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施仕綸

第41章 施仕綸

第41章施仕綸

施琅的逝世,我相信,除了康熙之外,還有更悲痛的,就是施琅的幾個兒子,施世綸就是其中之一。而這位施仕綸的傳奇,和施琅相比,毫不遜色。

這位施大人的起點也是從這場平台戰役開始的。施琅在平台戰役中立了第一功,由於當年他是帶着全家一起上戰場的,應該說,施琅投的本錢相當大,所以他的收穫也不小。全家人都跟着施琅立了大功,施仕綸也因此在戰後得到了泰州知府的官(從五品)。

當然,泰州那個地方實在是個好地方,可以說是人傑地靈,光是明朝就出了施耐庵、李春芳、王艮等著名人物,在當地還形成了一個學派:泰州學派。這個地方在當時屬於絕對的富裕地區,要到這個地方當官是需要一點背景的。那些進士出身的人,不過是從九品見習期滿后,才能得到一官半職,想爬到五品,還得混若干年,充分證明了一句話:人比人,氣死人。此一現象,曾被吐槽為“不怕富二代飆車,就怕官二代飆官”。施仕綸一出仕就能當這麼有前途的官,相信肯定是受到施琅的蔭蔽的。

但是,作為生下來就受“蔭庇”的公子,施世綸並沒有一絲一毫的公子哥兒的惡習。他做官后,並沒有什麼轟轟烈烈的政績,也沒有什麼奇特之舉。

但是就是這個人,成為康熙朝一位著名的地方官,名垂青史。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天地之間有桿秤,大秤砣是老百姓。當官你可以靠老子,但是要在青史留名,拼爹是沒有用的。最終還是要靠自己的。而這位施仕綸,之所以能在民間廣為認知,終其一生,他最大的特點就是事事為民着想。

他在剛剛當泰州知府的時候,本來看慣了官場“天下烏鴉一般黑”的當地百姓,對於這位未經正式選拔的年輕官員的德行操守一開始沒有寄予太多的希望。

但是之後發生了一件事情,奠定了他在群眾中的地位。

事情是這樣子的,他上任不久,淮安就發了大水,這個時候,朝廷特派了欽差大臣孫在豐到泰州監督河堤工程。

要知道欽差大臣都是皇帝身邊的紅人,就是今天,你要是一個省里的幹部到地方上來視察,起碼也得用“中華”“茅台”。更何況,欽差大臣是中央來的幹部。這位孫在豐可是朝廷二品大員。

當然,這位欽差大臣總的來說還是負責人的,畢竟一般能當到欽差這個職位的人,應該說還是有一定手段和自制力的,還是比較注意自己的言行的。

但是他們不瞎搞,不代表他們跟班不瞎搞。所謂閻王好躲小鬼難纏。更何況,宰相門人七品官,這些跟班可以說也是大有來頭的。一般地方官對此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惜施仕綸偏偏不是一般的地方官。

孫在豐的跟班看上了當地一個少女,準備納為妾。要放在現在,那都不是個事,頂多也就是個成功人士準備包養小三。問題是,那個時候,時候天還是藍的,水也是綠的,雞鴨是沒有禽流感的,豬肉是可以放心吃的,人是有節操的。

這個女人是個特殊的女人,因為這個女人是有婚約的,她的家人是不同意的。

沒想到,這個跟班確實是有點勢力的,看到別人不從,竟然準備強納。

就是放到現在,包小三除了有錢,那還得對方同意。要是對方不同意,那就是違法了。

在當時,這樣的行為自然也是違法的。

此時,作為泰州“父母官”的施世綸出來主持公道。他不畏權貴,堅持正義和公道,維護百姓利益,終使這個少女平安回到家人身邊。

藉此事情,對於經常騷擾村民百姓的其他一些官員,他也有言在先、后予嚴懲。從此,大小官吏再不敢借治水之名肆意妄為、欺壓百姓,泰州風氣為之一變。施世綸以清廉正直的形象改變了村民百姓之前對他的看法,“清官”之稱口碑相傳。

此後,施仕綸歷任揚州、蘇州、南京知府,江南道布政使等職位,一路升遷,最後官至國防部副部長兼政法委副書記。施仕綸長期在富得流油的地方當官,與錢糧打交道,但是他能出淤泥而不染,所到之處無一不是政績顯著,清名遠播。

生於功臣之家,他沒得選擇;皇帝下詔推恩,他不能拒絕。他唯一能選擇的是,入仕之後好好乾,一心為民辦事,依法執法行政,做個“青天”。可喜的是,他做到了。他秉公執法,清正廉潔,不畏權貴,勤於民事,人送外號“施青天”,連康熙也稱他江南第一清官。

對於施仕綸的為民辦事,可以說已經到了變態的地步,康熙是這樣評價這位施仕綸同志的:“朕深知世綸廉,但遇事偏執,民與諸生訟,彼必袒民;諸生與縉紳訟,彼必袒諸生。處事惟求得中,豈可偏執?如世綸者,委以錢穀之事,則相宜耳。”

我們知道,香港的法律制度是疑點歸於被告,疑罪從無。這位施仕綸辦事的特點應該是,疑點歸於老百姓。

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我們看多了清朝“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同時,也不要忘了這位真正為民請命的清官。

儘管這個人辦案子沒有狄仁傑那麼神奇,但是由於這個人始終站在老百姓的立場上,因此得到了老百姓的深切懷念,後世把他的事迹編成了一部流傳很廣的俠義公案小說《施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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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興衰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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