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第 51 章

51.第 51 章

六月的梅雨如期而至,寧莞剛剛和廠家商量好店鋪衣服的款式面料,還有預算出廠日期。熬了幾夜,精緻的小臉有些疲憊。寧莞在某寶上開的網店,現在已經有了兩個金冠。

之前不是沒有想過開實體店的,奈何成本價太高,客戶的多樣性流動性不如網店好,而且網店面對的是全國的客戶,實體店只是面對一市之人,做的多是熟客生意,銷量不如網店多,所以也就放棄了。

雖說網店的黃金銷售期是雙十一,但是大多數商家都在6.7月開始準備起來,清倉,囤貨,還有快遞的安排配送。寧莞剛開店的時候沒經驗,只用了一個月準備,結果有很多既定的款式就無法上新。

不過還好那時她放棄了,不然店鋪的綜合評價那邊肯定會變得一片綠。服裝的上新要趁季節,寧莞準備雙十一的時候還要忙着8月和10月的上新。這個月都快成為了空中飛人,她家的鬧鬧先生的嘴上都可以掛油瓶了,哎,回去又要伏低做小了,寧莞有時覺得她生的不是兒子,是一個祖宗。

江南的煙雨綿綿軟軟的,卻絲毫不見小。寧莞總算見識了語文課本上寫的“煙雨蒙蒙,細浥輕塵墮”的景象了。可惜,現在的她並不欣賞這樣的“美”寧莞一行本來3個人,她,店長,副店長。為了節省時間,3個人分別去了不同省市催貨,盯貨,檢貨。她又趕時間,所以比較忙。

風雨凄凄,巨大的廠房就像一個又一個的集裝箱佇立在工業園內,簡陋而又平凡,又像蟄伏的群居動物,準備迅起撕裂天空。而數以萬計人就在這裏工作生活,把自己所有的青春熱血澆築在流水線上的產品上,然後又目送他們的離開,就像留守的空巢老人,子女出去外面打拚,自己在家裏苦苦守望。

工業園內不好打車,何況是在下雨天的情況下。聽着手機里第三個杭市出租車師傅用着吳儂軟語說地方太遠,不想去,叫她取消訂單再叫一個新的之後,寧莞內心翻白眼的同時不得不認命的搭公交。看着這漫天垂掛的雨簾,算了,還是再等雨小一點,反正時間還早。

最後還是廠里的負責人送她去的機場。

寧莞到機場的時候還早,離飛機起飛還有一個小時,於是拿起手機刷刷微博,剛打開頁面微博熱搜跳出來“某某男星出軌嫩模”的新聞。寧莞一般刷微博不是為了看新聞,而是為了看網友的評論。

我大天|朝的網友們都是優秀的段子手,搞笑段子層出不窮,段子比新聞都要精彩。點開新聞的評論,最前面的幾個都是罵那個男星眼瞎,不知好歹,有那麼漂亮的老婆還出軌之類的,也是點贊的最多的。還有男星的粉絲為了偶像和黑粉撕起來的。

哎,貴圈真亂。寧莞感嘆。大天|朝真是一個神奇的地方,破案有網友,抓姦靠娛記。如今當明星的一個好處就是總有娛記幫你盯着你的另一半,一旦有什麼事,娛記先爆出來,接着網友就會去過錯方的微博那裏開罵,接着到你的微博那裏報告,再把小三的微博生平什麼的扒出來,然後又轉戰曾經有過越軌行為的其他男星的微博那裏開罵······幫你把前因後果還有結局都想好了。

好像你只要順着他們的思維走,就不會傷心,一切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再往下翻,果真就出現了好笑的段子。其實說白了為什麼現在新媒體行業那麼發達,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人們的窺視欲。

每個人都有好奇心,看看別人的生活怎麼樣,好或者不好,幸福或者不幸福,並且往往由於一個角色或是一個舉動給別人貼上這樣那樣的標籤。而當那個人因行為不當,把標籤撕下的時候大家就覺得自己受到了欺騙,於是奮起群攻。

男人為什麼會出軌呢?有個男人這樣回答過她,人性本是獸性,好吃懶做,趨利避害本就是天性。但如果以性是否忠誠來判別一個男人的好壞,其實是一種很片面偏激的看法,事實不過是有人沒有機會釋放出自己內心的野獸,有人卻有。

對女人特別是生過孩子的女人來說也許性就是一種調劑品,可有可無。但對男人來說,這是他的必需品。就像女人一個月只排一次卵,40歲就會絕經,而男人的小兄弟每天都會勃|起,一直到死時仍有射|精能力。

男人和女人,是不同的。

他那時候還在為他偶像的越軌行為而辯護,那時候的她呢?呵,怕是全盤接受的吧。

====以下又是熟悉的配方,因為我只寫了那麼點

第一條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五條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係,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條國家提倡勞動者參加社會義務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表彰和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第七條勞動者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

工會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第八條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

第九條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勞動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工作。

第十條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發展多種類型的職業介紹機構,提供就業服務。

第十二條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第十三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第十四條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退出現役的軍人的就業,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三章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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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酒兒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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