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第 12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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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比拐賣兒童的人販子還可惡?
原創2017-01-12耿直哥環球時報
近日,網絡媒體“北京時間”報道了一則來自陝西富平縣的新聞,說的是當地在2013年破獲了一起拐賣兒童案,可直到3年後當地才發佈公告給孩子尋找父母。
而根據這家網絡媒體的說法,當地之所以“耽誤”了三年,是因為“怕出醜”,“當地政府想等到風波平息了,才讓孩子們找爸爸媽媽。”
這個“北京時間”宣稱來自當地一名“匿名公務人員”的說法,也很快引爆了網絡,多家媒體紛紛轉發,網民們也紛紛斥責當地政府無良,為了自己的官位竟不讓孩子找父母。諸如上海一家知名媒體還專門刊發了社評,斥責當地政府不該為人販子“背黑鍋”。
然而,耿直哥卻調查發現,“北京時間”這篇引爆網絡的新聞不僅漏洞百出,而且對於公安局打拐的流程更是一無所知,這篇報道完全就是一種構陷!
今天,耿直哥就個大家好好扒皮一下這個問題新聞!
首先,耿直哥要給大家普及幾個關於打拐和解決被拐賣兒童的基本常識:
1、當一個家庭的孩子被拐賣后,如果這個家庭的父母不是刻意要遺棄孩子,那麼家長肯定會去公安局報警。這時,按照公安部早在2009年時就已經出台的相關規定,對於“已經確認被拐賣兒童的親生父母”,或者是“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蹤兒童親生父母”這兩類父母,民警必須錄入採集這些父母的血樣,並錄入2009年公安部已建成的全國“打拐”DNA數據庫。
2、警方尋找家長並非依靠發佈公告,根據2009年公安部已經出台的規定,對於“解救的被拐賣兒童,來歷不明、疑似被拐賣的兒童,來歷不明的流浪、乞討兒童”這三類兒童,警方也必須採集這些孩子的血樣,並錄入全國“打拐”DNA數據庫。
至於公安部為啥在2009年出台這個政策,其目的已經很明顯了,就是為了通過科技手段,通過DNA比對的方式儘快幫助被拐賣的兒童以及他們的父母找到彼此。而全國“打拐”DNA數據庫,也成為了如今警方為孩子尋找家長、為家長們尋找孩子的主要途徑。
▲圖片來自新華社
除了2009年開始的DNA數據庫尋親手段,公安機關還有傳統的偵察手段,但這同樣需要父母來報案,警方才能在解救孩子后,根據線索再尋找孩子的父母。
因此,這也就是說,要把孩子送回到父母身邊,最關鍵的一步需要父母來找警方報案留下DNA。而如果父母本來就不想報案,不去留下DNA,那事情的性質就不是我們以為的那樣了,殘忍的真相就是父母主動遺棄兒童。
可對於找不到父母的孩子,難道政府就不管了嗎?非也!
根據2015年8月出台的《民政部公安部關於開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兒童收養工作的通知》,如果實在找不到孩子的父母,那麼公安機關應該把孩子交給兒童救助保護機構,由這些機構在報紙和“全國打拐解救兒童尋親公告平台”上發佈兒童尋親公告。如果30天後還沒人來認領,救助保護機構應當在7日內將兒童及相關材料移交當地社會福利機構。
這裏耿直哥還要特別提一句那個“全國打拐解救兒童尋親公告平台”,這也是父母尋找自己被拐賣孩子的一個重要途徑。因為官方會把所有解救孩子的信息,都發佈在這個2015年上線的平台上。比如下面這位兒童:
不過,如果在發佈這些信息1年後,警方還是找不到孩子的父母,那麼對於符合收養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在取得公安機關的證明后,應當及時進行國內送養,使兒童能夠儘快回歸正常的家庭生活。
具體流程是社會福利機構再發佈一次認領公告。然後在60天內如果還沒人來認領的話,就將為這些孩子辦理收養登記了。
另外,在2015年民政部和公安部的這個指導性政策出台前,由於政府不允許為拐賣兒童辦理收養,孩子只能暫且在福利院安置。
那麼,在您清楚了這些耿直哥從多位全國不同地方的打拐民警和部門那裏獲得的這些政策和情況后,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北京時間”那個引起大家對於陝西富平縣公憤的報道,到底出了什麼錯吧。
首先,這家網絡媒體的記者對於陝西富平的指控,來自於他們看到當地民政部門2016年9月27日發佈的一則“關於認領被拐兒童的公告”。
然後,他們的記者見公告中提到這起發生在2013年7月20日的特大兒童拐賣案件,在當年就已經解救出了許多孩子,於是,記者便開始對為何2016年月才發佈認領公告感到奇怪:
而這樣的疑問,也一直始終貫穿着“北京時間”的報道,直到他們的記者最終從一位所謂的“知情人士”口中得到了“官方是怕出醜在刻意隱瞞”的結論。
▲圖為“北京時間”的報道截圖
可如果您還記得前面耿直哥給大家科普的內容,那麼為啥當地民政部門2016年9月才發佈這個公告就不難理解了。
首先,耿直哥請大家看一篇2015年9月21日陝西當地的主流媒體《華商報》的報道,其中的重點我已經給大家劃出:
是的,從報道中我們可以看到,自從當年案發後,警方不僅在不斷尋找其他被拐賣的兒童,甚至在2015年9月還解救了三個孩子;而且警方也在積極尋找孩子的父母,並且早早就把獲得解救的孩子的DNA錄入了“全國打拐DNA數據庫”,並且已經找到了總共29個孩子中8個孩子的父母。
而且,這篇報道在當時就已經回應了為何2年了還有21個孩子沒有找到父母的原因:一方面是孩子父母可能不知道政策,但也有另外一種更令人絕望的可能,就是父母可能已經把孩子遺棄了……
所以,警方才呼籲說,如果家長真的在乎這些孩子,在找這些孩子,那麼只要去當地派出所找民警采血把自己的DNA錄入數據庫,就可以實現。畢竟,現在數據庫里並沒有這21個孩子家長的任何DNA信息,而這恐怕是因為他們並沒有找當地警方去采血,甚至可能沒有報警。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這篇報道出台的背景,正是2015年8月民政部和公安部聯合發佈的《關於開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兒童收養工作的通知》一個月後。正如耿直哥最開始給大家科普的那樣,如果警方實在找不到孩子的父母,按照這個規定,就應該把孩子交給兒童救助保護機構,並在報紙和全國打拐解救兒童尋親公告平台上發佈兒童尋親公告。
於是,我們便看到了2015年9月的華商報的這篇報道,看到了實在找不到父母的21個孩子的信息,第一時間被發佈到當時新上線的全國打拐解救兒童尋親公告平台上,並被全國媒體廣泛報道。
但別忘了耿直哥介紹的這個規定後續的流程:如果1年後警方還是找不到孩子的父母,那麼對於符合收養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在取得公安機關的證明后,應當及時進行國內送養,使兒童能夠儘快回歸正常的家庭生活。而具體流程是社會福利機構再發佈一次認領公告。然後在60天內如果還沒人來認領的話,就將為這些孩子辦理收養登記了。
所以,我們才看到了在距離2015年9月21日1年後的2016年9月26日,當地官方發佈了這則認領公告。而當地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在過去這1年裏,仍然沒有家長來認領這21個孩子,所以當地要啟動收養的法律程序了。而這個法律程序規定他們必須再發佈一次認領公告,並給出60天的最後期限。
換言之,耿直哥不得不悲觀地認為,這21個孩子真的被“遺棄”的可能性,要遠遠大於其他的可能性……
▲目前這些孩子還沒找到父母
最後,耿直哥也要對“北京時間”那篇充滿了誤導和無知的報道進行批判。畢竟,只要他們的記者稍微諮詢一下了解打拐流程的專業人士,稍微查一查資料,甚至稍微詳細地讀一讀人家《華商報》的報道,就根本不可能寫出那麼一篇被公安部的專業人士指為“漏洞百出”的報道。
而且,“北京時間”的職業操守也令人感到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