!
僅從上述幾例,我們不難清楚地看到:岳飛之忠,其志在民族和國家,並不以皇帝的意志為轉移。
三、“愚忠”之論,可以休矣!
既然宋人“忠”之概**如此,岳飛之“忠心報國”又如此,為何史學界許多人一直要說其“愚忠”呢!這裏倒並非是誰人有意貶低岳飛,而是對一些史實缺乏分析而產生的誤解。筆者既要論岳飛之忠,自然亦要對此試條析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